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婚後要怎麼分割貸款就只是貸款問題
婚姻法關於婚後還貸,是更保護女方利益的,因為新婚姻法明確了共同還貸方可以得到房產增值部分,其實新婚姻法司法解釋出台後,和以前唯一的區別,就是明確了一方婚前首付,婚後的共同還貸方將擁有她(他)【還貸款額度對應的增值部分】,而在「解釋三」出台以前,共同還貸房方只能得到還款額度,而得不到增值部分。
很明顯,新婚姻法解釋三,較之於以前(還貸方只能得到還貸額度,無權享受房產增值),更保護女方的利益。 有的女性太想當然了,你們以為以前的婚姻法是咋樣的?——比新法對女性有利??
看一個真實案例:
案例:(原婚姻法)
原告金梅訴稱:與徐輝於2004年10月結婚,婚前徐輝曾買下塘沽某小區一套120平方米房產,總價28萬元(首付10萬元,銀行按揭貸款18萬元)。婚後,夫妻雙方一直用共同存款償還銀行貸款。今年3月,因夫妻感情不和,金梅向法院提請離婚。經房產評估,目前自家房產價值已升至67萬余元。金梅認為,該房目前的價值減去10萬元首付和夫妻倆已償還的9萬元銀行貸款,其他部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求法院予以分割。
被告徐輝辯稱:同意離婚,但房產是結婚前自己付的首付款,房產證上名字也是自己的,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無論房子是否升值,原告均沒有權利分割。
法院審理認為:此案訴爭的房產為被告婚前個人財產,不因結婚而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原被告在婚後沒有對房屋所有權達成新的約定,即使原告金梅參與共同按揭還款,也不能取得該房屋所有權。雙方婚姻關系解除後,金梅僅能夠對已付購房款的原價及利息提出返還,而不能對婚前按揭房升值產生的孳息主張權利。
據此,法院判決,准予原、被告離婚,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❷ 夫妻離婚雙方都簽字了有八萬貸款怎麼分
雙方簽署離婚協議後可以補充協議,這貸款屬債務,是否是家庭共同債務,就是貸款是用於干什麼了,若貸款用於家庭生活,債務一般雙方均分或約定。若債務屬個人使用對方不知道,另一方不用承擔。
❸ 離婚後要怎麼分割貸款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後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
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由於一般情況下,我們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因此,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
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
以上只是婚前按揭買房的部分情況,具體的還有父母出資,雙方還貸,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等等情況,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
1、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離婚房產歸誰?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於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予分割。
以上是婚後按揭買房,離婚按揭房如何分割的的部分情況,其他的婚後按揭買房離婚怎麼分就不多說了。
最後,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離婚歸誰,未償還的貸款屬於房屋的產權人一方的債務,如果是夫妻雙方房產分割給一方的,還需要去銀行變更貸款人。具體情況可以去銀行咨詢相關人員。希望上文可以給您提供到了幫助。
❹ 如果夫妻離婚貸款房子怎麼分配
房產只登記在了一方名下,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未登記一方有證據證明購房時有出資行為,則法院一般會判決房屋歸屬登記方名下。因此,在感情好的時候一定也要明算賬,不要以為感情好就會一直好,等到感情煙消雲散,勞燕分飛後悔就來不及。婚前雙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後雙方還貸,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且雙方有爭議解決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處房屋所有權歸誰,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❺ 夫妻離婚後銀行貸款怎麼分
在夫妻生活期間存在的盈利和虧損都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和承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一、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三、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四、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❻ 離婚後貸款怎麼分配
首先,雙方離婚時,涉及的貸款屬於一種未還清的債務。那麼,這就要先確定,該債務是屬於雙方共同債務,還是一方債務。然後在確定承擔方式。
其次,如果該債務,屬於雙方共同債務,那麼在雙方離婚時,應該共同承擔。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再次,如果該債務,是一方不知情,或者沒有用於雙方共同的生活開支。那麼該債務,因該屬於借貸方的個人債務,在雙方離婚時,因該由借貸人獨自承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即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的情形的除外。
❼ 離婚後銀行貸款怎麼解除
婚前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情況大揭秘: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後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
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由於一般情況下,我們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因此,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
以上只是婚前按揭買房的部分情況,具體的還有父母出資,雙方還貸,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等等情況,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
二、婚後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情況大揭秘:
1、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離婚房產歸誰?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於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予分割。
以上是婚後按揭買房,離婚按揭房如何分割的的部分情況,其他的婚後按揭買房離婚怎麼分就不多說了。
❽ 離婚對於夫妻雙方共同按揭貸款部分如何分割
按照修訂的婚姻法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是以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即辦理結婚登記為時間標準的。
那說的房產中的首付部分及婚前還貸部分屬男方婚前個人財產,婚後還貸部分屬夫妻共同財產。
而且這種認定方式僅僅是以結婚登記時間為標準的,並不考慮是以誰的名義在還貸。
只要銀行存摺上顯示出婚後還貸的部分(只要列印出還每月還款記錄就可以了),就都是認定該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根本不用考慮是誰在出資還貸的。
時間就是最好的判定標准,不用考慮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