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太原市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呢
可以申请的,只需要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⑵ 太原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太原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规定: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当保证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或因抵(质)押物减值、灭失等原因,需变更原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时,借款人可向原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承贷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借款人申请变更担保方式、提供或追加新的抵押物的,新的抵押物应按要求进行评估,贷款余额与新的抵押物价值之比不得大于70%,且新的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应长于剩余贷款期限。用于抵押的物品只限于太原市具有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的房产。所有权人不限于借款人本人。
该政策于2020年11月1日执行,有效期5年。
一、太原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借款人属合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 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3. 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4. 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5. 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6、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二、太原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核定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按照不超过80万元核定,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按不超过50万元核定;同时最高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缴存年限挂钩,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缴存年限*10万元,缴存年限按照缴存月份/12取整加1计算,根据缴存年限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低于30万元的,按照30万元计算。
提取了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再以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当在申请贷款额度中核减相应的提取金额。
⑶ 2016年太原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多少了
如您在中国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限额如下: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由当地公积金贷款中心确定,同时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且不受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的限制。(贷款限额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执行。) 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有疑问,请继续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办理业务。 中国银行在线客服:https://95566.boc.cn/ZIM/ 手机银行下载:http://www.bankofchina.com/ebanking/service/cs1/201009/t20100921_1151946.html 在线申请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loginPre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⑷ 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贷款多少出来啊
这个应该都一样吧。,个人30万。
⑸ 官方回应!太原住房公积新政热点问题解答,最高贷款额度将扣除已提取金额
近年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持续超过95%以上,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已严重不足,所以太原市决定自7月31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措施,太原住房公积金政策收紧,最高贷款额度、二套房首付比例等均有调整。许多缴存职工对具体调整措施不甚了解,为此,8月17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近期群众咨询较多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
问:最近公积金中心出了关于启动四级响应的通知,那我要是过了9月去办理贷款,是不是要核减购房提取的金额?
答:根据《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规定,缴存职工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的,在9月30日(含)之后去我中心承贷部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若因购买该套住房有过提取公积金记录,在其根据本通知核定的最高可贷额度中应扣除相应的提取金额。
二、
问:我们今年7月底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打算最近去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是不是办的时候贷款额度就不能按80万办理?
答:根据《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规定,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于7月31日(含)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完成签署的购房合同的签约时间为准),并在9月30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按原政策执行。
三、
问:我想问一下,按公积金中心四级响应的新政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署时间是怎么确定的?
答:根据《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时间按照纸质合同标明的签署时间确定。
四、
问:我公积金交了一年多,要是10月份以后去办理贷款,我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还是30万吗?
答:根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超过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并公积金〔2017〕15号)计算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的0.8倍。因此您在今年10月份之后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0.8,即24万。
⑹ 2019年4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我是2019年4月13日退休,请问单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发放到几月?你可以到你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去打听一下,或者直接问你们单位的人事部门,去咨询一下,退休后单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似乎好像是全国统一都是一个规定吧,单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发放,具体到几月的相关事宜,想必最有权威答案的,只有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吧,不过人事员有经验的话,也是应该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