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簽認購書了!交首付了!但沒簽合同!現在房子降價了!我該怎麼辦!
你都辦理了銀行貸款的相關手續,咋可能還沒有簽合同呢?肯定是網簽的步驟完成了啊!如果你要違約。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心態放開點吧!市場經濟,啥時候都是有升有降,如果房子漲價了,開發商也不能要求你按照漲價的價格買不是?
B. 我剛買的房子交了首付款,貸款還沒下來,結果房子降價了,我的能降價嗎
不能,你買的時候是那個價格,現在降價了,都找物業,那人家還能賣房子嗎?
C. 剛在網上看到說貸款買房,房子降價要向銀行補差價是真的么
沒有這樣的法律規定,如不能或不願意償還貸款,銀行有權收房,無權要求補差價。
D. 買房後尚未交付,房子降價了,咋辦
[期房在沒有交房之前,發生大幅度降價,購房者向開發商提出補償要求是合情合理的,期房實質上是購房者出資與開發商的共同投資行為,開發商不能只鎖定利潤,而不承擔風險。]
最近由於房地產銷售低迷,部分樓盤出現打折降價銷售,也引發了部分業主要求補償損失訴求。開發商認為市場經濟就是契約經濟,買賣當事人都必須有守約意識。在平等的前提下信守契約,是買賣雙方的義務,開發商大多以此拒絕賠償。而且各房產論壇中很多人也不支持業主維權,認為房價跌和股價跌是一個道理,難道股價跌也要找股份公司維權嗎?有人甚至認為漲了你也不給開發商分點利潤,跌了為什麼要開發商補償,凡此種種,同情支持業主的人很少。例如有網友說:買房不管是消費還是投資,風險都該由買房者自己承擔。俗話說∶買賣有風險,出手應謹慎。房價下降了,業主欲找房產商索賠;那麼,房價暴漲的時候,很多業主投資房產大發橫財,業主有沒有和房產商分享房市帶來的利潤?答案肯定是沒有。買房的行為是業主自己的選擇,為什麼只看到投資預期的利潤,而沒有想到投資也會帶來風險?而且,購房交易是在買賣雙方自願的情況下進行的,所簽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只要開發商不存在欺詐和違約行為,合同上也沒寫明「降價需補償」的話,業主就沒有道理向開發商索賠。
不過我倒是覺得購買了期房的業主在開發商沒有交房以前,發生大幅度降價的,應該給老業主以補償,這個補償的要求是合理的,並不違背契約精神。
為什麼說是合理的呢,原因很簡單,我們購房者買的是期房,我們和開發商之間的合同是一種預售合同,房屋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約定,由購房者交付預付款,而在未來一定日期擁有現房的房產交易行為。其實質是房屋期貨買賣,買賣的只是房屋的一張期貨合約,說穿了是購房者先墊資,給開發商造房,這種墊付的時間高達2-3年,而且開發商並不對預付房款的購房者支付任何的利息,這完全是一種不平等條約,購房者不旦要承擔交付房屋質量的風險,延期交付的風險、爛尾的風險、還要承擔價格下跌帶來的資產損失的風險,所以是非常不公平的。任何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應該是對等的,這種期預售制度對購房者來說,不公平之處就是開發商利用購房者的錢建造房子,利潤在預售時已經鎖定,而把樓盤不可預期的風險全部轉嫁給了購房者。所以,跌價的風險不應該完全應該由購房者來承擔。
由於商品房的預售不同於房屋的實質性買賣,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這跟商場買東西,或買賣股票是性質不同的。實物交割已經完成的情況下,跌價的損失當然是由購買者承擔,但預售合同在沒有房屋交接尚未形成發生跌價損失,就不應該完全由購房者承擔,也許有人會說期貨交易在未交割前發生損失,不也是要交易者自己承擔的嗎?我覺得二者性質完全是不同的,期貨本來說就是一種風險投資,在投資之前交易規則已經明確告訴投資者其中的風險,而且有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這樣的話發生損失理應由投資者承擔。
而房屋預售,既沒有明確告之其中的風險,又沒有相關的風險控制管理制度。而且購房者大多是為了自住或保值增值,並非是投機行為,所以期房預售不能同等於期貨買賣。房產的預售和期貨交易是性質完全不同的,所以不能把二者同等起來。
此外,雖然說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一致而達成的一種契約,雙方理應按合同來承擔風險,但問題是我們在簽訂合同時,購房者能表達真實的意思嗎?我在房產咨詢過程中曾經建議購房者有可能的話,在合同中寫上「降價需補償」、「因政策的原因銀行貸款不批購房預售合同撤銷」等條款,但現實中開發商會以格式合同等種種理由拒絕這些條款,購房者在合同條款擬定過程中,根本不可能表達真實的意思,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降價的損失也不應該全部由購房者來承擔。
總之:我認為預售房屋在沒有交房前出現大幅度降價,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提出補償要求,這個要求是合情合理的,當然損失要雙方共同來承擔,而不能一昧要求開發商單方面來承擔損失,期房實質上是購房者出資和開發商的共同投資行為,共同投資就應該共同來承擔損失。
E. 我剛剛買了房子, 交完首付、契稅,貸款也剛辦完,現在全國都降價,我想問 如果我的樓盤降價了
我是這樣想的:產權70年的房子,購房花費70萬,那麼平均下來1萬/年的居住費用;但是如果同樣大小的房子,在你們當地的年租金為<1萬/年的話,那麼你買房是虧了的;但是如果同樣大小的房子,在你們當地的年租金為>1萬/年的話,那麼你買房是賺了的;所以對我來說在我們當地房價如果超過70萬我是絕對不會考慮買來自己住的,如果是投資那也得好好考慮考慮大勢!當然是虧是賺此一時彼一時了。
F. 我剛買的期房,已經簽完合同了,交完首付了,可還沒辦貸款,房子降價了,請問怎麼能退掉
正常情況下的流程是這樣:客戶看房,有購房意向後與開發商溝通,達成一致後就可以簽合同,然後交首付,再由辦理貸款事項。不管怎麼說,你交首付時就應該拿到合同了,通常一式四份,你一份,開發商一份,銀行一份,房產交易中心一份。至於有的開發商說先交首付過段時間再拿合同,這樣一是不合規定,二要小心開發商是為了給日後延期交房打埋伏(因為合同上的交付日期開發商可能會改)。
G. 貸款買房降價了怎麼辦
你應該准備抄房地產或者准備要抄吧,有時候降價只是一時的,就像股票一樣,不可能一直上漲,要看你自己怎麼想了,如果你怕再跌,那就把房子賣了,或者不要在方家下跌的時候買!!如果怒覺得自己的眼光不錯,那就應該還有增值的機會!!!
H. 我貸款買得房子還沒交付就降價了,每平米降了七百元,我的損失達七萬余元,我該怎麼辦
這個東西 哪裡說理去哦
你也不要計較那麼多嘛
買房子這樣的事情 也是和股票一樣有起有落
不過這個應該還好吧 畢竟固定資產 保值應該問題不大 不要老看眼前的嘛
你是拿來投資還是自住的咯
如果自住 那不要計較那麼多
投資 再過段 時間 應該也不會虧到那裡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