A. 貸款買房有貸款合同嗎
渡口螯買房有貸款合同。
一般情況下,交付定金當天,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協議,約定購房價,付款方式等。大概一周後,交付首期款,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對購房/收樓等事項做出明確約定(一般為房管部門的固定版本),現在很多城市都實行網簽了。
簽訂合同後一個月內,開發商需持購房合同到房管部門辦理預告登記手續(合同備案)。餘款按合同約定繳交。
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按揭合同什麼時候簽,以確保將來順利辦理產權證。
B. 按揭房跟銀行要簽合同嗎
肯定需要啊 流程供你參考:
一、操作流程圖提供咨詢 —>受理申請 —>貸前調查 —>貸款審批 —>貸款發放 —>貸款回收 —>貸款管理
流程中各環節簡要說明1、提供咨詢、受理申請 、貸前調查(1)提供咨詢 經辦人向客戶提供咨詢服務,咨詢內容包括:已開辦的個人信房貸款種類,對象、條件、額度、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等情況。
(2) 受理申請 借款人在向建設銀行咨詢後,並提供以下資料:身份證,抵押人夫妻關系證明,借款人收入證明,購房合同,首付款憑證,保證人同意擔保的書面證明及建設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3)貸前調查 經辦人受理借款申請後,對借款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書》和要求提供的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進行調查。通過貸前調查,認為符合貸款條件,准備報批。
2、貸款審批(1)經辦行審批許可權內 經辦行信貸人員——信貸部門負責人——經辦行負責人(2) 經辦行審批許可權以外經辦行審批同意——報上級行信貸審批機構審批經辦人員經調查後,並將貸款審批表及審批材料交信貸部門負責人,信貸部門負責人在審批表上簽署審批意見並交支行分管行長在審批表上鑒署審批意見。
(三)貸款發放簽訂合同——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公證等手續——合同生效後填各類憑證——借款人開立存款帳戶——辦理貸款劃付手續。(1)簽訂合同 貸款審批後,經辦人員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貸款擔保方式要求分別填與合同、借款人當事人(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與建設銀行有權簽字人簽訂有關合同。
(2) 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公證、開立借款人存款帳戶等有關手續,簽訂抵押合同及收妥抵押物後,信貸部門應按抵押物逐項登記「抵押物及權證登記簿」同時根據抵押價值填制「中國建設銀行抵押物收妥通知書」加蓋經辦人 名章、業務部門公章及借款人或抵押人名章後,連同抵押權證、質物及權證交保管部門和會計部門。(3)合同生效後填制各類會計憑證。(4)辦理貸款劃付手續 會計部門收到信貸部門的發放款通知並審核無誤後,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貸款劃付手續、劃款採用直按款或專項劃款中的一種方式劃款
四、貸款回收(1)委託扣款方式:借款人應與貸款行簽訂委託扣款協議。(2)櫃台還款方式:借款人將現金或信用卡、儲蓄卡交櫃台經辦人辦理。
五、貸後管理(1)日常管理:對所發入個人住房貸款進行跟蹤管理、查詢分析、具體包括貸款台帳、貸款日常通知、逾期催收、貸後檢查、查詢統計、抵押物日常保管,直至貸款結清。(2)清戶撤押:當借款人按期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後,信貸部門應銷記「抵(質)押物及權證登記簿」同時填制「中國建設銀行抵押物、質押物轉出通知書」通知會計部門和抵押物保管部門。會計部門、保管部門、保管部門審核無誤後據此辦理清戶撤押手續。(3)檔案管理:信貸經辦人員辦妥每筆貸款後,定期將收集齊全的有關資料整理後,將合同正本交檔案專管員,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合同副本留信貸部門專人保管以備日常管理。貸款本息結清後信貸部門應通知檔案專管員將檔案正式歸檔。
C. 請問購房貸款合同,銀行應該提供給客戶嗎復印件具有法律效應嗎
作為合同一方當事人,必須有合同原件;
購房合同的復印件,實際上屬於證據的復印件,而非證據本身,如果不能提供購房合同原件核對、或對方不認可的,則該復印件沒有證明力,亦即沒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十條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復製件或者復製品。
D. 購房合同辦理了按揭買房者應該還有購房合同嗎
購房合同辦理了按揭,買房者手裡是持有購房合同的。銀行辦理按揭是需要用到購房合同去房管局辦理備案手續,之後貸款方會和貸款人簽訂的按揭合同,將購房合同返還給購房者。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准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4)房子貸款客戶有合同嗎擴展閱讀: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按套(單元)計價的現售房屋,當事人對現售房屋實地勘察後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約定總價款。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圖。平面圖應當標明詳細尺寸,並約定誤差范圍。房屋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一致,相關尺寸也在約定的誤差范圍內,維持總價款不變;
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合同中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買受人可以退房或者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重新約定總價款。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違約責任。
E. 房貸辦下來了,銀行沒有給我貸款合同怎麼辦
雙方協商處理,購房合同和銀行貸款合同是必須要給的。對方不提供,可以起訴對方。
《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根據《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3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F. 住房貸款成功後 銀行會給我個人住房貸款合同嗎
購房合同一般是一式四份,銀行一份做貸款使用,開發商一份,房產管理局一份作為注冊備案,最後就是你自己一份。在簽訂的時候就能拿到。
貸款合同是在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才開始簽訂貸款合同。抵押貸款合同一般銀行交給開發商,由開發商再下發到你手中。根據開發商提交的進度和你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及時有關系。貸款合同的領取是需要申請的房貸已經由銀行發放了,打到了買家的賬戶中,表明開始正常開始還貸時,才能去銀行領取的。
