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互聯網貸款監管升級 銀保監會新設三項指標
監管「打補丁」,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再迎嚴要求。2月20日,銀保監會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這是對去年7月正式實施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一次「打補丁」升級,進一步細化審慎監管要求。
總體看,相比於《辦法》,《通知》設置了多項更為具體、量化的監管要求,對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可謂加碼嚴監管,新設三項定量指標,包括出資比例、集中度指標和限額指標,細化《辦法》要求。明確禁止地方性銀行跨區域經營,但對如民營銀行等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的銀行予以豁免。
互聯網貸款嚴監管升級,意味著一些銀行將不滿足新規要求,需要整改。因此,《通知》也設置了過渡期,具體分兩階段執行:一是對於集中度風險管理、限額管理的量化標准,監管部門將按照「一行一策、平穩過渡」的原則,督促指導各機構在2022年7月17日前有序整改完畢;二是針對出資比例標准和跨地域經營限制,實行「新老劃斷」,要求新發生業務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通知》要求,允許存量業務自然結清。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稱,《通知》在起草過程中充分體現了既要依法加強監管、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又要維持長尾客戶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連續性的導向。一方面,《通知》提出的各項要求,有利於商業銀行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實現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高質量發展。從長遠來看,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持續規范,有利於增強對實體經濟發展和消費升級的支持力度,不斷滿足小微企業和居民日益增長的融資需求。另一方面,監管部門在督促商業銀行按照《通知》有序開展整改過程中,也會積極引導各機構維護存量業務的連續性,不增加客戶融資成本、不降低客戶服務質量和標准。
嚴監管「打補丁」升級
作為新興的貸款類型,互聯網貸款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一些隱患。為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去年7月17日,銀保監會發布實施《辦法》。《辦法》的制定,旨在填補互聯網貸款監管的空白,界定互聯網貸款內涵及范圍,明確互聯網貸款應遵循小額、短期、高效和風險可控原則,明確風險管理要求、規范合作機構管理。
此次發布的《通知》,是對《辦法》中提出的原則性要求進一步細化監管考核指標,旨在強化《辦法》執行效果。例如,對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的出資比例、集中度、跨地域開展業務等事項,細化提出監管標准。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辦法》發布實施後,各家機構在監管部門的指導和督促下,正在積極開展相關整改工作,這次《通知》主要是結合目前掌握的各家機構在整改過程中遇到一些實際問題,包括執行的力度上可能還存在差異。以及在獨立實施風險控制的核心環節以及加強合作機構管理方面,與之前監管的要求還存在差距。所以監管部門進一步根據之前《辦法》的授權,明確細化三個定量指標。
三項量化指標
是底線要求
針對具體的三項指標,在出資比例方面,《通知》明確,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互聯網貸款的,單筆貸款中合作方的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
這一要求對互聯網平台等互聯網貸款合作方無疑提出更高的出資要求。一從事互聯網金融的銀行業人士曾對證券時報記者透露,中小銀行與大型互聯網平台合作聯合貸款時,合作方的出資比例通常只有10%~20%左右。
對於為何會確定合作方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一標準是根據當前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開展的實際情況,經充分調研測算確定的,同時也考慮到與《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的相關規定保持一致,避免監管套利。
《通知》除了設定出資比例這一量化監管指標外,還明確了另外兩項量化指標,一方面,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與單一合作方發放的本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一級資本凈額的25%;另一方面,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全部貸款余額的50%。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商業銀行與全部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全部貸款余額的50%這一指標,之前發布的《辦法》已經對於限額管理財務服務機構提供管理提了要求。在此後的工作匯總,監管部門根據實際掌握的機構實踐情況,進行了相應測算,並與此前的監管辦法保持一致,避免套利。
