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东要拿我所租的房子向银行抵押贷款 房东说需要我到银行跟他签署一份租房合同 这正常吗
一般情况根据个人意愿进行签订,看清合同条款以确定自身利益不受损。可以签订
一、自愿协商一致依法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房东将租赁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系房东行使房屋所有权权利的表现,承租人不得干涉。由于用房屋抵押贷款只需要抵押权登记即可,而无需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和改变目前的租赁状况,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租赁使用房屋是不受影响的。
三、房东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银行有权对房屋进行变卖或折价来偿还借款债务,让抵押权得到优先实现。
在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情况下,租赁合同继续对新的所有人继续有效,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同时,在房屋发生所有权变动的过程中,房屋承租人还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别人拿我的房屋做抵押贷款.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房子被他人做抵押贷款,对房主本人没有影响。
3. 房东把房子抵押贷款,让我签一个这样的承诺书,要签吗
如果签了这个承诺书,以后想买下这套房屋就没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不签,就享有优先购买权。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看房屋合同的签约时间和低压时间的排序,合法有效的租赁权发生在抵押权之前,此时抵押的设立不影响承租人的权利,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即抵押不破除租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5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因此对于租赁设定在先的,抵押权的实现并影响承租人的权利,承租人不但享有知情权还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种情况,租赁合同签订在登记备案的抵押合同之后,此时租赁合同对抵押物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即设立抵押权的房屋仍可以出租,但由于抵押权在先,实现抵押权时,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也可以不再履行原租赁合同。前引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担。”
4. 房主卖房后又将房产证拿去抵押贷款这可咋办
这里牵扯到怎么卖的问题,如果是私下协议卖房,那把房产证抵押贷款,最后如果房被没收了,米最多与卖家要回购买的房款,如果是在房产交易中心过户了,卖给你,从法律意义上已经属于你了,那么原来房东拿房抵押贷款,是无效的,你无需担心。
5. 买房时不知道房东把房子抵押银行贷款了怎么办
房屋买卖进行过户登记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现在您们的情况是房屋先抵后卖,出卖人有过错,如果房子被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您们可以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但是我一直不明白,您们的房子都买那么久了为什么不过户?
6. 房东把房子做银行房屋抵押贷款了,没说我是租客,说是家人,还让签一个合同正常吗
肯定不正常,你是租客,这跟你没有直接关系,所以说你没必要去和他签任何合同。如果你签合同,一旦有责任摊,你还得连累你。
7. 我是租户,房东要用房子抵押贷款,如果贷款出现问题对于我来说有什么坏处吗直白说吧,我跟房东有租赁合
如果房子贷款还不上,房屋会被拍卖,或者过给放款人,对你没什么好处,坏处可能就不让你租了 届时你可以让房东退钱. 执行的时候会考虑到租房的情况的
8. 租的房子,房东把房子用去抵押贷款了,我们有什么影响么
租的房子,房东把房子用去抵押贷款,对房客其实是没有多大影响的。只要还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即便是房东没有能力偿还贷款,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的,也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继续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租赁的其他法律规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