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央行发布2020年金融数据,人均存款6.67万,这数据说明了什么
仅看这一平均值,就是说,基于薪资、基于个体户经营、基于多样化的收入来源,一个人的现金资产规模达到了6.67万元。
注意,我们这里提到的是“现金资产”。在另一个问题当中,我们叙述到过“银行破产、存款会不翼而飞”的问题;就是说许多人并不会将自己的资产、财产,全都放到存款这一项当中来。许多人,在银行存款之外,还会买房、买车、买基金买股票买保险买金银买债券买外汇……不一而足。
也就是说,我们并不能从这一数据,去推算一个人到底有多少财产。
我们知道,2020年全国完成的GDP总额突破了100万亿元。而以14亿人口总量、以6.67万元的均值,来计算所有个人的存款总额的话,大概是9.34万亿元。
居民存款规模,与GDP规模之间,当然并没有直接关系。但广义货币供给与GDP之间,就有一定规律能够遵循。但如果说广义货币供给仅占全年GDP9.34%的话,就显得实在有些说不过去、逾越常识。是的,如果这一比例的确显得偏低一些的话,原因可能就在于因为居民对现金的跨网络配置、存款之外对基金股票保险等其他金融资产的配置,当然还包括企业经营盈余所产生的存款,所导致。
也就是说,我们能够通过这一比例偏低的幅度,来大致估算,居民对其他金融性资产大概配置在怎样一个比例。
⑵ 2019人民银行
2019人民银行什么时候出公告,可询问人民银行。人民银行的解释是最权威的。你若喜欢,便是晴天。
⑶ 央行征信中心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0和已结清有什么区别
余额为0可能是那种授信类贷款,银行给您一个额度,在这个额度内随时用随时提款,是循环使用的。比如说给您批了10万元的额度,您昨天提了5万,今天又还了5万,那今天的贷款余额就是0,但是这笔贷款还没有结清,您明天想用还可以再提。结清的就是您和银行终止了融资合作,借贷合同到期或者结束,以后想要再贷款需要重新审批。
⑷ 人民银行2019年30号公告 解读
人民银行2019年30号公告解读如下:
1、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主要考虑
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
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发布了〔2019〕第30号公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
2、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原则
一是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二是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是转换后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4)全国消费贷款余额2019央行扩展阅读:
部分公告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现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二、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
⑸ 2019年国内贷款业务发展如何
2019年小贷公司正经历着“生死劫”
延续2018年的颓势,2019年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行业仍处于“低沉期”。7月15日,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开年至今仅有55家小贷公司成立,这一数量较2018年同期新增的64家再次缩减,不足2017年同期新增数量的一半。随着潜在风险的加速暴露,监管机构也在逐步加大对此类企业的管理力度,小贷公司正经历着“生死劫”。
小贷公司正迎来优胜劣汰高峰期:开年以来仅10家公司“开店营业”
小贷公司正迎来优胜劣汰的高峰期,7月15日,北京商报记者根据天眼查披露的信息不完全统计后发现,排除已注销和正在注册的公司,2019年开年以来新成立的小贷公司数量急速缩减,仅有55家公司成立,其中10家公司经营状态为“在业”,45家公司经营状态为“存续”。这一数量相较2018年同期有所下滑,不足2017年同期新增数量的一半。
时间线拉长来看,2018年同期,新成立的小贷公司共有64家,其中经营状态为“在业”的公司有13家,经营状态为“存续”的小贷公司有51家。2017年新成立的小贷公司共有123家,其中经营状态为“在业”的公司有24家,经营状态为“存续”的小贷公司有99家。
激活民间资本、扶助“三农”和小微——曾被寄予厚望的小贷公司每况愈下,除了新增小贷公司数量急速缩减外,新三板挂牌的33家小贷公司日子也并不好过,据麻袋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33家小贷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合计108.1亿元,同比下降2.7%。发放贷款及垫款平均值为3.28亿元,2017年该值为3.37亿元。从近五年的财务数据看,33家小贷公司中,2017年实现盈利的有32家,2018年下降到28家。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小额贷款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3至2015年,中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快速增长,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截至2015年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达到了最高峰8910家,从业人数达到11.73万人,贷款余额达到9411.51亿元。2015-2018年,小额贷款公司行业风险频发,亏损面加剧,发展日益艰难,机构数量逐年下滑。截至2018年底,全国小贷公司共有8133家,较2017年底的8551家减少418家,降幅达4.89%;从业人员90839人,较2017年的103988人减少13149人,下降12.64%;贷款余额9550.44亿元,较2017年的9799.49亿元减少249.05亿元,下降了2.54%。
2013-2018年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统计及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在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看来,影响小贷公司发展的主因,是其法律地位不明确,导致其资金来源及融资额度等面临诸多限制,进而导致经营过程存在规模不经济的问题;其次是小贷公司客群以“三农”和小微企业为主,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时,逾期上升,计提的资产损失准备相应大幅上升,严重侵蚀了小贷公司的营业利润。
多地小贷公司迎整治“风暴”
随着小贷公司风险加速暴露,监管机构也在逐步加大对此类企业的管理力度。今年以来,包括吉林省、河南省、四川省、山西省在内的多地都开启针对小贷公司的整治“风暴”。
