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武漢市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武漢市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如下:
首付比例調整:
-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發布通知,即日起,公積金繳存職工購買第二套自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時,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來的六成降低為三成。
- 貸款最高比例不得超過房屋總價的40%。
房屋套數認定標准未變:
- 公積金貸款房屋套數認定標准仍為「認房又認貸」。
- 「認房」以武漢市房管局家庭房產系統查詢結果為准;「認貸」是認公積金貸款,即以公積金中心系統查詢為准。
貸款利率及額度:
- 二套房貸款利率需上浮至1.1倍。
- 首套房貸款額度最高為60萬元,二套房貸款額度根據房屋總價和首付比例計算,但最高不得超過房屋總價的40%。
其他限制條件:
- 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不支持繳存職工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 如在武漢夫妻名下已有兩套住房貸款記錄(無論是商貸還是公貸),即使貸款都已還清,再次購房時也不允許使用公積金貸款或提取公積金。
- 對於使用公積金購買第二套房的,如果現住房面積超過140平方米(含),再次購房時也不給予公積金貸款,並且不能提取公積金。
特殊情況:
- 單身職工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以計算住房公積金繳交額的工資為准),或雙職工月收入在3800元以下,且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如果以後也不準備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可申請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類等住房消費。
綜上所述,武漢市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在首付比例上有所松動,但房屋套數認定標准、貸款利率、貸款額度及其他限制條件均未發生改變。購房者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需仔細了解相關政策規定,確保符合貸款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