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合同偽造簽名的問題
1.該擔保合同有效。只是關於甲的條款無效。合同的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甲不承擔任何責任。
2.擔保合同上有乙的簽字,該合同對乙有約束力,乙應承擔保責任。
3.乙應承擔責任。
Ⅱ 假采購合同向銀行貸款經理要我在假合同上簽名
你該不會簽的你自己的真實姓名吧?呵呵
別著急,這個事跟你關系不大。有問題也是你們老闆的事。貸款出了問題銀行會起訴你們公司的,和你們個人沒多大關系。即使是銀行發現是假的采購合同,也是你們公司的行為,假合同里簽誰的名字不重要。所以,不用擔心你會承擔什麼責任。
順便提醒一下,現在銀行貸款對外支付都是受託支付,所以你簽假合同後,銀行會要求把貸款打到你們公司的采購方那邊。
Ⅲ 偽造他人簽名的買賣合同有效嗎
如果他人沒有簽字確認,房產買賣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Ⅳ 簽訂假購銷合同到銀行貸款,雙方各負什麼責任
簽訂假購銷合同到銀行貸款,會構成貸款詐騙罪。
貸款詐騙罪(刑法第193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貸款詐騙罪屬於金融犯罪的一種。
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為支持生產,鼓勵出口,使有限的資金增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有時也要根據經濟合同發放貸款,有些犯罪分子偽造或使用虛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內產比很好效益的經濟合同,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如犯罪分子張某偽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貨合同,並以虛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銀行申請了幾百萬元的貸款後攜款潛逃。
Ⅳ 合同簽名被偽造怎麼才能鑒定
對於簽名的真偽,可以在進入司法程序後向法院書面申請司法鑒定,也可以自己尋求第三方鑒定機構來鑒定,自行委託司法鑒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這個筆跡還是能鑒定出來的,字形雖然千變萬化,但鑒定專家主要看的不是字形,而是看的運筆特徵、書寫習慣、起筆落筆特點、筆畫、筆順等,找出共性來,一般人都會在不知不覺中流露出根深蒂固的書寫習慣,從而被發現馬腳。之後司法鑒定結果能夠被法院採信。
其實獲取證據很多時候不僅僅是法律的范疇,而是要看生活閱歷經驗和信息挖掘能力,針對不同的偽造合同,要注意的點也是不同的,比如對於一個偽造的買賣合同,可以調查買賣雙方,查詢相關公司的工商注冊信息,看經營范圍等等,有經驗的人也能夠從買賣產品價格等看出蛛絲馬跡,這些都不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了。如果涉嫌合同詐騙,那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由他們介入偵查。這些都要看具體的偽造合同情況,也沒有一定之規。
Ⅵ 做假的買賣合同騙銀行貸款,簽字了會有什麼後果
這就是詐騙罪
這是犯罪的
要追究刑事責任
很嚴重的
Ⅶ 偽造簽字的法律責任
偽造簽名要依據偽造簽名的目的而確定法律責任。如果是用於詐騙的,可以按合同詐騙罪、詐騙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7)消費貸款購銷合同簽偽造簽名擴展閱讀:
偽造他人簽名的買賣合同的情況:
買賣合同雙方還沒確定達成交易,沒正式跟另一方簽字確認,但是其他人偽造簽名導致合同成立,這將直接損害未明確簽名的一方利益。那麼,利益受有損害的一方是否可以維權,得看該簽訂的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一、首先,訂立合同時出現有以下情況的將導致合同無效:
1、一方用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買賣合同,並且已經損害國家利益的;
2、買賣合同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有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情況的;
3、買賣雙方訂立合同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比如洗黑錢等;
4、訂立買賣合同將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二、其次,要成立買賣合同,首先得滿足一個必須的條件,那就是必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所以,他人偽造簽名確定的買賣合同,其實不屬於雙方達成一致的合意,所以該買賣合同其實並未成立。
因此,根據合同成立的禁止性規定和必須滿足的條件,那麼因為偽造簽名確立的買賣合同,首先不符合成立的法定條件,所以也不會發生法律效力。
如果受害的一方被要求履行合同,可以積極主張簽名的違規。不過,如果想認這筆買賣的,那麼也可以去追認,並且不同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追認時效,這里受害方可以隨時追認合同。
三、最後,其實被他人偽造簽名確定了買賣合同,不知情的一方往往很難知道具體情況,但是只要不想追認的話,對方還一再主張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必要的時候積極去法院起訴處理。
Ⅷ 請問簽訂假購銷合同到銀行貸款,雙方各負什麼責任
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2、根據《中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 一 ) 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 二 ) 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 三 ) 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8)消費貸款購銷合同簽偽造簽名擴展閱讀:
簽購銷合同注意事項
1、名稱要正確填寫,不要寫習慣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標的產品,應特別註明品牌、商標和生產廠家。
3、規格型號,參考相應的物資目錄、設備目錄。
4、產品數量和計量方法,按國家或主管部門規定的計量方法執行;沒有規定的,按雙方商定的計量方法執行。
5、價格、金額,除國家規定必須執行國家定價的以外,由當事人協商議定。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內國家價格調整時,按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