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后买房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能加妻子的名字吗
可以。
房产证加名可分为两种情况:有房无贷、有房有贷。
1.有房无贷的情形改名字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到预检窗口进行材料审核提交,材料审核齐全后凭工作人员给出的办理序号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2.有房有贷的情形改名字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B. 房贷没还完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吗
案例:小杨和老公结婚一年多,住在某小区,房子80平方米左右,是结婚前老公买的。婚后,两人一起供房,现在准备在房产证上加上小杨的名字。“不知道现在能不能加上?有什么程序?需要什么材料?”小杨说。
专家: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加名变为夫妻共有财产,房屋权属发生变更。而且由于房屋存在抵押贷款,借款人将由一人变成两人,根据相关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因此,房贷没还完,是不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加名字之前必须要将房子的贷款还清,到市房管局申请办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3-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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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贷款没有还完的房子可以加名字吗
D. 房贷没有还清,想增加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可以吗
可以。
办理流程是: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4、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5、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4)房子贷款没有换完可以加名字么扩展阅读:
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E. 贷款没还完的房子可以加名吗
房贷没有还清,以前可以去银行办理手续后,就能实现到房管部门加名字。
现在不行了!!你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你,你无权变更住房产权所有人姓名,不能办理抵押转让买卖,加名字等手续。
需要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解压,注销他项权证。才可以办理!
办理时,要看加上名字这位和房主是啥关系,如果是夫妻,有结婚证,只有几百元工本手续费。没有其他税费缴纳。
如果不是夫妻,需房子主人把一部分住房产权买卖或是赠与给加名字这位。使其成为住房产权共有人,才可以办理!需缴纳过户税费!
F. 房子贷款没还完能不能加名字
可以。但需要提前还贷,赎回房产证才可加上女方名字。
提前还款流程:
1、申请人提前预约该机构工作人员,并确认申请资料;
2、申请人准备资料,去银行办理;
3、与预约人办理手续,签订协议;
4、缴纳剩余款项,并缴纳其他费用(违约金等);
5、银行出具还贷证明文件;
6、房贷结清,银行工作人员登记系统。
若贷款无法提前完结,可以现签署房产共有的协议进行公证,房贷还款完结后可以加名字。
G. 在新婚姻法情况下,房子贷款未还清时能加别人名字吗
房子贷款未还清时,需要征得银行的同意,才能办理加名手续。与婚姻法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