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現在買房能用公積金貸款嗎
公積金貸款要求是主體結構封頂之後才可使用,二手房跟部分一手房都可以使用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額度最多是公積金內繳存基數總數的15倍,
一手房,首套房,一個人,最多貸款36萬, 兩個人最多貸款60萬
二套房,一個人,最多貸款30萬,兩個人最多貸款50萬
二手房,首套房,一個人,最多貸款21萬,兩個人最多貸款35萬
二套房,一個人,最多貸款18萬,兩個人最多貸款30萬
您這種情是可以公積金貸款的。
『貳』 現在已有一套房有公積金貸款,可以再使用公積金嗎
現在已有一套房有公積金貸款,二套房不可以再使用公積金貸款。您結清之前的貸款便可以再使用公積金貸款。具體公積金政策如下:
(一)屬於下列情形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無住房且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二)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購買第二套住房,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1.有一套住房但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2.無住房但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為同一套住房(須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權屬資料等佐證資料)。
(三)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貸款:
1.有兩套及以上住房;
2.有兩筆及以上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叄』 已經有房子了還能不能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按二套房標准執行。
『肆』 現有住房可以做公積金抵押貸款嗎
抵押消費貸款是商業貸款的品種,住房公積金可以做貸款使用也可以提取。
『伍』 我現有房子是否可以辦公積金貸款嗎
不可以,公積金貸款是用來買房的,你已有房子了,當然不能貸公積金了。不過如果你現在又去買新的房子,則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
『陸』 現名下有一套房,如果再購房還能用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用公積金買房。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柒』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可以用現有的房子坐抵押嗎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不能辦理抵押現有住房的,勞動者可以去辦理公積金貸款去買另一套住房。
1、借款人提出書面貸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可以向貸款銀行提出,由貸款銀行受理後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等待審批;
2、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的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公證等相關手續;
3、貸款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入開發商在貸款銀行設立的售房款專用帳戶,或直接轉入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
4、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還款帳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和還款計劃,如期歸還貸款本息;
5、貸款結清後,借款人從貸款銀行領取「貸款結清證明」,取回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及保險單正本,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捌』 用我現有住房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嗎
公積金只要交足一年即可以辦理貸款。當然有房產抵押,可貸到更多。 房貸首選公積金貸款(首付30%),其次是按揭貸款(首付20%)。
公積金1-5年的利率為3.33%,5-30年的利率為3.87%
商業(按揭)貸款1-5年的利率為4.03%,5-30年的利率為4.16% 。~~~~~~~~~~~~~~~~~~~~~~~~~~~~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定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專項住房消費貸款。職工購買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私產住房、集資建造住房、危改還遷住房和公有現住房。 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上限計算公式是: 貸款職工月計繳住房公積金額度÷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0.45×12×實際可貸年限
公積金貸款額度一般要求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且一般都有上限限制。
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 貸款利率:
(1).從2008年12月23日起,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利率,5年(含)以下貸款由現行年利率3.51%調整為3.33%;5年以上貸款由現行年利率4.05%調整為3.87%。
(2).2008年12月22日(含12月22日)前受理並簽訂合同的按調整前利率執行,2008年12月22日以後受理並簽訂合同的貸款,按照調整後利率執行。2008年12月23日前發放的未到期貸款,從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