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證寫的是公婆名字,我在還貸款怎麼做可以保證我的
把你的還貸銀行憑據保存好,最好是能讓你公婆寫個收條或說明更穩妥些。
Ⅱ 公婆的房子,讓我倆幫著還貸款,我該怎麼辦啊
理解你的擔心。
可是講錢真的很容易傷到感情。
如果不是讓你們還很多,算了吧,畢竟他們養了你們老公一輩子,權當孝敬老人。再說他們百年後,沒什麼意外,還是會留給你們。
如果金額大,可以試要求在房產證寫上你的名字,這也是合情合理的。最好讓你老公出面去跟公婆交涉,這樣會比較減少充突。
另外盡量保管你們還貸的憑證,萬一有什麼可以做個證據。
Ⅲ 父母貸款的房子,子女有負責還貸,那房子子女有份嗎
子女可以分割或者繼承房產的,不過需要提供相關的資料證明
Ⅳ 父母買房首付,夫妻還貸,房子歸屬權問題
1、男方父母婚前為兒子買的房:房產證在誰的名下?
(1)如果房產證是在男方父母名下、只是房子歸小夫妻居住:這房子是男方父母的財產,小夫妻婚後所還的貸款,是男方父母對小夫妻所負的債務,由男方父母還給小夫妻本金及利息,離婚時女方有權分得所還貸款及利息的一半。
(2)如果房產證是在男方名下:這房子應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後所還貸款,在小夫妻沒有關於婚後財產歸屬的書面約定的情況下,是夫妻財產,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分得貸款的一半。
房子在婚後的升值部分,也應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也有權要求分一半。
(3)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女方的名字:房子是小夫妻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有權要求分一半房子。
2、「房子的歸屬權怎麼算?是婚後共同財產平分還是主權歸男方歸還女方貸款的錢?」:
(1)房子的歸屬權(法律術語應是產權):還應看房產證上登記的產權人情況來確定,具體見上面分析。
(2)只有在房產證上加了女方名字的情況下: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平分,如果沒有加女方名字,房子是婚前所購,只能認定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或男方父母的財產,具體看房產證上登記的是誰的名字。
(3)房是「產權」,不是「主權」。
(4)如果產權是男方的,婚後所還貸款是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在離婚時只是可以要求分得婚後所還貸款的一半,不能全要。
3、「怎麼平分,例如是不是買的時候房子值60萬,過了幾年升了70萬,就用現在70萬的價值減去當年首付的錢除以2 ?」:
(1)你說「平分」,是在假設房產證上是男女雙方名字的情況下才可以。
(2)此時平分:是平分房子現有價值即70萬,不用扣除首付。男方父母婚前付的首付,視為男方父母婚前對自己兒子的贈與,除非當初明確約定是借給兒子的外,現在不需要再返還。
男方同意在房產證上加女方的名字,視為男方同意將房子產權無償贈與女方一半。
Ⅳ 房子按揭開始是父母還貸款,最後無力償還了該咋辦
①直接把房子賣掉
從以上 分析來看,處理「斷 i供」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找到買主,然後用買主交來的購房款,還清銀行貸款,再辦理過戶。但這種做法需要買主將全部房價款交給業主先還銀行貸款。如果業主在還清貸款後不配合買主辦理過戶,買主是要承擔很大風險的,實踐中通過這種方式來交易成功的不多。
從目前泉州市場的具體情況來看,很多人都把房子作為二手房交給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尋找買主,然後簽訂一個買賣合同,並進行公證。
②轉按揭降低損失
一直以來,轉按揭的處理被各界視為解決無力還款的最好方法。當購房者無法再償還銀行貸款時,將自己的房子賣給有能力還款的買家,並對餘下部分貸款通過銀行辦理轉按揭。通過轉按揭,由買主和貸款銀行建立新的借貸關系,避免了一次性將全部房價款交給業主償還貸款的風險。這樣,業主的經濟損失將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也可以避免買主的風險。但,目前泉州的房貸銀行並未開展轉按揭業務。
③調整貸款年限
當購房者的還貸能力出現問題時,購房者可以要求銀行調整貸款年限。比如,購房者當時申請的還款期限是十年,這時候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延長至二十年歸還;同樣的,如果購房人當初申請的還款期限是二十年,而後自己的還貸能力增強,即可要求銀行縮短還貸時間。不過,不論是縮短或延長貸款年限,購房者只能要求銀行變更一次。
Ⅵ 房子寫公婆的貸款我們還,但是還款人是公公,怎麼才有我們還款的證據
簡單,保留還款憑證!例如:網銀轉賬的流水截圖、或去銀行列印流水、存現金的要拿存款憑條!
Ⅶ 婚後貸款買房寫公公婆婆的名字,還貸有我跟老公及公婆 ,請問法律上房子怎麼分的
1、房子是婚前男方購買,單純說產權,是屬於男方婚前購買個人財產,和女方無關。
但是,婚後還貸,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出錢,所用資金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以及自婚後還貸起,該住房增值部分權益。
2、房子產權權屬歸誰,就是看房子登記人以及房產證登記人是誰。
和你以及你配偶無關!你們小兩口有出資證明,那麼這可以作為你們小兩口對你公婆的債權。
這個和產權是兩個概念。
說白了,房子是你公婆的和你們無關。
(7)貸款房子公婆還貸擴展閱讀:
內容
房屋所有權是佔有權、管理權、享用權、排他權、處分權(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贈與、繼承)的總和。
(1)佔有權。
是所有人對其房屋進行直接的實際控制或掌握的權利。
佔有權是房屋所有權的基本內容,沒有佔有,就談不上所有權。
然而佔有並非就是所有,因為佔有分所有人佔有和非所有人佔有、合法佔有和非法佔有、善意佔有與非善意佔有。
(2)使用權。
房屋的使用權是指對房屋擁有的享用權。
房屋租賃活動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權。
指所有權人對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質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權利。
使用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下列條件:①無損於房屋的本質。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經濟性能和規定的土地用途使用。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收益權。
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經濟收益的權利。
如將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為合夥入股取得紅利等。
(4)處分權。
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對其房屋有處置的權利。
如依法對自己所有的房地產出售、出租、抵押、典當、贈與、拆除等。
一般說來,完整的房屋所有權,必須同時包括上述四項權利。
但是,佔有、使用和收益權有時會脫離所有權。
Ⅷ 公公按揭的房子,現在讓我老公還貸款,但是流水是公公婆婆的,讓我們每個月轉錢給公公就好了,如果以後
只要法庭採信便可。
……
雖然房產按揭流水是公婆的,但房子的最終繼承歸屬是您倆人的。
這所房產的姓質,是含有兒孫融資意義的家族產業,是符合家族利益的。
……
所以,只要是您兩口子不節外生枝,房屋產權會順理成章的遺留給您倆哦~
Ⅸ 夫妻倆都辦法貸款買房,讓婆婆幫忙貸的,但是都是我們出錢還貸,離婚應該怎麼分配
不管是讓誰幫忙帶的,但是你們夫妻倆都有還貸的依據,呃,如果是夫妻雙方共同還的待,那麼離婚的時候這個房子應該夫妻雙方共同分。也就是你們要對半分的。他屬於你們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