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目前商业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存在的风险问题有哪些
贷款主要的风险就是贷款者不还贷。
其实贷款的新闻问题是银行和国家的一些部门需要考虑的事情。
另外的话,过度的汽车消费会导致社会上汽车越来越多便的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问题。
❷ 个人信用贷款风险点
(一)构架完善和科学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
根据贷款机构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构建自己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可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情况的评分,这个评分主要是个人的工作经历、工作单位以及家庭状况等;第二部分则是业务状况的评分,也就是在存在信用记录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每一笔业务对应的相应的信用积分;第三部分是有关特殊业务奖惩的积分,例如,在使用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之后,如果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透支金额全部还回的,可得进行额外的信用分数的奖励,如果有恶意透支拒不还款的行为,可以进行信用分数的扣分,有情节较为恶劣的人,可以将其加入黑名单;
第四部分是综合上述三部分进行个人信用评价的整体汇总。
(二)贷款环节严格把关
贷款安全是与借款用途的真实与否和前景密切相关的。借款人在借款之前,需要保证借款用合法、前景要足够客观、预期的收益良好、并且个人借款的货款使用方向要不能够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放贷的前提是明确贷款的用途是和合法和真实的。此外,放贷机构还需要深入分析贷款的投资方向和用途,对市场风险进行全面的衡量。
只有健全、完善内部的信用贷款的管理机制,并且加强对于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的培养,构建科学的个人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才可以让放贷机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才可以更好的规避因为个人信贷业务所产生的风险。
❸ 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潜在风险有哪些,如何控制
针对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风险点的存在,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随时关注汽车市场状况,掌握不同类型、品牌车辆风险的大小,筛选优质客户,细分汽车产品市场。根据不同品牌、不同价位、不同型号车辆的市场价格变化趋势,确定不同的贬值程度;对于贬值风险较大的车辆,通过提高首付款比例、缩短贷款年限、追加担保等措施规避价格风险。
(二)尽快建立完善个人征信制度系统,建立对违约借款人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推行个人授信额度管理,根据借款人的素质、工作情况、收入状况以及以往的信用记录,建立客户信息系统和个人信用等级评定体系,有效降低银行风险。
(三)建立健全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从根本上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信贷风险。
1、搞好贷前调查,把好第一道关。
2、贷中审查要符合政策,把好第二道关。
3、贷后检查监督不放松,把好第三道关。
(四)谨慎选择汽车经销商,对汽车贷款担保经销商和运输公司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建立合作、担保机构的准入、退出机制。在目前的信用环境下,银行必须加强对经销商的风险管理,对经销商进行定期实地回访,了解其经营状况,动态监控资金实力和担保能力,对不符合准入制度规定或保证金缴存比例严重不足、有违约情况发生的经销商,要终止与其合作关系。
(五)银行要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关系,并严格按照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拟订合作协议,且由银行法律部门审核把关。重视借款人在贷款期内以种种理由不再续保,导致保险人责任免除而带来的贷款风险,明确“投保人(借款人)在贷款保证保险合同期间内按期不间断对贷款所购车辆投保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的义务;必要时督促保险公司先行垫还。
(六)加强抵押物管理和控制。借款人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物的,应以该车的价值全额抵押;对抵押物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登记、保管和处置;将取回的机动车登记证的登记内容作进一步核实,如有出入,及时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❹ 个人汽车贷款有哪些风险需要注意
随着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其风险也日趋显现出来,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因借款人失业、工作变动或出现其他经济等原因造成借款人还贷能力下降,甚至丧失还贷收入来源而引致的风险;另一个来源于汽车经销商通过改变贷款用途或恶意诈骗带来的风险。
2.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汽车消费贷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比如在贷款期间出现汽车价格下调和利率上扬,会导致风险和收益呈现不对称性。
3.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银行业务经办的各个环节由于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力造成的风险。首先体现在贷前调查不细致,不能获得客户准确的信息资料。其次体现在贷后跟踪检查不落实。缺乏有效贷后监控机制,对所贷款项是否真正用于购车、购车后是否及时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贷款满一年后车辆是否及时续保等问题落实不到位。
4. 担保风险:
担保风险是指借款担保措施不到位、担保人不能履行担保义务、担保物贬值、损毁等原因使担保措施不能对贷款提供足够的保证能力给贷款资金造成的风险。主要体现在:
第一,合作汽车经销商风险。在经销商提供担保与所购车辆作为抵押的个人汽车贷款操作模式下,绝大部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客户均由汽车经销商或运输公司向经办行推荐,银行处处受制于汽车经销商或运输公司,不利于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第二,保险风险。借款人的汽车是作为反担保抵押给保险人的,一旦借款人产生信用危机,就会拒绝偿还银行贷款。
第三,抵押物风险。汽车贷款以车作为抵押物,随着车价贬值严重和车辆的流动性,一旦客户无力还贷、故意以汽车抵顶贷款或恶意逃债,银行追索将十分困难。汽车贷款还存在抵押权与法定优先权相冲突的风险。
❺ 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有哪些
你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有:
1、个人征信系统不健全。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与个人信用风险,也即个人收入的波动幅度和道德品质修养水平,其中个人信用状况还与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密切相关。在收入水平较为稳定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对消费者信用的把握决定了消费信贷的发展程度。当前,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有效的个人信用制度,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尚在运行初期,可利用资源储备不足,商业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加之个人收入的不透明和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其它征信部门的系统资源不相互共享,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自有净资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在消费信贷过程中,各种恶意欺诈行为时有发生,银行采用询问或实地察看等原始征询方式已经不能保证信用信息的时效性和可靠性。
