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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首套房商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发布时间:2021-07-24 16:14:28

㈠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的“认房又认贷”政策:首付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基准利率为: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

对于借款人购房时查出名下现有全款购买的房屋,在未出售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仍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对于借款人之前曾贷款购房,即使是贷款购置的房产已结清出售,再贷款时还是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根据二套房政策,如果是被认定为第二套房的购房者,那么再贷款时一律按照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来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1)青岛首套房商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㈡ 青岛新政后,第一套房未贷款,购买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算首套吗首付和利率是多少呢

认房又认贷,这个算二套房。
如果认定有购第二套房的资格,
利率上浮10%,首付50%以上。

不过目前二套房贷用公积金有点困难,收紧了。

㈢ 第一套房是公积金贷款,第二套商业贷款算首套还是二套房

算第二套房,解释原因如下:

依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

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将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所以,只是名下有贷款,再次贷款都算第二套房。

(3)青岛首套房商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4日晚间在其网站上公布《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各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建房[201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㈣ 在青岛使用公积金(第一次使用)购买第二套房,首付和利率各多少

1、你老婆户口也是青岛的话,以前没用过公积金,现在公积金贷款,算首套房,首付三成,贷款利率为公积金利率。没问题,正常办理。
2、假设你老婆不是青岛市户口的话,你老婆属于限购行列。得想点办法,呵呵。
3、限购以家庭为单位。至于你的第一套商业贷款,跟公积金贷款没关系。
4、青岛市公积金规定。公积金贷款换完5年内,才能用公积金进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同时,贷款利率为公积金的1.1倍。

㈤ 关于青岛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问题

具体的贷款情况需要分 新房还是二手房, 公积金缴纳的比例和金额,买二手房还需要计算房龄来算具体贷款数额。

一般连续缴存六个月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自2月1日起,我市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全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则由原来的25万元最高限额调整为35万元,此次新政策不再区别对待“六区”与“四市”,而是全市统一标准。业内人士称此次调整将刺激首次置业及首次改善住房条件的居民入市购房。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了,对于购房者来说自然是个好事,毕竟同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省不少钱。但是,据了解,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主要由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房屋总价款以及偿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享受最高限额的公积金贷款。

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说,到底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商品房60万元或者二手房35万元的最高额度呢?

实际贷款额度,两者取最小值

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积金实际最高贷款额度在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即商品房60万元、二手房35万元的情况下,为下述两项计算额度的最小值:

首先,依据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的贷款额度,其中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的贷款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申请人配偶公积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额度计算年限为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女60)的年限,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以王先生为例,王先生今年30岁,未婚,公积金月缴存额为300元(单位+个人),缴存比例为10%。王某打算在市郊购买一套86万元的商品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王先生的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为300元÷10%×12×30×40%=432000元。

其次,按照商品房总额来计算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目前,根据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首套商品房可贷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房屋价格的70%(房屋价格为房屋的总价款,不含配套费),其中,自2013年2月1日起,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房屋价格的80%。而对于那些还清公积金贷款已经满五年的商品房购房者,其最高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房屋总额的40%。

仍以王先生为例,根据房屋总额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他可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860000元×70%=602000元。

尽管按照房屋总额计算,王先生可贷的公积金最高额度为60万元,但由于根据王先生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王先生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43.2万元,因此,王先生实际可贷的公积金最高额度只能为43.2万元。

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合并计算

同未婚的王先生相比,夫妻双方买房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需要合并计算,这主要体现在按照公积金缴交基数进行计算的贷款额度一项。

如果仍以王先生的缴交基数为例,但是,王先生属于已婚系列,因此,在按照缴交基数进行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时,就需要夫妻双方合并计算。

如今年30岁的王先生已婚,公积金月缴存额300元(单位+个人),缴存比例为10%;其配偶28岁,公积金月缴存额200(单位+个人),缴存比例为10%。王先生打算购买的房子依然为86万元的商品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贷款额度,王先生的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为自己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妻子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之和即 (300元÷10%×12×30×40%)+(200元÷10%×12×27×40% )=432000元+259200元=691200元。

