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雙方名義貸款買房,離婚後房子歸一方所有,那剩餘未還的貸款怎麼辦單方面到銀行那裡可以更改嗎
當然是得到房子那方歸還了
⑵ 未還完貸款的房產,離婚時如何分配
如果是雙方協議的話,那就怎麼能達成一致意見了.從公平的角度來講,按現價比較合理.
但如果是法院判決,則按相關規定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也就是說,原則上法院不判決歸屬,只判決使用.取得完全產權後,可另行起訴.
⑶ 夫妻已離婚,離婚協議簽訂房屋歸屬一方,但是貸款的房子沒有還完,所歸
可以辦理離異協議公證,
需要你們雙方一起持有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異協議(上面註明住房歸誰,怎麼分割)。
得到公證書,注意保管,等貸款還清,再有你倆一起辦析產過戶給女方。就可以,。
你不想以後牽扯過戶,需要你到公證處,辦理授權委託書公證,指定一位代理人,代替你簽字行使權力,
需要你本人到公證處,持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就可以。
⑷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約定歸一方所有的房產如何處理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甲方獨自貸款出資買了一套房子(貸款未還清)。當時雙方簽訂了協議,內容是:本協議證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由甲方單獨出資購買的房屋所有權,債務權等由其所有及處理。雙方同意上述協議。協議雙方:甲方,乙方。 同意。原雙方以各自名義所購房產均歸各方所有並有單獨處理權。(乙方簽名。)問題:1,這份協議對雙方有效嗎?2.協議離婚時這套房子歸甲方所有,現乙方提出要分這套房子,有理由嗎?法律依據是什麼?
⑸ 協議離婚房產歸一方所有,貸款未還清,房子過不了戶,以後另一方不配合過戶怎麼辦
可以起訴。已離婚,離婚協議有效,對方不配合過戶,屬違約行為,故你可起訴要求其配合過戶。
⑹ 兩人名字的房產離婚協議約定房屋歸一方所有,但有房貸,房貸還完後需要雙方到場才能辦理新房產證嗎
辦理房產離婚分割需要夫妻雙方到場辦理,一般需要辦理提供身份證、產權證、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文書)、離婚證(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文書)。
一般協議離婚的,需要雙方到場辦理,如果無法到場可以公證委託代辦。
通過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需要根據人民法院的判決文書來確定,如果法院判決單方辦理也可以單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