2、商业银行自身管理存在缺陷,致使潜在风险增大。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虽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但整体管理水平依然不高,难以跳出“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怪圈。由于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开办时间不长,所以在这方面更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通常,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仅仅凭贷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说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最为重要的有无违法纪录和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导致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银行内部在责任界定上也往往依据书面上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使得就材料而谈贷款的问题更为严重。同时在贷款发放上,重放轻管的问题相当突出。由于在放贷时对客户的实际情况就只停留在资料上,因而发放后更是没有一套相应的管理措施跟上。有的是一些笼统的管理制度,内容泛泛,面面俱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使管理客户的信贷员无法按部就班,致使有些贷款实际上长期处在无人管理的状态下。
3、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规范消费信贷活动和调整消费信贷关系的全国性法律。现行法律条款基本上都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针对消费性个人贷款的条款,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即使有,也似乎存在维护债务人权益的倾向。不少新法律法规的实施直接使得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存在法律方面的缺陷和问题。这使得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缺乏法律保障,对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由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比较分散,均是消费者个人,并且贷款金额小、笔数多,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又不健全,特别是在个人贷款的担保方面缺乏法律规范,银行执行债权成本较高,投入的人力物力较大,致使风险控制难以落实。当前城乡消费信贷业务的迅速发展,呼唤我国消费信贷法尽快出台。
4、抵押物难以变现。
当前的经济环境下,抵押物变现渠道窄、成本高,贷款担保往往形同虚设。借款人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时,银行通常会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而抵押物能否顺利、足额、合法地变现,就成为银行化解资产风险的重要环节。由于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初创阶段,交易秩序尚不规范,交易法规也不完善,各种手续十分繁琐,交易费用偏高,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变现,影响了银行消费贷款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执行上的不规范,引发了大量的道德风险存在,进一步加大银行的损失。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扩大和抵押贷款的增加,这类问题将会变得更加突出。现阶段,我国住房一、二级市场很不完善,政策上要求对大量非商品房产进行商业信贷支持,而一旦购房人无力还贷,这些非商品房产抵押又无法进行过户转让,银行很难得到充分的处置权,贷款抵押形同虚设。
5、盲目营销,无规划发放消费信贷,形成巨大的风险隐患。
近年来,为扩大盈利水平,抢占市场份额,各家商业银行纷纷鼓励分支机构大力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违规操作现象,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对基层行下达硬性的放贷指标。不少银行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对高风险、低信用的客户提供消费贷款,一些地区的基层行甚至为了完成贷款任务,给每个员工下达一定额度的消费信贷任务。不少员工为完成任务,盲目放贷,甚至自己使用贷款进行高风险投资或炒股。这种现象的蔓延将造成新一轮的风险积聚,不利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❻ 如何防范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风险
目前,汽车消费贷款推进速度不快,关键是风险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如何化解汽车贷款的风险呢?专家认为,化解风险的良方就是开办汽车消费贷款分期付款保险。 目前,汽车消费贷款推进速度不快,关键是风险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如何化解汽车贷款的风险呢?专家认为,化解风险的良方就是开办汽车消费贷款分期付款保险。 所谓汽车贷款分期付款保险,就是以汽车消费贷款合同规定的还款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它既是一种信用保险,同时又是汽车消费贷款的保证。目前,我国开办汽车贷款保险存在的主要风险是:价格下调风险;经济不景气的风险和道德行为风险。为减少承保风险,可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建章建制,按章办事。保险人应针对这一新的保险品种制定相关的制度规定,以便规范操作。如:对保险金额做出统一规定:根据贷款期限和银行利息的不同档次制定保险费率;明确规定保险责任;规定赔偿处理的时间;明确保险人、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2、把好保险审查关。重点审查以下内容:合同的订立是否具有合法性;合同的抵押、保证是否符合规定;贷款的对象、贷款者的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手续是否齐全。
3、订立较为严谨的保险合同。
4、实施严格的管理防范措施。
❼ 汽车消费贷款有哪些风险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风险主要防范四个方面,即:借款人、经销商、保险公司和银行四个方面。具体如下所示:
(一)借款人方面
1、信用风险。购车群体良莠不齐,可能混杂了一些有道德风险的人,由于主观赖账心理或当汽车价格下跌,低于购车者需还贷款金额时,购车者就可能做出理性违约行为,都可能使贷款面临风险。
2、支付能力风险。自用车借款人因家庭收入降低而无法按时还款,商用车借款人因受整个运输市场和行业政策的风险,预期收入减少甚至完全丧失或借款人因经营不善,对方运费结算不及时,不能按时还款。
(二)经销商方面
1、汽车质量风险。由于经销商不通过正当渠道购进汽车,把存在质量问题的车辆销售给借款人,因质量纠纷影响到贷款的收回。
2、最高贷款担保限额核定风险。目前农信社发放汽车消费贷款大部分由经销商提供担保,由于最高贷款担保限额核定过大,超过经销商担保能力,给信贷资金造成隐形风险。
(三)保险公司方面
1、保险公司利用借款人对保险条款的模糊认识,以及信用社贷款操作中的疏漏,当保险责任发生时,寻机免除保险责任或减少责任。
2、保险公司的部分营销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违反保险条款,私自缩短保险期限,造成保险失效,责任免除。
(四)银行操作方面
1、贷前调查不实,由于信贷人员配备不足,贷前调查流于形式,借款人提供的收入证明、资产证明严重失真,埋下风险隐患。
2、贷后管理不到位,或根本没有做贷后管理,对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是否真正用于购买,所购车辆的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未及时进行确认;有的贷款逾期后未能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以致风险不断扩大;有的放松了对合同、贷款催收记录等债权文书的管理,造成缺漏项,当贷款出现风险时无法及时发现进行索赔、诉讼或采取其他追收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贷款者,在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前应该先对自己的购买能力、购车情况、保险条例以及贷款政策进行全方位的考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