按照房屋额度进行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依然为860000元×70%=602000元。

由于无论是根据王先生的缴交基数计算,还是按照房屋总额计算,王先生的公积金可贷额度都超过了60万元,根据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的原则,王先生可以贷到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但如果王先生已经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还完公积金贷款后已经满五年,因此,按照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房屋总额40%的原则,王先生可贷的公积金额度为 860000元×40%=344000元。因此,王先生可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只能为344000元。

二手房贷款,还与房龄有关

同商品房相比,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较为复杂,因为除了需要考虑商品房和贷款人的那些因素外,还需要根据所购二手房的房龄来计算。

据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依然按照缴交基数进行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外,按照二手房房屋总额进行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房屋实际成交价和评估价中的较小值的60%(注:10年以上住房,房龄每延长5年,可贷额度比例相应下降10个百分点;二手房房龄与贷款申请年限之和不得超过30年)。

以王先生为例,王先生今年30岁,未婚,公积金月缴存600元(单位+个人)、缴存比例为24%,拟购2010年二手房,房价成交价为65万元、评估价值为60万元,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其公积金可贷额度为:

首先,依据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贷款额度=600÷24%×12×30×40%=360000元;其次,二手房的实际价值应为成交价与评估价值的最小值即60万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600000×60%=360000元。

我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35万元,经测算,职工王某拟购买的二手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35万元,最长可贷款年限为27年(该套房屋的房龄为3年)。

按上述案例,如王某拟购买2002年建成的二手房,其它条件不变,其公积金可贷额度为:首先,依据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贷款额度不变,依然为360000元,而依据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房屋实际成交价和评估价中的较小值的60%(注:10年以上住房,房龄每延长5年,可贷额度比例相应下降10个百分点)计算,该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600000×50%=300000元。

在未超过我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情况下,职工可贷额度为上述两个计算值的最小值,经测算,职工王某拟购买的二手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最长可贷款年限为19年(房龄为11年)。

㈥ 青岛二套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㈦ 青岛首套房

你没有房产当然就是首套购房的贷款利率,下面是我帮您整理的一些公积金贷款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人在申请贷款的近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

2、具有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及文件;

3、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20%以上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办理住房抵押;

6、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开发单位提供担保。

备注:所购住房的开发单位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为多少,贷款期限为多长?

l、贷款额度:当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最低额度为1万元,个人实际最高贷款额度为下述三个额度的最小值。

⑴依据首付款比例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⑵依据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申请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申请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

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女60)的年限,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⑶依据房价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①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房屋价格×80%(房屋价格为房屋的总价款,不含配套费)。

②二手房为房屋实际成交价和评估价中的较小值的70%(注:10年以上的住房,房龄每延长5年,可贷额度比例相应下降10个百分点)。

③拆迁安置房屋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回迁安置房屋差价款总额。

2、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的确定一般参照借款人贷款数额、还款能力、可贷年限和借款人意愿由贷款人决定,贷款期限的有关规定详见下表:

三、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一)商品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到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打印公积金查询单;管理处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贷款资格,计算可贷额度;符合贷款条件,发给申请人《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根据所购房屋类型及区域提供所需材料。中心受理贷款申请后,收取相关贷款材料,并出具预审意见,同时申请人按要求开设还款账户并留还款账户对应卡(折)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批,批准后申请人前来签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借款人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抵押登记手续办结,管理中心收妥《房地产他项权证》后三个工作日,办理放款手续。

5、放款后,借款人到管理处领取贷款划付凭证,并按合同约定还款。

(二)拆迁安置房屋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拆迁安置住房贷款所需材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经审核,认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证明》,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2、申请人持《可贷额度计算证明》,向置业担保中心提出担保申请,置业担保中心审核认为符合担保条件(申请人应向担保中心提供有效的房产作为反担保物)的,与申请人办妥反担保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出具《青岛市个人贷款置业担保证书》。

3、申请人办妥担保手续,接到置业担保中心通知后,持拆迁安置房屋贷款所需材料到公积金贷款柜台办理申贷手续,并签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置业担保借款合同》。

