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房贷在武汉买房算二套房吗
现在大多数银行对于个人商业贷款二套房的认定,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遵循“认房又认贷”的原则。申请人名下有房或者有过贷款记录,再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都算是二套房子的。对于异地申请房屋按揭贷款,同样适用。也就是说,即使申请人在当地没有房子,但是有过房贷的记录或者名下有房子,再在异地贷款买房,同样是认房为二套房子的。而对二套房拥有套数的确定,主要是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住房登记查询,如果房子不具备查询条件,则需要提交家庭住房实际套数的证明。所以,对于已经有房子,再在异地贷款买房子,也是算的二套房的。
❷ 2套房的认定究竟是认房还是认贷
目前长春是认贷的。如果首套房贷款了还清了,再购房还是算首套,在贷款方面和首套的政策是一样的。但需要缴纳契税为总房款的3%,首套一般为1.5%。
❸ 二套房“认房又认贷”具体指什么
第一种情形 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 第二种情形 借款人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❹ 在武汉买房,怎么认定二套房能贷款吗
根据武汉市房管局执行的相关政策。
1、只要能提供证实有效的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外地户籍在武汉则有购房资格。
2、外地户籍个人或家庭,在武汉限购一套住房。因为你们在武汉无法,可以购房。
3、关于公积金贷款,因为你在武汉的公积金未用于购房,在本次购房中,可以按公积金首套房政策。
4、若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需要走组合贷款,银行系统根据认房也认贷的政策(银行系统是可以查询到你资信状态中购房贷款的记录),商业贷款按第三套房政策执行(由于没有三套房的利率等政策,通常就是按二套房政策的首付比例及利率浮动标准执行)。
❺ 武汉二套房认定
很简单,现在认定是否二套房,是认房认贷!你在广州买房,住房信息武汉不可能知道,因为房管部门没有联网!而你有贷款买房记录在银行征信系统,银行是全国联网!在武汉可以查到你的贷款买房记录!那么~~不管是你或是你的配偶,只要你俩有结婚证,在中国境内,以你俩任何一人姓名再买房子,都是二套!
❻ 武汉怎么认定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的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❼ 如何界定二套房,是认房又认贷,还是只认房或只认贷
首套房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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