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费率如何确定
赔偿金额=(投保人未偿还的贷款本金+贷款利息-被保险人通过实现抵(质)押权获得的补偿)×(1-免赔率)在上述公式中,贷款利息为未偿还的贷款本金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所产生的贷款利息,计算时间自投保人未履行还贷义务之日起至贷款期间届满之日或保险事故结案之日(以先发生者为准)止,最长不超过一年;被保险人通过实现抵(质)押权获得的补偿一项的数额最低为零;免赔率以保险单载明的具体比率为准,但最低不得低于 10 %。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指贷款人经由委托保险公司向所贷款汽车方进行担保还款的一种保证,当贷款人不能偿还贷款的时候,经由保证保险来进行余下的偿还工作,这类方式减少了贷款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保证了贷款人的个人消费生活的同时,又将贷款转向了保险人。
Ⅱ 光大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中对合作准入的保险公司有何要求
光大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中合作准入的保险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具备保监会批准经营履约保证保险险种的批文,二级保险分公司经营的相关险种必须经一级分公司授权;具备较强的赔付能力,出险时能以优质的效率和服务进行理赔。总对总业务合作的保险公司由主办行发起并经光大银行总行审核准入,分行合作的保险公司由光大银行分行审核准入。
“总对总”模式是指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与汽车厂商签订协议,由经办行在全国范围内为借款人提供的购买汽车厂商生产或销售的一手乘用车贷款业务。业务合作涉及主办行和经办行。
“主办行”是指向汽车厂商提供金融服务的分支机构。
“经办行”是指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分支机构。
光大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是指中国光大银行向购车人发放的用于其购买本人名下非营运用途一手乘用车的人民币贷款。乘用车是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一手汽车是指,在交通管理部门首次办理登记注册的机动车辆,是由机动车生产厂家或厂家指定经销商直接销售的汽车。
Ⅲ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是什么意思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是指承保投保人不能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所欠贷款的风险,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由保险人承担偿还责任的保险。以下是关于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详细解释:
一、主要适用场景
二、具体分类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
三、总结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是一种为借款人提供还款保证的保险,旨在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保险人将承担偿还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保险人对于某些特定情形下的违约行为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
Ⅳ 什么是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第一条 自抵(质)押合同生效之次日零时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第90日的24时止这段期间内,投保人连续三个月完全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贷义务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投保人未偿还的贷款本金以及贷款利息,向被保险人赔偿实现抵(质)押权后的差额部分。
第二条 自抵(质)押合同生效之次日零时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之日的24时止这段期间内发生以下情形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赔偿投保人未偿还的贷款本金以及贷款利息:
(一)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90日内经鉴定(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9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达到本条款所附《伤残等级表》列明的一级至三级伤残;
(二)投保人自抵(质)押合同生效之次日起180日后(不含第180日)初次罹患疾病导致身故,或者自初次罹患疾病之日起90日内经鉴定(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9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达到本条款所附《伤残等级表》列明的一级至三级伤残。
第三条 发生本保险条款第五条约定的保险事故时,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以下费用,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另行赔偿:
(一)被保险人在追偿欠款的过程中需要提起诉讼时发生的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
(二)被保险人在实现抵(质)押权的过程中需要提起诉讼时发生的、根据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且不能在处分抵(质)押物所得价款中扣除的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