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按揭買房還款一年,現在想退房怎麼辦
般情況購房者退房情形主要包括幾種情況: 1/延期交付房屋發商與購房合同約定交房卻遲遲發商入住通知根據現《司解釋》規定發商經購房催告三月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購房權要求發商退房並要求返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發商發手續全導致合同效. 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發商證件全屬於違操作與買房簽署合同屬於效合同由於效合同發商應返購房交納房款 3/發商未經購房同意擅自變更設計. 購房與發商簽訂合同般都約定發商變更設計前必須經購房同意否則發商構違約購房權退房發發商未經購房同意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關設計情況購房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發商退房 4/房屋面積誤差超3% 交房房屋實測面積與簽約暫測面積誤差比絕值超3%購房提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5/房屋質量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新司解釋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居住使用購房提退房並要求發商賠償損失認主體結構質量合格依照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6/房產權清楚存抵押、聯建或其經濟糾紛 發商售房屋前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房抵押給購房查明認定購房合同效要求退房外造購房合同效見情形發商未取預售許;房屋共財產未經其共權書面同意;該房屋權屬爭議司機關、行政機關依裁定、決定查封或其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7/遲延辦理房屋所權登記 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律規定應辦理房屋所權登記屆滿超由於發商原導致辦理房屋所權登記 8/按揭合同辦理 歸責於事雙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按揭貸款 9/建工程轉讓發商欲轉讓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權接通知起30內要求退房 望采
㈡ 按揭貸款購買的期房,想要退房了,應該如何操作
時辦的是公積金貸款,已經月供了2年了,房子是期房
現在房子蓋好了,但質量有問題過不了質檢,已經延期交房了,按照購房合同規定,如果拖延到一定期限,業主有權要求退房
但如果退房的話,
開發商全退的,不光是房子的錢,還有你貸款的利息也由開發商支付
然後你再還給銀行的,
㈢ 按揭貸款買的房子能退嗎
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需要繳納公積金貸款擔保費,目的是為了防範資金風險,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權益,更好的保障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安全性。公積金貸款擔保費是統一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收取的,相當於借款人為所借的貸款做的擔保。所以當借款人將借款全部還清時,擔保費是可以退還一部分的。而且全部貸款還清的時間越早,擔保費退還的越多。
㈣ 我剛買的房子,貸款還了5個月,不想要了,能退嗎得有什麼條件
不可能退的,只能一次性還清貸款後,作為二手房轉賣了,但是這樣的話你會很吃虧,因為不足5年,你需要繳納很多各項費用,所以權宜之計,你還是留著吧。
㈤ 貸款買的房子現在想退房該怎麼辦
你好,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開發商開發手續不全導致合同無效.
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3/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
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4/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5/房屋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6/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聯建或其他經濟糾紛
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就可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還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7/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8/按揭合同辦理不下來
因不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
9/在建工程轉讓開發商欲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
望採納!
㈥ 貸款買的房子能退嗎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只要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即使是貸款已經批下來了也是可以退房滴。
那麼,退房以後,按揭貸款怎麼辦呢?
有些買家有一種模糊的認識,即按揭貸款是由於買房才申請的,現在不買房了,所以按揭貸款也不用還了,但這樣想就大錯特錯了。
買家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是獨立於房屋買賣關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購房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也就是說,買家雖然不買房了,但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這筆借款是一定要還的。
怎麼還呢?
首先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發展商從買家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買家。買家申請的銀行按揭貸款,也是購房款的一部分,也應一並返還給買家。然後買家再按照貸款合同進行提前還款。
但是,如果賣家把錢退給買家,買家卻沒有按照規定向銀行還款的話,銀行只能行使抵押權,拍賣或變賣已設定抵押的買家所購房屋,這樣吃虧的便成了賣家。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出現,賣家可以將應退購房款分成兩部分,其中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於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如此一來就能有效避免上述意外情況的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