「目前看絕大部分機構貸款規模應該都在限額以內,因為50%其實是一個相當高的比例,現在看基本上沒有機會能夠達到。我們考慮的一方面是規范,另一方面是為促進業務、維持業務發展預留一些空間。」上述負責人表示。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還表示,這些量化指標其實是底線要求,各家機構可以在滿足這幾個標準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的發展定位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整個發展考慮,去設定符合自己實際情況的標准。銀保監會授權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可以根據轄內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風險水平和業務開展的實際情況,對於這三個指標提出更嚴格的監管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關於禁止地方性銀行跨區域經營的要求,要更嚴於《辦法》中的相關要求。《辦法》提出,監管機構可對跨注冊地轄區業務提出審慎性監管要求,相比之下,《通知》進一步明確嚴控互聯網貸款跨地域經營,強調地方法人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的,不得跨注冊地轄區開展。這無疑會對當前不少地方中小銀行的互聯網貸款業務帶來沖擊。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立足本地市場、服務本地客戶是地方性銀行經營發展的基本定位,但近年來,個別地方性銀行利用互聯網技術拓展業務區域,嚴重偏離定位,盲目無序擴張,帶來較大風險。針對這一問題,監管部門始終高度重視,在人民銀行不久前公開徵求意見的《商業銀行法(修改建議稿)》中,也明確作為區域性商業銀行不得跨區域展業的規定。
此外,《通知》提出信託公司也需參照執行。銀保監會對此解釋稱,由於目前信託公司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已具有一定規模,其中部分業務也藉助於相關合作機構進行。為統一監管標准、避免監管套利,同時推動信託公司加強相關業務風險防控,按照「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的原則,《通知》此次明確信託公司參照執行《辦法》和《通知》的相關規定。
② 請問,商業銀行在發放貸款時,使用人行徵信系統查詢借款人的徵信報告,可以向客戶收取費用嗎
一般來說,這個費用算銀行開支的。
③ 社保的銀行我交每年兩百他給我交了100塊補不上來有什麼影響
如果是銀行貸款去證券公司炒股是違規的。
銀保監會發布了《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再次明確,單戶用於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貸款資金不得用於購房及償還住房抵押貸款,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產品和資產管理產品等投資。
隨後,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防範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證券公司業務往來相關風險的通知》,進一步強調了嚴禁挪用銀行信貸資金炒股。
為什麼信貸資金不能入股市?
對於投資者而言,在牛市市場時,一定會選擇加杠桿進入市場,而在杠桿工具里,銀行資金是最便捷和成本最低的選擇。只需要進行貸款,手中可入場的資金瞬間加大,預期收入相應大幅度增加。
對於銀行而言,發放貸款有利於賺取利差,投資者和銀行一拍即合,不讓信貸資金入股市是考驗商業銀行管理水平的行為。
那麼銀保監會為什麼不讓信貸資金入股市呢?
這可以從三個方面開始說起。
銀保監會全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是監督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的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信貸資金流入股市不利於銀行的穩健運行。銀行資金主要來源於老百姓的銀行儲蓄,這些老百姓是風險厭惡型投資者,銀行要保證其資金的安全性,將儲戶資金流入股市,是違背儲戶意願的行為。
資金貸款者是否能及時還貸也存在疑問,2015年牛市行情過後,幾家主要商業銀行信用卡資產的不良率就迅速攀升了。
信貸資金流更傾向支持實體經濟。信貸資金流入股市,是金融資金的體內循環,從一部分人的手中轉到另一部分人的手中,但投資實體經濟卻能實實在在的促進經濟發展。
信貸資金的不入市更有利股市健康發展。熱錢流入股市以後,很容易推高股市的資產泡沫,導致暴漲暴跌,2015年就是一個例子。而今監管層對於資本市場的定位是發揮好資金融資的作用,因此更希望的是打造長期穩健的「健康牛」。
銀保監會不讓信貸資金入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資金流動性,可能會造成短期波動,但從長期角度有利長牛,是件好事。
④ 銀保監會:互聯網單筆貸款中合作方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
2月20日,銀保監會網站消息,為推動有效實施《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互聯網貸款業務行為,促進業務健康發展,切實防範金融風險,銀保監會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
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
銀保監辦發〔2021〕24號
各銀保監局,各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
為推動商業銀行有效實施《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互聯網貸款業務行為,促進業務健康發展,經銀保監會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風險控制要求。商業銀行應強化風險控制主體責任,獨立開展互聯網貸款風險管理,並自主完成對貸款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具有重要影響的風控環節,嚴禁將貸前、貸中、貸後管理的關鍵環節外包。
二、加強出資比例管理。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互聯網貸款的,應嚴格落實出資比例區間管理要求,單筆貸款中合作方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
三、強化合作機構集中度管理。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互聯網貸款的,與單一合作方(含其關聯方)發放的本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一級資本凈額的25%。
四、實施總量控制和限額管理。商業銀行與全部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全部貸款余額的50%。
五、嚴控跨地域經營。地方法人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的,應服務於當地客戶,不得跨注冊地轄區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且符合銀保監會其他規定條件的除外。
