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購房合同上寫的公公的名字,是不是意味著這房子完全不屬於我的財產
如果你們在交納首付時,寫的是你公公的名字,將來辦下房產證,肯定是你公公的名字,換句話說,該房產的產權及首付將來也是你公公的。
如果你們婚後共同償還貨款,可認定有你們的份額,但如果你公公翻臉,你們是得不到產權的,只能拿回償還貨款的錢。
除非你公公辦理贈予給你們。
⑵ 我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只寫我父親的名字嗎
可以的,誰付錢不重要,只要有人還貸就可以,但是,如果你有兄弟姐妹的話,當父親過世他們有權分房子,也可以你父親說明以後如有意外,房子歸你繼承。
當然,沒有就沒必要這樣做。
⑶ 結婚後買房我出首付卻寫公公名字辦貸款寫我和我老公的名字那麼房產證上會寫誰的名字房子歸誰
不要擔心 ,沒有什麼問題的 ,貸款寫誰的名字 ,房產證上一定寫的誰的名字 ,因為是按揭貸款 ,房子押給銀行了,房產證上如果不是你們的名字 ,銀行也不會同意由你們來簽名貸款 。放心吧 沒事的 。
⑷ 婚後貸款買房寫公公婆婆的名字,還貸有我跟老公及公婆 ,請問法律上房子怎麼分的
1、房子是婚前男方購買,單純說產權,是屬於男方婚前購買個人財產,和女方無關。
但是,婚後還貸,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出錢,所用資金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以及自婚後還貸起,該住房增值部分權益。
2、房子產權權屬歸誰,就是看房子登記人以及房產證登記人是誰。
和你以及你配偶無關!你們小兩口有出資證明,那麼這可以作為你們小兩口對你公婆的債權。
這個和產權是兩個概念。
說白了,房子是你公婆的和你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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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房屋所有權是佔有權、管理權、享用權、排他權、處分權(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贈與、繼承)的總和。
(1)佔有權。
是所有人對其房屋進行直接的實際控制或掌握的權利。
佔有權是房屋所有權的基本內容,沒有佔有,就談不上所有權。
然而佔有並非就是所有,因為佔有分所有人佔有和非所有人佔有、合法佔有和非法佔有、善意佔有與非善意佔有。
(2)使用權。
房屋的使用權是指對房屋擁有的享用權。
房屋租賃活動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權。
指所有權人對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質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權利。
使用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下列條件:①無損於房屋的本質。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經濟性能和規定的土地用途使用。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收益權。
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經濟收益的權利。
如將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為合夥入股取得紅利等。
(4)處分權。
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對其房屋有處置的權利。
如依法對自己所有的房地產出售、出租、抵押、典當、贈與、拆除等。
一般說來,完整的房屋所有權,必須同時包括上述四項權利。
但是,佔有、使用和收益權有時會脫離所有權。
⑸ 我公公貸款買房,房產證寫上我公公和我公名字可以嗎,
只要是你公公真實的自願的意思,當然可以!
⑹ 我買房,購房合同能寫公公的名字不
可以寫你公公的名字,但是為了保護你自己的利益建議還是寫自己的名字,你和你公公的借款可以寫欠條來證明
⑺ 用公公的名義貸款、房產證上可以寫我的名字嗎
可以 但是 到公正處 公正一下 比較好
⑻ 婚後我和老公首付買了房,寫了我們兩個人的名字,公公想還貸,這房子是否只屬於我和老公兩個人的
你和你老公首付買的房,且登記的是你倆的名字,那該房產就是你倆的共同財產。你公公幫忙還貸,也只能算借款,不會對房產的歸屬產生任何影響的,房產還是你和你老公的。
⑼ 以父母的名義按揭買房,房主可以只寫我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只寫你一個人的名字。
現在我國按揭貸款購房的還款人主要有兩類:
一、購房人就是還貸人:購房人本人符合貸款的各項條件,可以用自己的名字購房並貸款。
房產證上面的名字,就是購房者本人的名字,也是貸款人的名字。
二、購房人不是還貸人:房產證的名字可以和貸款人的名字不一致。
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說明這個房屋的產權歸屬,貸款合同中的貸款人是房屋貸款的主要還款人,這兩個名字可以不是一個人。
《婚姻法司法解釋》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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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買房辦理條件
一、借款人所需條件
1.、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二、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2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三、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四、特殊情況
外籍人士購房所需資料:
台灣人-------大陸往來通行證(台胞證)、戶籍藤本(可證明婚姻狀況)、在京購房審批表、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香港人-------香港身份證、結婚證、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韓國人--------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戶口本中文翻譯公證(可證明婚姻狀況)、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其他國籍------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結婚證中文翻譯公證、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