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婚時對於貸款未還清的房子該如何進行分配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該房屋是婚前財產,一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如果一方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 6、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在離婚時,一方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法院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採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 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
❷ 我有一個用公積金貸款的房子,現在還沒還完,如果我現在離婚了,賣房子有影響嗎
只要按時還款,和你離婚不離婚沒關系
❸ 離婚後,未還清貸款,公積金是否重新計算
若雙方已協議離婚,且已註明產權及貸款的歸屬問題, 對於此類情況我們建議:
首先先要籌措資金將剩餘的公積金貸款還清,取出抵押的房產證;
其次憑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到房產交易中心將房產證變更到一方名下;
最後擁有房產的一方可憑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離婚證等重新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即可。
對於已辦理了產權證的可以這樣操作,而尚未辦理產權證仍在按揭期內的則應和開發企業協商辦理相關手續完成產權變更等手續。
這樣做的目的:
一是解決了房屋產權歸屬問題;
二是將曾經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解凍出來,今後他(或她)將與這套房屋及貸款無任何關系。
❹ 夫妻離婚後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還完,又沒有能力一次性還貸款,怎麼樣去掉另外
又沒有能力一次性還貸款,怎麼辦?那你應該從親屬借或者賣的東西
❺ 我跟老公結婚後,用公積金貸款,辦理離婚後,房子歸我,房貸沒還清,老公在買房的話,還能不能用公積金貸
1、公積金貸款的房子是你們倆的名字?是的話,你老公可以買房,但是不能公積金貸款,只能商業貸款
2、你老公也可以一次性付款買房的
❻ 第一套房子公積金貸款沒還清,離婚了,因為不是主貸人,公積金領取不了,現買第二套房子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自己名下沒有房子的是不算第二套房子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向貸款銀行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等待審批。住房公積金具體貸款流程如下:借款人提出書面貸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可以向貸款銀行提出,由貸款銀行受理後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等待審批;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的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公證等相關手續;貸款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入開發商在貸款銀行設立的售房款專用帳戶,或直接轉入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還款帳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和還款計劃,如期歸還貸款本息;貸款結清後,借款人從貸款銀行領取「貸款結清證明」,取回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及保險單正本,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❼ 婚內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後房屋歸女方,貸款未還清,現在產權如何辦理
房屋是共同財產,離婚後房屋歸女方,貸款未還清有女方還清,產權到房產交易中心去過戶,歸女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