7月12日,江苏省金融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从审批管理、股东资质、外部融资、实际利率、贷款管理、不良资产清收、业务合作、涉案涉诉多个方面重点排查小贷公司的违规内容。
这也是继2018年12月,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布终止全省89家小贷公司相关经营资格后,该地区针对小贷公司专项整治的又一举措。除了江苏省外,多地小贷公司也出现被限期整改、取消业务资格的现象。4月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透露,将省内110家小贷公司列入限期整改,304家小贷公司列入清理整顿,预计到2019年底前,吉林省小贷公司数量将压降至420家左右。根据央行此前公布的数据,吉林省2018年末小贷公司数量为488家,这意味着2019年将关闭68家左右。1月8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融资担保处连续发布13则公告,取消18家小贷公司的试点资格。
在经济增速下行和金融科技行业发展势头不减的冲击下,小贷公司发展明显后劲不足,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看来,经济增速下行带来的影响是小贷公司不良率攀升,利率下降;金融科技的影响是巨头下沉,模式变革。双重影响交织下,龙头尚可勉强应付,中、小贷公司则渐渐跟不上节奏。
监管政策鼓励并购重组
在数量缩水、贷款余额负增长的状况下,小贷公司的转型发展迫在眉睫。在王诗强看来:
首先,在对小贷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和风险出清后,监管部门应对传统小贷公司的法律地位予以“扶正”,在中央统一政策加强监督的前提下按属地原则进行监管。
其次,给予小贷公司的涉农、涉微贷款收入更大税收优惠和政策补助,鼓励小贷公司在“三农”和小微贷款领域与其他金融机构错位竞争。他进一步指出,当前,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依然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特别是三四线城市,建议监管出台政策时,不要一刀切。对于部分欠发达地区,对合规经营的小贷公司给予更多的融资支持。
“小贷公司大型化,是时代变迁的结果。再深一层看,小贷公司大型化也是科技重塑金融的必然要求。科技打通了时空界限,消解了小贷公司‘小而美’模式的生存空间,大型化叠加科技化,是小贷公司的一条可行出路。”薛洪言强调,“站在监管机构的角度,可出台鼓励小贷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指引,疏通小贷公司的退出渠道。”
⑹ 严查!央行下发通知:摸底线上消费贷款流入楼市
7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央行近日向各大银行下发调研通知,摸底线上消费贷款流入楼市情况。
一位资深银行业内人士表示,该统治由调查统计部门发出,意在摸底统计线上消费贷款规模,包括与蚂蚁集团旗下花呗、借呗两款产品的联合贷款规模、信用卡贷款及互联网贷款等。
“(央行通知)不是为了出台新的监管规定,而是要摸清楚线上消费贷款有多少流入楼市。”上述人士表示。
仍严查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央行通知)不是为了出台新的监管规定,而是要摸清楚线上消费贷款有多少流入楼市。”上述人士表示。
7月28日,多位银行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已经收到一份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线上联合消费贷款调查的紧急通知》。此次《通知》显示,暂未对联合贷款的规模以及比例作出限定,目前只是向各银行统计消费类联合贷款业务的相关信息。为央行要求各银行上报的统计数据,包括线上联合消费贷款规模、线上联合消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特别区分了蚂蚁花呗和蚂蚁借呗合作的消费贷款余额、不良率、以及平均利率和不良率、信用卡透支的不良率等。
此前,监管机构已连续采取多项措施严管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今年4月以来,深圳等地也在紧急摸查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包括今年以来新发放的房抵经营贷(含借款人为企业或个人),包括贷前、贷中、贷后等情况。
一位深圳大行人士表示,监管数月前已经入场检查房抵经营贷流入楼市,“检查新发放的所有贷款。用了跨行资金流向核查,甚至穿透了三次,手段很严格。”
刚刚过去的7月24日,房地产工作座谈会继续强调“房主不炒”的定位,并指出“要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稳住存量、严控增量,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此前,银保监会刚刚发布互联网贷款新规。7月17日,银保监会正式公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要求,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线上消费贷款规模有多大
问题在于,对于线上消费贷款(互联网贷款)规模到底有多大,一直未有确切的统计数据,市场只能大约统计规模在万亿元以上。
概因央行、银保监会的传统统计口径不包括此项。“监管还是要穿透去看线上消费贷的最终流向。”上述业内人士说。
21世纪经济报道曾拆解互联网贷款信贷聚合模式,在互联网贷款产业链上,当前流行的玩法是“信贷聚合模式”,即助贷或联合贷款,由蚂蚁金服、平安普惠、度小满金融、微众银行或新网银行等金融科技机构牵头或撮合,引入大数据风控、担保增信、银行等资金方。
根据银保监会的互联网贷款新规,互联网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房产。
具体要求是,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房产、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此外,新规怼互联网贷款统计提出要求,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建立数据统计与监测机制,并可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等因素提出审慎性监管要求,严守风险底线。
⑺ 关于央行公布的金融数据
媒体上所说的是一些基本的数据,像
CPI -1.8% 8月11日
PPI -8.2% 8月11日
固定资产投资 32.9% 8月11日
消费品零售总额 15.2% 8月11日
工业增加值 10.8% 8月11日
进出口 -19.4% 8月11日
贸易顺差 -12.4% 8月11日
新增贷款 33.9% 8月11日
房价 1.0% 8月10日
PMI 53.3% 8月04日
你说的那些系统统计数据还没有,过一段时间就有了!!!
⑻ 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的最主要资金来源是哪一项央行是通过什么方式取得的
这个问题太敏感了,简单答:国家税收,土地,外汇,进出口贸易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