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消費貸款算詐騙罪嗎
1、消費貸款,是貸款的形式,與詐騙罪無關。
2、借款人由於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賬,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還有些打借條之後偽造還款收條的,詐稱已經還款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
3、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㈡ 銀行貸款 糾紛
一定要尋求法律援助.,
㈢ 貸款的糾紛
糾正一下:你是借款人,貸款人是農信社
既然你是借款人,那就是第一責任人啦,當你不還貸款的時候,銀行會起訴你,連同擔保人一起起訴,如果你沒有可執行的財產的,銀行才會去查封擔保人的財產。
記住,錢是你以你名義和銀行借的,至於借來以後你自願給你哥去用,這事銀行是不管的,他們就認你這個借款人,除非你砸鍋賣鐵都還不上了,他們才會去找擔保人還。
㈣ 貸款糾紛
這樣要問問律師了,畢竟從銀行取款什麼的都沒有經過你舅舅本人的手,都是他哥哥操辦的,如果說是你舅舅要貸款而委託他操辦的話,那怎麼也得要個委託書的吧。事實大於雄辯。
㈤ 我在中郵消費貸款五萬,還了三期,已經逾期三期,現在他們把我告了,而且經偵要求我25號必須去接受處理
對於逾期還貸的情形,屬於違約行為,不屬於刑事犯罪,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范圍,公安機關不會立案偵查處理。但對於逾期還款的行為,需要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具體情況,就不用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
㈥ 惡意欠消費貸六千多,公司已立案,會坐牢么
惡意欠消費貸六千多,數額不大屬於民事糾紛,不構成刑事案件,不會坐牢。
所謂「惡意透支」是指持卡(銀行信用卡)人為了將透支款項占為己有,根本不想償還,或者也沒有能力償還,在行為上採取潛逃的方式躲避債務的透支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後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㈦ 關於貸款的糾紛
這個問題比較棘手。若你沒有相反的證據,法院可能會執行你的財產。
建議先跟公司老闆協商,說明事情原委,並悄悄錄音。拿到錄音證據以後,再考慮下一步該怎麼辦。
以上律師建議供您參考。希望能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