(6)房子貸款客戶有合同嗎擴展閱讀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貸款程序
第七條借款人應直接向貸款人提出借款申請。貸款人自收到貸款申請及符合要求的資料之日起,應在三周內向借款人正式答復。貸款人審查同意後,按照《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向借款人發放住房貸款。
第八條貸款人發放貸款的數額,不得大於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擬購買住房的價值。
第九條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在借款申請批准後,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由貸款人以轉帳方式將資金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帳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借款家庭成員退休年齡內所交納住房公積金數額的2倍。
G. 住房貸款合同有貸款合同和借款合同之分嗎
有合同的,銀行放貸,簽訂合同是先決條件。
一、操作流程圖
提供咨詢 —>受理申請 —>貸前調查 —>貸款審批 —>貸款發放 —>貸款回收 —>貸款管理
二、流程中各環節簡要說明
1、提供咨詢、受理申請 、貸前調查
(1)提供咨詢 經辦人向客戶提供咨詢服務,咨詢內容包括:已開辦的個人信房貸款種類,對象、條件、額度、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等情況。
(2)受理申請 借款人在向建設銀行咨詢後,根據要求填寫《中國建設銀行浙江省分行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書》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供以下資料:身份證,抵押人夫妻關系證明(單身需提供有效證明,借款人收入證明,購房合同,首付款憑證,保證人同意擔保的書面證明及建設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3)貸前調查 經辦人受理借款申請後,對借款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書》和要求提供的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進行調查。通過貸前調查,認為符合貸款條件,准備報批。
2、貸款審批
(1)經辦行審批許可權內 經辦行信貸人員——信貸部門負責人——經辦行負責人
(2)經辦行審批許可權以外經辦行審批同意——報上級行信貸審批機構審批經辦人員經調查後,在《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審批表》寫明情況並寫出審查意見,並將貸款審批表及審批材料交信貸部門負責人,信貸部門負責人在審批表上簽署審批意見並交支行分管行長在審批表上鑒署審批意見。超過支行審批許可權的,經支行簽署審批意見後交上級行信貸審批機構審批。
H. 個人房屋貸款時,貸款人是否有貸款合同
有合同的,銀行放貸,簽訂合同是先決條件。
一、操作流程圖
提供咨詢 —>受理申請 —>貸前調查 —>貸款審批 —>貸款發放 —>貸款回收 —>貸款管理
二、流程中各環節簡要說明
1、提供咨詢、受理申請 、貸前調查
(1)提供咨詢 經辦人向客戶提供咨詢服務,咨詢內容包括:已開辦的個人信房貸款種類,對象、條件、額度、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等情況。
(2)受理申請 借款人在向建設銀行咨詢後,根據要求填寫《中國建設銀行浙江省分行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書》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供以下資料:身份證,抵押人夫妻關系證明(單身需提供有效證明,借款人收入證明,購房合同,首付款憑證,保證人同意擔保的書面證明及建設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3)貸前調查 經辦人受理借款申請後,對借款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書》和要求提供的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進行調查。通過貸前調查,認為符合貸款條件,准備報批。
2、貸款審批
(1)經辦行審批許可權內 經辦行信貸人員——信貸部門負責人——經辦行負責人
(2)經辦行審批許可權以外經辦行審批同意——報上級行信貸審批機構審批經辦人員經調查後,在《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審批表》寫明情況並寫出審查意見,並將貸款審批表及審批材料交信貸部門負責人,信貸部門負責人在審批表上簽署審批意見並交支行分管行長在審批表上鑒署審批意見。超過支行審批許可權的,經支行簽署審批意見後交上級行信貸審批機構審批。
三、貸款發放
簽訂合同——辦理抵(質)押登記、保險、公證等手續——合同生效後填各類憑證——借款人開立存款帳戶——辦理貸款劃付手續。
(1)簽訂合同 貸款審批後,經辦人員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貸款擔保方式要求分別填與合同、借款人當事人(借款人、抵(質)押人、保證人)與建設銀行有權簽字人簽訂有關合同。
(2)辦理抵(質)押登記、保險公證、開立借款人存款帳戶等有關手續,簽訂抵(質)押合同及收妥抵(質)押物後,信貸部門應按抵 (質)押物逐項登記「抵(質)押物及權證登記簿」同時根據抵(質)押價值填制「中國建設銀行抵(質)押物收妥通知書」加蓋經辦人 名章、業務部門公章及借款人或抵(質)押人名章後,連同抵(質)押權證、質物及權證交保管部門和會計部門。
(3)合同生效後填制各類會計憑證。
(4)辦理貸款劃付手續 會計部門收到信貸部門的發放款通知並審核無誤後,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貸款劃付手續、劃款採用直按款或專項劃款中的一種方式劃款
四、貸款回收
(1)委託扣款方式:借款人應與貸款行簽訂委託扣款協議。
(2)櫃台還款方式:借款人將現金或信用卡、儲蓄卡交櫃台經辦人辦理。
六、貸後管理
(1)日常管理:對所發入個人住房貸款進行跟蹤管理、查詢分析、具體包括貸款台帳、貸款日常通知、逾期催收、貸後檢查、查詢統計、抵(質)押物日常保管,直至貸款結清。
(2)清戶撤押:當借款人按期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後,信貸部門應銷記「抵(質)押物及權證登記簿」同時填制「中國建設銀行抵押物、質押物轉出通知書」通知會計部門和抵(質)押物保管部門。會計部門、保管部門、保管部門審核無誤後據此辦理清戶撤押手續。
(3)檔案管理:信貸經辦人員辦妥每筆貸款後,定期將收集齊全的有關資料整理後,將合同正本交檔案專管員,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合同副本留信貸部門專人保管以備日常管理。貸款本息結清後信貸部門應通知檔案專管員將檔案正式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