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之前老公用公積金貸款買的房,現在離婚了,我再買房算是二套房嗎
離婚換證之後可以再用公積金貸款,算二套房了。
❷ 公積金貸款未還清,離婚後女方可以用自己的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公積金貸款未還清,如果未用女方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話,符合貸款要求是可以貸款的,貸款利率是根據女方房產來確定的,如果名下有房產按二套房,無房產則按一天放計算。
以鄭州住房公積金為例為例,根據鄭州住房公積金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第四項第一條關於貸款比例的規定:
1、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所購房產為期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80%;所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60%。
2、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70%;暫不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兩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或上筆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家庭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註: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和新購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有權房產)名下擁有所有權的住房,並依據鄭州市住房信息聯網查詢單或房管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認定。
(2)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離婚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❸ 假離婚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可以嗎
用「假離婚」的手段騙取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絕對行不通!而且有可能弄假成真、得不償失。千萬不要輕易嘗試,避免因小失大。
據了解,目前未有新的有關二套房認定的政策出台,各銀行都是按照央行的規定,執行「認房又認貸」的政策,如果有貸款記錄,即使離婚後手裡沒有房產,如果能查到,照樣是「二套房」。
也就是說,「假離婚」逃避二套房確實行不通。夫妻雙方如果有貸款買房記錄,即使離婚後將房子劃歸一方,無房一方再購房依然是「二套房」。
其實,根據最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當職工還清首個公積金貸款後,想購得第二套房,是可以支取公積金賬戶存款的。在滿足所需條件下,也可享受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