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使用公积金贷款后卡内余额什么时候可以再提取
太原市公积金贷款,卡内的余额不能作为首付:
1、首付完后,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在还贷期间,提取或委托划扣(对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可以提取账户余额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个人账户余额不小于1万元);
2、因公积金贷款有最高限额规定,两个人共同申请的最高限额大于一个人申请,且两个人的还贷能力大于一个人,也就较易申请到较高贷款额。这是夫妻共同申请和一个人申请的区别。
3、“这10万就可以自己存在卡上随意使用也可以留着每月还款是这样吗?”
——不是随意使用。公积金使用是有严格规定的。
Ⅱ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可以自己提出来吗
住房公积金其实是一个小金库,公积金里面的钱都是属于个人的,其实相当于换了一个地方存钱,而且还有利息,只不过这个地方不叫银行而叫公积金管理中心,所以公积金肯定是能多交就多交。
如果在你退休前没有用到这笔钱,退休后可以全部拿出来。
(六)、离休、退休的;
(七)、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属的
(八)、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九)、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
(十)、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并符合有关规定的;
(十一)、单位发生销解款破产情形,无欠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或者有欠住房公积金行为,由清
算组织进行清算后按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每个地方的公积金政策都不一样,建议查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Ⅲ 太原应该如何提取公积金啊,目前有什么新政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Ⅳ 太原的公积金是否能提取啊
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提取。
提取条件
一、住房消费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包括:1、购买商品房;2、购买二手房;3、购买公有住房;4、购买本单位集资房;5、购买拆迁安置住房;6、购买拍卖住房;7、购买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8、建造、翻建自住住房;9、大修自住住房。
(二)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三)租赁政府廉租住房的;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因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
(四)本人或直系亲属发生不可预见的灾难性事故;
(五)离休、退休的;
(六)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流程
1、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核实后,由专管员完整填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
2、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分中心、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分理处应当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经审核准予提取的,凭准予提取的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额度以入卡/折方式支付。
Ⅳ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能否在买房的时候先申请公积金贷,放贷后再提取公积金了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中相关的规定如下:
在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规定中第六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第七条 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提取条件和额度 :
第九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款规定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的还款本息额。
以上是根据你的情况挑选出来的与你有关的规定,所以依照太原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你是可以这样做的,为保证起见,建议你电话咨询下你们当地的公积金工作人员为上策。
仅供参考,望采纳。
Ⅵ 2020年太原使用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吗
2020年太原使用了公积金贷款以后是不能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提取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