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從建行辦的樓房貸款還完了可以過一個月上銀行辦解壓手續嗎
這個房貸還清,最好還是盡早去銀行辦理解壓手續的,因為只有辦理了解壓手續才可以拿回房產證
『貳』 房貸還清後還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1、購房貸款還清之後,第一步要先去貸款所在銀行辦理手續,領取房屋他項權證,由銀行在他項權證上蓋好公章並寫明注銷意見。注銷意見有貸款已還請、同意注銷抵押的字樣。
2、第二步由產權人本人攜帶房產證、他項權證、身份證原件前來當地產權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處抵押科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產權證上有多個人的名字,這種情況下至少要有一個產權人到場,並且需要帶齊其餘產權人身份證原件也可以辦理,若是有未成年人名字的,監護人需攜帶證明監護人身份的證明到場辦理。
我們小區物業現在在跟宅貓找房合作,我當時問的宅貓找房的人。有好多社區的物業跟宅貓找房有合作,如果想知道具體情況 可以去物業問問。
『叄』 購房銀行貸款結清後應該怎麼辦理手續
1、借款人(或配偶)攜帶本人身份證到貸款經辦行提出貸款結清申請,列印貸款余額
2、按照預約的時間前去銀行辦理貸款結清手續(一般銀行需要提前1-2個月時間申請)
3、銀行出具貸款結清證明,借款人領取《房地產他項權證》
4、到房產證上對應的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肆』 房子按揭貸款還完後,應該去銀行和房產局辦理哪些手續
房子按揭貸款還完後,應該去銀行辦理結清證明,銀行出具結清證明後,銀行的工作人員攜帶該結清證明和購房者去房產所在地的房產局辦理撤銷他項權證抵押手續。
拓展資料
按揭貸款是指以按揭方式進行的一種貸款業務。如:住房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資料來源 網路 按揭貸款
『伍』 建設銀行 房貸提前還清需要什麼手續
建設銀行提前還房貸的流程:
1、提前和銀行客戶經理預約;
2、按預約時間攜帶身份證前往銀行網點,辦理結清貸款業務;
3、建行提前還款需要繳納違約金(不同銀行對於提前還貸違約金的標準是不同的,同一家銀行之間的不同支行提前還貸違約金也不同),具體如下:
3.1部分提前還貸規定最低不能少於每月還款額的6倍,最高不能超過每月還款額的35%,部分提前還款者可每年免費還款一次。
3.2全部提前還款者需承擔支付違約金,貸款一年到兩年提前還款,收取提前還款額的2%;貸款兩年到三年提前還款,收取提前還款額的1%。但具體還款金額還需按照合同實施。
4、先還清剩餘貸款,當場銀行把結清證明打出;
5、撤銷銀行的抵押手續要1周以後,主貸人再到建行去取材料;另外也可在銀行填寫取件委託書,即可讓別人代為取件;
6、還清貸款後,需要主貸人本人(或次貸人帶關系證明)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撤銷公積金貸款抵押手續,拿一張蓋紅章的證明。
7、最後連同兩邊撤銷抵押登記的證明,再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撤銷房產抵押登記。
現在提前還款方式有三種:
一:剩餘的貸款保持每月還款額不變,將還款期限縮短;
二:剩餘的貸款將每月還款額減少,保持還款期限不變;
三:剩餘的貸款將每月還款額減少,同時將還款期限縮短。
『陸』 購房按揭貸款還完後需要什麼手續
按揭完結後需到銀行辦理解押手續,然後拿著銀行給出的完結手續證明去房屋管理局辦理房屋解押手續。
房屋登記中心已將開具查詢證明與一手房、二手房辦證合並辦理。簡單地說,市民如果符合當前的家庭首購房、首改房優惠政策,想申請契稅優惠的,只需在申請辦理產權證時一並提交家庭成員(購房人本人、購房人配偶及18歲以下未成年子女)身份材料和關系證明(如戶口簿、結婚證),連同辦證過戶材料一並提交,即可實現查詢證明與產權登記同步申請、同步受理。
「開證明+交易+登記+繳稅」四項合一的一條龍工作模式,群眾只需跑1個窗口即可完成房屋交易登記繳稅全過程,節省了大量時間。
還將推出網上辦事服務,包括市民網上申請登記業務、網上上傳申請材料、部門網上審核、網上告知審核結果等項目,讓百姓辦理房屋登記工作更便捷、更高效。
『柒』 建設銀行,房貸還清,還需要到建設銀行辦理什麼手續,需要哪些證件
你在建設銀行房貸已經還清了,需要先去開結清證明,開完結清證明之後再去辦理房貸解押手續,這樣就可以了。
『捌』 建設銀行 還完房貸還需要什麼手續
建設銀行抵押貸款還清後,有必要申請貸款結算憑證和抵押取消手續。
抵押取消程序需要貸款結算證書。 借款人償還抵押貸款後,借款人將貸款合同,身份證和其他材料帶到建行網點,以便工作人員為您打開結算憑證。
借款人取得貸款結算憑證後,需要與處理房產抵押的部門辦理抵押取消手續。 取消取消後,借款人的房屋不再處於抵押狀態。
《房屋登記辦法》第十二條
申請房屋登記,應當由有關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但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房屋登記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權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權利;
(三)因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屋權利;
(四)有本辦法所列變更登記情形之一;
(五)房屋滅失;
(六)權利人放棄房屋權利;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