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贷款为什么要作为一项金融资产
因为是属于资金类资产性质,所以是一项金融资产
Ⅱ 个人银行贷款被作为不良资产转让,利息咋计算
银行不良资产转让,是必须要审批或报备的;
银行不能按时、足额进地行资产重组。银行投放贷款后形成的银行信贷资产中不符合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处于逾期、呆滞、呆账状态而面临风险的部分贷款。
银行不能正常收回或已收不回的贷款,指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主要指不良贷款,包括次级、可疑和损失贷款及其利息。银行不能按时足额得到利息收入和收回本金的资产。
非良好经营状态的银行资产,主要是不良贷款资产,即银行不能及时收回本金和利息的贷款。包括:逾期未能收回的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Ⅲ 失信被执行人以房产作为抵押为案外人贷款这种行为算不算恶意转移资产
失信被执行人,以房产作为抵押为案外人贷款的行为属于恶意转移资产,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失信被执行人房产。
Ⅳ 贷款为什么要作为一项金融资产
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借钱给企业,也有部分是民间借贷借钱给个人,但广义上是指金融机构借钱给企业。企业借了贷款自然就属于负债了,负债资产就是贷款来的钱备置的固定财产。
金融资产属于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等。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就应按照管理者的意图、风险管理上的要求和资产的性质,将资产分为以下四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消费贷款被用作购买资产扩展阅读:
投资者在市场上购买金融资产,应考虑四个因素:
1、实际期限,指债务人必须全部偿还债务之前所剩余的时间。
2、流动性,指金融工具迅速变为货币而不致蒙受损失的能力。流动性与偿还期成反比,即偿还期越长,流动性越低,反之亦然;它与债务人信誉成正比,即债务人信誉越高,流动性越大,反之亦然。
3、安全性,指是否遭受损失的风险。
4、收益率,指净收益对本金的比率。
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都是持有者的财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的增加,经济主体金融资产持有的比重会逐步提高。同时,为了既获得较高收益又尽量避免风险,人们对金融资产的选择和对各种金融资产间的组合也越来越重视。
Ⅳ 见下图,为什么“贷款”是作为企业的金融资产,而不是负债吗
贷款一般是指金融机构借钱给企业,也有部分是民间借贷借钱给个人,但广义上是指金融机构借钱给企业。企业借了贷款自然就属于负债了,负债资产就是贷款来的钱备置的固定财产(如机器、房子、车子等等)。
Ⅵ 为什么银行消费贷不允许拿去做生意
从银行的角度来说不同用途的贷款风险不一样,评估的程序也就不一样的
消费贷款,银行只要审查个人收入和资产状况就行
贷款用于商业投资,资金风险高,还有国家产业支持的因素,银行的审查机制当然也不一样
Ⅶ 利用消费贷款购买的固定资产的帐物处理
购入固定资产时
借 固定资产-汽车
贷 银行存款
贷 短期借款
还款时
借 短期借款
财务费用
银行存款
Ⅷ 用贷款购置固定资产,贷款利息如何作会计处理是否也应计入固定资产
利息的资本化在会计准则和税法中有着不同的规定,因而产生不同的资本化利息,实践中,存在着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相混淆、相代替的情况,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所得税的正确计算,我们必须分清二者间的差异。它们的差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借款的范围
会计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是固定资产,只 利息资本化有发生在固定资产购置或建造过程中的借款费用,才能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资本化。发生在其他资产(如存货、无形资产)上的借款费用,不能予以资本化。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为专门借款,即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不包括流动资金借款。
而税法则规定,纳税人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纳税人借款未指明用途的,其借款费用应按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占用资金的比例,合理计算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和可直接扣除的借款费用。
也就是说,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会计准则规定的资本化利息的范围特指购建固定资产,而税法规定的范围还包括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规定的借款特指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而税法规定中还包括了未指明用途的借款。
资本化时间(期)
会计制度规定只有在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时,利息才能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而税法规定的利息开始资本化时间则为借款发生日。
会计制度规定,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应当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所购建固定资产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以下几方面进行判断:(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2)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4)如果所购建固定资产需要试运行,则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就应当认为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也就是说:贷款利息在固定资产建造期间可以计入该资产的价值,当该资产交付生产使用后,应停止利息资本化,贷款利息有财务费用-利息来负担。
利息资本化的账务分录:
发生的复合条件的利息:
借:在建工程-其他-利息
贷:应付利息(直接支付时:银行存款)
连同该资产的其他价值在设备完工交付使用后结转资产原值:
借:固定资产--XX
贷:在建工程-其他-利息
贷:在建工程-其他有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