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世纪佳缘红娘被指诱导贷款消费,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世纪佳缘网在各大线上相亲平台当中已经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了,可是没有想到这个网站根本的最终意图根本就不是帮用户促成一段好事,反而完全是为了挣钱而存在的。如今世纪佳缘网的名声已经是越来越臭了,消费者频频的投诉。所谓的红娘也不会帮助用户牵线搭桥,只想着自己的提成什么时候到手,怎么样能够赚到更多的钱。
套餐费用往往都在万元以上,有很多消费者根本就购买不起,红娘又会去引导他们可以利用花呗、借呗、贷款等等方式,总之最终目的就是让用户赶紧投钱。甚至还去威胁用户假如不赶紧购买的话这些优质资源就会很快被抢跑了,然后等到用户真的购买套餐以后红娘就会变了一幅嘴脸,那些所谓的好资源根本就不存在,又或者是即便约会了也不会搭理这些会员。因此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地看清楚这些相亲网站的套路,不要再轻易上当了。
㈡ 诱导消费在法律要负什么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诱导消费中有诈骗行为,诈骗者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诱导消费者贷款消费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要求规定:
1、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2、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㈢ 信用卡无故给我贷款属于诱导消费吗
原则上,有嫌疑。
但实际上用户的贷款还是需要用户本人同意申请的,所以用户如果要投诉的话,请收集好证据。
㈣ 诱导消费属于犯法吗
一般的诱导不是违法行为也不是犯罪行为,因为营销的目的就是希望没有消费打算的人进行消费,或者使消费愿望不是很强的人进行消费,特殊情形下对于老年人或者小孩等弱势群体的诱导可能构成不道德的销售行为,对于小孩可能可以通过撤销合同来挽回损失。
如果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并且出分了自己的财产则可能会构成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4)诱导消费者贷款消费扩展阅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㈤ 恶意诱导性消费需要付刑事责任
一般的诱导不是违法行为也不是犯罪行为,因为营销的目的就是希望没有消费打算的人进行消费,或者使消费愿望不是很强的人进行消费,特殊情形下对于老年人或者小孩等弱势群体的诱导可能构成不道德的销售行为,对于小孩可能可以通过撤销合同来挽回损失。当然,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并且出分了自己的财产则可能会构成诈骗。
㈥ 网上买菜莫名被开通“美团月付”,如何监管这些诱导贷款的行为
首先,我们应该加大各种外卖平台和网购平台的监管力度,并且及时调整每一个平台的发展模式和品牌概念。其次,相关部门应该去平台内部,尤其是网购平台功能的开发部进行监管。最后,消费者一定要识别出诱导贷款的各项行为和操作,千万不要使自己进入贷款圈套。
现如今,每一个网购平台或外卖平台都会出现借款的各项操作。比如淘宝平台上出现的支付宝花呗就属于你向平台贷款的行为。某一位网友在网上买菜时,莫名其妙的开通了美团月付功能,这令网友始料未及。我觉得相关部门应该努力寻求平台内部的整改和监管,大部分平台出现诱导贷款的行为并不是合法的行为,大部分民众都不想贷款,毕竟这是一个关乎信誉难题的事情。
各个平台应该加大管理力度,而并非诱导消费者开通贷款功能
我们也可以理解每一个平台想通过消费者开通贷款功能获得更大收益的现象,但是平台应该审查每一位消费者账户的安全指标。平台千万不要引导消费者开通贷款功能,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很有可能不清楚自己开通了贷款功能,甚至导致消费者信用出现问题。
总的来说,市场内部应该加大对这些诱导贷款行为的管理和调整,平台也不要故意引导用户开通贷款功能。
㈦ 多家培训机构诱导消费者贷款,到底是哪些黑心机构
一些黑心的机构被央视曝光了,培训机构诱导消费者贷款,这些黑心机构为了一点点利益就走这样的黑路,真的是无语了,还有哪些黑心机构?
只好给了她一千块钱的送礼费用。办理完毕了以后才知道,这些钱都是她拿走了,现在她已经不干中介了,到了当地的审计部门工作了,不知道为何能进入。
这样的机构实际上很多,主要的原因在没有相关的行规来规范,让他们钻了空子,导致了很多问题的出现,当然,很多机构很正规,也遵纪守法,黑心机构只是这些人的错,看到了以后,就要将他们曝光,让他们知道违规的代价,大家说呢?
㈧ 对提前诱导消费者预付款的是触犯了消费者权益的哪一款哪一条
(1) 一般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经营者 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承担民事责任:
1) 商品存在缺陷的。
2) 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3) 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4) 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5)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6) 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7) 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8) 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 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 理拒绝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2) 特殊规定。
1) “三包”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明确
规定,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 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 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于 “三包”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 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2) 邮购商品中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6条 规定,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
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 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3) 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第47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
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
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if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 付的合理费用。
4) 商品不合格时的责任。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依法经有关 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经营者应当负 责退货,而不得无理拒绝,也不得以修理、更换或者其他借口延
迟或拒绝消费者的退货要求。
(3) 因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人身伤害、人格受损、财产损失 的民事责任及赔偿范围。
1) 人身伤害的民事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 条、第42条的规定,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 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除支付 上述费用外,还应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工具费、生活补助费、残
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 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 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2) 侵犯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第43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3) 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 定,经营者应当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
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 认并尊重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自由订约权。双方对财产损害的补偿 有约定的,可按照约定履行。
(4) 对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 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
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 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
2. 行政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应承担责令停止生产、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
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责任:
(1) 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2) 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 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的。
(4) 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 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5) 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 验、检疫结果的。
(6) 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7) 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 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 拒绝的。
(8) 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 他情形。
3. 刑事责任
为全方位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应追究刑事 责任。具体体现在第41条、第42条的规定中,即经营者提供商 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受伤、残疾、死亡,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㈨ 什么情况下才叫诱导性消费,如果碰到恶性诱导性消费,做为消费者我们要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
我觉得某些商场的有奖销售,或者是消费多少就返还多少消费券的情况就属于诱导消费,这就需要消费者保持理性消费,不要因为商家的某些看似优惠的活动所迷惑!
㈩ 诱导消费在法律要负什么责任
误导消费,肯定要欺诈罪了,你没有这个价格,那时又找他看镜头的大小,分清责任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