4、借款人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置业担保借款合同》分别到置业担保中心、开发单位办理签章手续,签章齐全后将合同交回公积金管理中心。

5、贷款手续齐全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借款人办理放款手续。

6、放款后,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贷款划付凭证,并按合同约定还款。

四、注意事项:

1、借款人已婚的,签订合同时夫妇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签署同意抵押声明。借款人未婚的,本地职工未婚证明须由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外地职工,出具户籍地婚姻登记部门证明有困难的职工,可由所在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未婚证明。未婚证明出具的时间距贷款时点原则上不应超过一个月。

2、借款申请人未达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22岁,女20岁)的,可不提供未婚证明。

3、借款申请人配偶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在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基数不予考虑。

4、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的,还需满足贷款银行的相关要求。

5、如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到指定工作地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或合同签订一周内未办理抵押登记申请手续,本次贷款申请自动撤销。如申请人继续办理,需重新进行申请。

6、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须确认自己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标注的信息一致,否则,须由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持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缴存专柜办理修改手续。

7、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如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姓名、身份证号需修改,应先到原受理贷款的管理处贷款柜台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配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修改审批表》到单位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柜台进行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修改。

8、贷款时借款人未婚,婚后需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还贷的,借款人应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受理贷款管理处申请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然后,按规定程序到配偶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柜台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9、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若所购住房存在土地抵押,在贷款申请受理后,应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审意见》先到售房单位办理土地撤押手续,然后返回签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

10、住房公积金二手房、拆迁安置房屋贷款程序及所需材料另见宣传材料。

五、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手续?

l、贷款申请阶段,申请人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分别报送申请材料。

2、签合同时,借款人需分别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借款合同》。

3、还款时,借款人应同时在住房公积金和银行的还款存折(卡)上存款,分别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贷款。

4、组合贷款的其他手续同公积金贷款。

备注:开发单位必须分别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组合贷款中银行贷款期限须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致。

六、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怎么办?

按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约定收取借款人罚息和违约金。若借款人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依约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有权与借款人解除合同或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及其他相关费用。借款人不能偿还前述债务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处置抵押物,依法实现抵押权。

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需办理公证手续?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可按自愿原则办理公证手续。

八、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必须办理保险手续?

自2007年9月3日开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可按保险自愿原则,决定是否办理保险。

九、申请人应到何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可根据所购住房的座落位置到以下地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南管理处:山东路2号乙 电话: 83899503

李沧管理处:李沧区金水路1059号 电话:87060679

崂山管理处:香港东路268号 电话:88978601

黄岛管理处:开发区长江东路313号世纪悦海大厦 电话:86894326

城阳管理处:正阳路223号农行城阳区支行办公楼 电话: 87757653

即墨管理处:即墨市振华街180号安居小区6号楼甲 电话:88576881

胶南管理处:珠海东路163号光大商务中心3楼 电话:85173285

胶州管理处:湖州路240号 电话:87224097

平度管理处:长州路158号 电话88338377

莱西管理处:黄海中路8号莱西宾馆3号楼 电话:88485490

十、借款人应如何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提前还款利息应如何计算?

办理提前还款,借款人应携带《抵押借款合同》、身份证、还款存折(卡)原件,到受理贷款的管理处提出申请。贷款全部结清后,借款人可到受理贷款的辖区管理处领取贷款结清证明、撤押证明和《房地产他项权证》,然后到房地产登记部门或置业担保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的注销手续。

借款人每月还款时,已经偿还当月的利息和部分本金,提前还款只需偿还剩余本金及结清利息(上次正常扣款日到提前结清日期间的利息)。

十一、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费用有哪些?收费标准是多少?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按规定办理住房抵押登记,收费事项及标准如下:

抵押登记费和印花税,若贷款金额(公积金贷款额+银行贷款额)低于50万元,此项费用为235元;若超过50万元,此项费用为385元。

㈧ 我们在青岛购首套房全款,现想买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利率是多少

南通首付是50%,利率是公积金基准利率上浮10%。应该大同小异,南通贷款就在 南通 民间借贷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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