六、本通知第二條、第五條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存量業務自然結清,其他規定過渡期與《辦法》一致。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按照「一行一策、平穩過渡」的原則,督促商業銀行對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互聯網貸款業務制定整改計劃,在過渡期內整改完畢。鼓勵有條件的商業銀行提前達標。
七、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根據轄內商業銀行經營管理、風險水平和業務開展情況等,在本通知規定基礎上,對出資比例、合作機構集中度、互聯網貸款總量限額提出更嚴格的審慎監管要求。
八、外國銀行分行、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參照執行本通知和《辦法》要求,銀保監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2021年2月19日
(此件發至各銀保監分局與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
⑤ 貸款資金可以還債券嗎
貸款資金不得用於購房及償還住房抵押貸款,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產品和資產管理產品等投資;固定資產、股本權益性投資。
需要注意的是,但凡需要商業銀行線下或主要通過線下進行貸前調查、風險評估和授信審批,貸款授信核心判斷來源於線下的貸款,或抵押品需進行線下或主要經過線下評估登記和交付保管的抵押貸款,即便借款人是通過線上申請,亦不屬於互聯網貸款的范疇。
合作機構,則是指在互聯網貸款業務中,與商業銀行在營銷獲客、共同出資發放貸款、支付結算、風險分擔、信息科技、逾期清收等方面開展合作的各類機構,包括但不限於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電子商務公司、非銀行支付機構、信息科技公司等非金融機構。
額度:不超過20萬
單戶用於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應當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到期一次性還本的,授信期限不超過一年。
銀保監會可以根據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情況、風險水平和互聯網貸款業務開展情況等對上述額度進行調整。商業銀行應在上述規定額度內,根據本行客群特徵、客群消費場景等,制定差異化授信額度。
⑥ 嚴查!央行下發通知:摸底線上消費貸款流入樓市
7月28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央行近日向各大銀行下發調研通知,摸底線上消費貸款流入樓市情況。
一位資深銀行業內人士表示,該統治由調查統計部門發出,意在摸底統計線上消費貸款規模,包括與螞蟻集團旗下花唄、借唄兩款產品的聯合貸款規模、信用卡貸款及互聯網貸款等。
「(央行通知)不是為了出台新的監管規定,而是要摸清楚線上消費貸款有多少流入樓市。」上述人士表示。
仍嚴查資金違規流入樓市
「(央行通知)不是為了出台新的監管規定,而是要摸清楚線上消費貸款有多少流入樓市。」上述人士表示。
7月28日,多位銀行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已經收到一份來自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展線上聯合消費貸款調查的緊急通知》。此次《通知》顯示,暫未對聯合貸款的規模以及比例作出限定,目前只是向各銀行統計消費類聯合貸款業務的相關信息。為央行要求各銀行上報的統計數據,包括線上聯合消費貸款規模、線上聯合消費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特別區分了螞蟻花唄和螞蟻借唄合作的消費貸款余額、不良率、以及平均利率和不良率、信用卡透支的不良率等。
此前,監管機構已連續採取多項措施嚴管資金違規流入樓市。今年4月以來,深圳等地也在緊急摸查房抵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情況,包括今年以來新發放的房抵經營貸(含借款人為企業或個人),包括貸前、貸中、貸後等情況。
一位深圳大行人士表示,監管數月前已經入場檢查房抵經營貸流入樓市,「檢查新發放的所有貸款。用了跨行資金流向核查,甚至穿透了三次,手段很嚴格。」
剛剛過去的7月24日,房地產工作座談會繼續強調「房主不炒」的定位,並指出「要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穩住存量、嚴控增量,防止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此前,銀保監會剛剛發布互聯網貸款新規。7月17日,銀保監會正式公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要求,單戶用於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應當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到期一次性還本的,授信期限不超過一年。
線上消費貸款規模有多大
問題在於,對於線上消費貸款(互聯網貸款)規模到底有多大,一直未有確切的統計數據,市場只能大約統計規模在萬億元以上。
概因央行、銀保監會的傳統統計口徑不包括此項。「監管還是要穿透去看線上消費貸的最終流向。」上述業內人士說。
21世紀經濟報道曾拆解互聯網貸款信貸聚合模式,在互聯網貸款產業鏈上,當前流行的玩法是「信貸聚合模式」,即助貸或聯合貸款,由螞蟻金服、平安普惠、度小滿金融、微眾銀行或新網銀行等金融科技機構牽頭或撮合,引入大數據風控、擔保增信、銀行等資金方。
根據銀保監會的互聯網貸款新規,互聯網貸款資金不得用於房產。
具體要求是,貸款資金用途應當明確、合法,不得用於房產、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和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不得用於固定資產和股本權益性投資等。
此外,新規懟互聯網貸款統計提出要求,監管機構對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建立數據統計與監測機制,並可根據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情況、風險水平等因素提出審慎性監管要求,嚴守風險底線。
⑦ 互聯網貸款立新規 購房炒股均不可
