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貸款買的房子,按揭的。我怎麼沒有保留購房合同和按揭資料也沒有正常嗎
1、從合同情況來看,不是沒有合同,只是沒有合同原件,你可以憑身份證到房管局相關部門,調取合同資料的復印件。
2、按揭資料,你可以憑銀行存款單或存卡及身份證到銀行業務部門,調取按揭資料的復印件。
3、我也辦個按揭,心裡感覺踏實。因為銀行事先給你的卡打了按揭款,你以後按月還款(還利息),銀行在這個卡里按月扣款。如果卡里沒有錢,銀行在這個卡里按月扣款劃不了帳,銀行就要打電話通知你,要及時在卡里存錢。
4、至於銀行在這個卡里按月扣款劃帳,劃帳多少,心裡感覺不踏實。你可以憑銀行存款單到銀行列印詳細清單,就知道里了。心裡就踏實了。
㈡ 我買了套房,開發商負責辦理銀行貸款。我到銀行要合同銀行說找開發商,開發商說沒有要找銀行。我該怎麼辦
開發商辦理的貸款都是由開發商指定的專人和銀行對接,手續辦妥後統一通知客戶領取,如果手續正在辦理當中,客戶出於其它目的自行去取,很容易遇到你說的這種情況,建議你等待各項手續辦妥後領取,如果確實因為銀行和開發商的原因將貸款合同弄丟了,可以要求與銀行補簽貸款合同,也可以去房管局調取加蓋檔案章的復印件,和原件同具法律效力。
㈢ 房貸辦下來了,銀行沒有給我貸款合同怎麼辦
雙方協商處理,購房合同和銀行貸款合同是必須要給的。對方不提供,可以起訴對方。
《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根據《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3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㈣ 買房子交了首付,簽了合同,但是銀行不貸款怎麼辦
按揭貸款辦理不下來時可退房,但要根據原因追究買賣雙方不同的責任。情況如下:
一、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按揭辦不下來,例如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導致銀行不批貸款的情況,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利息損失。
二、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批准貸款,也可以退房,但購房者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開發商相應的違約金。
三。政策或者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導致不能貸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退房,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起訴並舉證自己沒有過錯,確實無力購房,要求開發商返還首付及定金。
(4)買了房子銀行說沒有貸款合同擴展閱讀: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現房屋擔保貸款無法辦理這一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客觀障礙,導致合同難以繼續履行,此時若繼續維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則是將貸款未獲審批的責任加諸於買方,有違公平原則,可能對買方產生顯失公平的結果。
依據《商品房司法解釋》第二十三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㈤ 我是2015年買的房,銀行沒給貸款合同,現在能要到合同嗎
我是2015年買的房,銀行沒給貸款合同,現在能要到合同嗎?可以的,去銀行領取就可以,拿著身份證以及買房的一些購房合同
㈥ 購買房子貸款沒有做抵押 沒有貸款合同
首先給你的答案是否定的!
只要是在正規銀行操作的抵押貸款,都需要簽銀行商業貸款合同,而且為3分,你、房交所、銀行各一份。並且做了抵押,房產證原件不在買房人手裡的,而在銀行放著,待貸款還清後,銀行會給你!
樓主的情況可能是貸的款不是在正規的銀行的!可能是外面現在很多的小額貸款公司的!
㈦ 今天買房去銀行辦房貸,所有手續都辦好了,字也簽了,銀行沒有給我房貸合同,是什麼原因
按規定你應該要有一份合同,因為你是貸款合同的乙方。
經辦行肯定有一份合同的,不會沒有。
1、你可以盯住經辦行,要求他們給你一份合同;如果實在沒有原件,可要求復印一份,蓋上銀行的章,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果經辦行確實沒有原件可讓你復印,那你就要想辦法到市分行去復印一份(可讓經辦行出具一個證明,你帶上身份證),讓市分行或經辦行蓋上章。
3、我認為補辦的合同有點不牢靠,正像你據說的那樣,利率一改動,你今後利率上調時能否享受7折優惠?(按規定,這個7折優惠在整個貸款期均有效,直至你貸款結清為止)還有其他一些條款,反正不是很放心(如果補合同,要特別注意利率7折優惠這個條款及違約責任方面的條款)。
4、如果實在沒有辦法,當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房管局)那裡有一份的,你可以請開發商協助,去那裡復印一份,雖然沒有銀行的「紅章」,但比沒有好。
5、另外,你可以投訴經辦行,你如果感到投訴不太好,可以的口吻向他們提出要求解決的辦法,並要求答復。
㈧ 房子交按揭兩年多了可是銀行沒給按揭合同怎麼回事
不用擔心,你的合同和首付款憑證銀行都有留存的,必要的時候,可以向銀行申請復印的,況且房產管理局也有備案的,你也可以到房產管理局復印蓋章,可以當原件使用的!再說交房也不需要你出具這些東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