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成都二套房贷款政策内容及二套房认定标准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1-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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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成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我这种情况是二套房不
根据成都公积金办的文件规定: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国家部门规定不明,认房认贷是笼统的商贷规定,参考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二套房的认定(沪公积金(2010)57号):
四、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及由借款人提供经房管部门认定的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
因此跟商贷是否还清无关,只要把房子卖了无登记房产,并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就还认定为首套。
商贷的二套房认定则很严格,只要有过商贷或公积金贷款任意一种贷款(无论是否还清),或名下有房,就不可能认定为首套,即所谓认房认贷,很多人把这个认房认贷乱用推广到纯公积金贷款是不准确的
C. 求问,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必须是首次购房首次贷款才可以,如果名下已经使用过贷款有房产了,那就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D. 二套房认房又认贷!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
1月29日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今天(29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了《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将二套房认定由“只认贷”升级成“认房又认贷”。
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更严了,二套房认房又认贷;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细则》有效期五年,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
另外,借款人通过向成都公积金中心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资料等方式违规获取公积金贷款的,成都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并进行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登记,自登记之日起5年内取消其公积金贷款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及利率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缴存时间系数。
贷款期限:
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即男性未满65周岁、女性未满60周岁。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加所购住房楼龄不超过30年。
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一)住房贷款月还款额是指个人征信系统显示的住房贷款月还款额和申请的当笔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之和。
(二)月收入的认定。
1。单位缴存职工的月收入,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缴存基数为准,不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借款申请人缴存公积金单位与申报的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代缴关系说明等资料佐证。
2。个人自愿缴存者的月收入,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缴存基数为依据。缴存基数在个税起征点以上的,还需另行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等佐证。相关资料显示月收入不一致的,取最低值确定月收入。
3。未缴存公积金的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以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为依据。收入证明显示月收入在个税起征点以上的,还需另行提供近6个月的个人储蓄账户资金流水单(显示为工资、津补贴等)或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等佐证。相关资料显示月收入不一致的,取最低值确定月收入。
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一)属于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2。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1。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2。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首付款比例及利率:
(一)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三)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
(四)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贷款对象和条件
在成都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个人自愿缴存者),在成都市以外的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要求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在成都市及异地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等。
E. 成都公布公积金贷款细则 实施认房又认贷标准
1月29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根据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一)属于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2.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1.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2.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首付款比例及利率:
(一)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三)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
(四)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此外,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F. 成都二套房贷款政策规定 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5成
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出台《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提高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同时叫停三套房公积金贷款等。昨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将从明日起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房首付最低5成每月利息增加
根据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发布的通告,从明日起,成都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进行调整。其中,对于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要求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而贷款利率则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在通告中,未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情况进行调整。
根据这一最新的政策,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市民,每月的利息将有所增加。以一套公积金贷款总额为40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采取等额本息的方式来还款的房子为例,如果购买的是首套房,那么利率为4.05%,每月还款额为2434.47元,20年的利息总额为184273.5元;如果购买的是二套房,那么利率就应该为首套房利率的1.1倍,即4.455%,每月还款额为2520.89元,20年的利息总额为205013.98元。每月的还款额将增加86元左右(小区网 论坛),还完全部贷款需要多支付的利息为20740元。
公积金贷款买三套房 行不通了
同时,从明日起,成都市对于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这样一来,炒房的人就需要好好评估一下自己的风险了。”长期关注成都楼市的市民刘先生(论坛 户型图 房价 动态 微博)说,这对于打击炒房行为,稳定房价或将有着不错的效果。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1-1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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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成都公布公积金贷款细则 实施“认房又认贷”
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今天(1月30日),新京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于昨日发布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进一步升级调控,实施“认房又认贷”。
在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方面,细则明确,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细则同时明确,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在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方面,细则规定,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细则明确贷款对象和条件为,在成都市(含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下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个人自愿缴存者),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成都市以外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异地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应同时满足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在成都市及异地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含本市的公转商贴息贷款、异地中心的商转公贷款或公转商贴息贷款等其他形式公积金贷款余额)等。
此外,成都房协秘书长谢庆庆在成都房协举办的年度大会上强调说,2019年,成都市将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国家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工作原则,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政策目标。
H. 成都市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1.婚后你们提供结婚证和相应的公积金缴费证明,能提取丈夫和妻子的公积金还款,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2.公积金只能贷款第一套和第二套房,第一套没有还完的情况下,能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但是首付最低为50%,利率为公积金基准利率增加最少10%,年限还是根据你的年龄来计算,最多不超过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