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政府17年还有小额无息贷款吗
无息贷款是有的,但是借贷者需要满足贷款的要求就可以。
❷ 三季居民短期贷款新增量为去年的几倍
三季居民短期贷款新增量为去年三倍
业内人士称,短期贷款扩张势头难以持续
央行14日数据显示,9月M2、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新增人民币贷款等指标均超市场预期。9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65.57万亿元,同比增长9.2%,增速比上月末高0.3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下降2.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9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27万亿元,同比多增566亿元。前三季度新增人民币贷款11.16万亿元,同比多增9980亿元。9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82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1084亿元。
展望未来,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报告指出,短期货币政策仍将以市场流动性总量适度和利率相对稳定为目标。
恒丰银行研究院报告称,货币政策继续以去杠杆为目标,维持稳健中性基调的可能性很大,11至12月流动性整体或仍将维持紧平衡态势。
居民短期贷款或许还会新增。
❸ 我国居民中长期消费贷的主要成分
我国居民中长期消费贷的主要成分是需求旺盛的青、中年消费群体!
❹ 消费贷款提供的消费凭证是任意发票都可以吗
消费凭证可以是货单、发票、合同或转账凭证等。
消费贷款本来申请的时候就要提供用途的,因为近期监管要求,只要用过贷款没有提供消费凭证的都要提供,无论贷款额度大小,只要之前没有提交过凭证,就需补交已使用额度的消费用途证明材料,材料可以是货单、发票、合同或转账凭证等。
北京一家国有银行某支行的个贷部门经理表示,目前客户在申请消费贷时都要提供贷款用途。此外,客户需要在银行放款一个月后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果提供不出消费用途证明材料,就很有可能被收回贷款。
一家总部在南方的股份制银行有关人士表示,除了补交消费证明材料,抽查也是银行采取的方式之一。对于消费贷款,该行的贷后管理人员还会通过抽查走访的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贷后检查,如果抽查对象对贷款消费用途不能提供合理说法,就有可能提前收回贷款。
(4)17年居民短期消费贷款扩展阅读:
此前,部分银行在办理消费贷时,没有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导致了消费贷违规流向投资购房领域,9月16日,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全国居民短期消费贷款流入楼市现象研究》。
报告显示,2017年3月以来,短期消费贷款同比走势大幅攀升,明显偏离稳中有升的零售额同比,预计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款金额中至少有3000亿流向楼市,约占新增短期消费贷款总额的30%。其中,9成流向粤闽苏沪川冀。
居民短期贷款主要是消费信贷,在消费信贷表现强劲之下,8月居民消费增速却呈现下降态势,主要原因可能是部分居民消费贷款最终被用来购房。
❺ 为何居民消费水平在下降,而消费贷款义务却增加了呢
作为全球公认的“世界工厂”,中国不仅拥有强大的制造业,而且拥有良好的消费能力。作为世界第二大消费国,中国人的消费能力现在仅次于世界第一的美国。
提高居民的期望值同样重要。减税相当于给居民钱,但是一旦减税就没有效果了。居民要舍得花钱。这就要求,一方面继续遏制房地产泡沫,避免居民因为担心房价飞涨而产生消费恐惧;另一方面,更坚定地释放改革红利,提高潜在经济增长率,对经济有信心,居民就会更敢于消费,从而真正依靠国内消费拉动经济,减少对过度借贷和投资刺激的依赖。
❻ 2017年房贷新政策有哪些
一、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2、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6、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及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
❼ 2017年的无息贷款政策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付利息,自取得毕业证之日的次月1日(含1日)后全额负担利息。
为体现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优惠政策,减轻学生的还贷负担,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付利息,自取得毕业证之日的次月1日(含1日)后全额负担利息。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展期手续,财政部门继续为其实施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贴息。
合同期内,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保持不变。学生在校期间要求中止贷款,可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贷款学生申请转学,必须由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的相应经办银行办理该学生贷款的债务划转手续后,或者在该生还清贷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7)17年居民短期消费贷款扩展阅读:
无息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学生毕业后到异地工作的,可采取通过异地经办银行分支机构汇款到贷款机构的方式归还贷款;银行也可与学生工作所在地经办银行分支机构进行协商,办理贷款转移手续。
2、借款学生可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还贷事宜由借贷学生在签订还款协议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3、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1年内,可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借款学生也可提前还贷,银行将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