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把房子卖了,名下无房,有贷款记录,几成首付
名下无房,有贷款,还清了,首付5成。
苏州目前是限房限贷的,房是指首套房,贷是全国住宅贷款且以家庭为单位。
且苏州本地人可以买三套房,外地户口且自购房之日起累计缴满12月的社保或税能在苏州买一套房。
另外全国住宅贷款记录影响首付比例:
1. 首房首贷,三成首付
2. 以下情况五成首付
(1)苏州本地有房,无贷款记录
(2)苏州本地有房,有贷款记录,但贷款结清
(3)苏州本地无房,有贷款记录,但贷款结清
3. 有全国住宅贷款记录,且贷款未结清,首付八成
4. 苏州本地第三套房,全款购买
㈡ 在合肥市里买一套住宅,名下没有房,但有贷款记录,已经结清,首付多少
那要看你这贷款是房贷么?
如果不是房贷,名下没房,配偶名下也没房,那就是首套房来算,如果自己名下或者配偶名下有房,那就不是首套房。
如果贷款是房贷,那你名下应该有房,或者如果房子卖掉了,房贷清了,那这也算首套房。
㈢ 下目前无房但曾经有过贷款买房记录,买房是否算首套
曾经有过贷款买房记录,但是目前没有住房的是按照首套房计算的。因为二套房是按照家庭实际拥有房产数量来确定的。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一条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关于二套房认定的其他规定。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关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㈣ 2017年3月17日后北京名下无房,有贷款记录贷款已还清,也算二套房了呗
被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形有:
(1)自己有住房,给成年子女购房。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算二套。
(4)有全款购买住房,再贷款购房为二套房。
(5)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6)先商业贷购房,再使用公积金买房。
(7)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再购且户口不在一起。
(8)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再购房。
(9)名下有商业公寓,再购普通住宅。
首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㈤ 名下有房,有贷款记录,卖了以后算首套吗
目前北京购买住宅,验资的时候是需要判定贷款记录和名下住宅的
如果有过贷款记录,或者名下有一套住宅,都统一算作二套购买,非普宅需要80%的首付
㈥ 名下无房,现购房已交首付,但贷款过程中查出已有两次贷款记录,现在该怎么办
可以要求退款,找个理由就可以,你可以从开发商当时宣传的小区的环境图,房屋设计图,房屋建筑面积等方面入手,只要找到一点瑕疵,然后作为理由,就可以要求退款。如果房子好卖的话,开发商也不会跟你过分纠缠的。
㈦ 我原来有过一套房的贷款记录,但现在房子已经卖掉,想重新买一套新房,申请贷款算不算首套房呀
有贷款记录算二套房。
银行现在的贷款标准为认房认贷,
既有贷款记录算二套房,并且名下有房屋无贷款的也算在内。
㈧ 家庭名下无房,但有外省贷款记录已还清,在上海市购房算首套吗
算首套,家庭名下现在没有房子,以前的贷款已还清,且已卖,这就是没有房子,上海购房限购,社保已交5年,满足限购条件,可以按首套购房,具体的你联系一下中介,更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