銀保監會網站17日消息,銀保監會日前發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合理界定了互聯網貸款內涵及范圍,明確風險管理要求。專家認為,《辦法》將正式確立互聯網貸款的地位,為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發展提供政策依據,從根本上有助於互聯網貸款業務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
三類貸款不屬於互聯網貸款
《辦法》將互聯網貸款定義為「商業銀行運用互聯網和移動通信等信息通信技術,基於風險數據和風險模型進行交叉驗證和風險管理,線上自動受理貸款申請及開展風險評估,並完成授信審批、合同簽訂、貸款支付、貸後管理等核心業務環節操作,為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於消費、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等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稱,根據上述定義,以下貸款不屬於《辦法》規范的范疇,仍適用現有授信、貸款等相關監管規制。一是線上線下結合,貸款授信核心判斷仍來源於線下的貸款。例如,目前大多數所謂的線上企業流動資金貸款、供應鏈融資等,商業銀行貸款調查、風險評估和預授信等實質風險評估環節均在線下完成,出於便利借款人和提高效率考慮,將貸款申請及後續操作環節於線上完成。二是部分抵質押貸款。例如以房屋等資產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押品的評估登記等手續需要在線下完成。三是固定資產貸款。因固定資產貸款涉及較多線下審查內容,不屬於《辦法》定義范圍內的互聯網貸款。
新網銀行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為,以互聯網貸款作為切入點,主流商業銀行加強與互聯網銀行、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探索創新更多的模式,有助於加快銀行業轉型升級,提高在金融科技時代銀行業創新能力和服務能力,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明確資金用途
上述負責人認為,互聯網貸款業務具有高度依託大數據風險建模、全流程線上自動運作、極速審批放貸等特點,易出現過度授信、多頭共債、資金用途不合規等問題。
為防控業務風險,《辦法》明確了互聯網貸款小額、短期的原則,對消費類個人信用貸款授信設定限額,防範居民個人杠桿率快速上升風險。規定單戶用於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應當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到期一次性還本的,授信期限不超過一年。
興業研究分析師陳昊表示,《辦法》並未限制個人經營貸和流動資金貸款的額度上限,對於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的限制或將使得互聯網貸款無法適用於此前部分消費場景。對於此前個人互聯網貸款敞口較大的家庭和個人,在過渡期內也可能面臨額度收縮的風險。而對於個人經營貸和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的靈活設限,則體現了對於小微企業的呵護。
在資金用途管理方面,《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對符合相應條件的貸款應採取受託支付方式,並精細化受託支付限額管理。貸款資金用途應當明確、合法,不得用於房產、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和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不得用於固定資產和股本權益性投資等。如發現貸款用途違法違規或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的,應當採取措施提前收回貸款。
規范合作機構管理
上述負責人強調,目前,商業銀行通過多種方式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對合作機構從准入到退出建立全流程、系統性的管理機制,提升其精細化管理能力。在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時,商業銀行應當按照自主風控的原則審慎開展業務,避免成為單純的資金提供方。《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獨立進行風險評估和授信審批,按照適度分散的原則選擇合作機構,避免對合作機構的過度依賴;同時要求銀行將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總額納入限額管理,並對單筆貸款出資比例實行區間管理。
董希淼建議,商業銀行在合作機構管理上,應完善合作機構管理政策,建立全行統一的准入標准和程序,實行名單制管理;調整跨區域經營管理政策,重新審視與合作方聯合貸款的限額及出資比例、合作機構集中度等,增加本地客戶比例。
在跨區展業方面,該負責人介紹,《辦法》暫未對地方法人銀行開展跨區互聯網貸款業務設置統一的定量指標進行限制,但地方法人銀行應結合自身風控能力審慎開展此類業務,並確保有效識別和監測跨區互聯網貸款業務開展情況。同時,監管機構有權根據商業銀行跨區業務的規模、風險水平等提出進一步審慎性監管要求。部分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的銀行不受《辦法》關於跨區經營的限制。
⑧ 商業銀行貸款程序及商業銀行在發放貸款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商業銀行在發放貸款時應注意:
一、客戶的收入來源、資產狀況
二、客戶的信用情況
三、客戶經營現狀
四、資金的流向
商業銀行貸款流程
首先:借款人需要攜帶相關資料向商業銀行提出貸款申請。申請資料一般包括: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收入證明(銀行指定的格式),資信證明(學歷證明、房產證等)等等。
其次:商業銀行確定借款人所攜帶的資料齊全,並且符合要求,受理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對借款人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再次:商業銀行根據自主建立的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審查貸款條件,決定是否提供貸款。
然後:商業銀行審批合格後,由商業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最後: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按期還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