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前自己貸款買的房子,婚後也是自己一人還貸款,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你自己還貸款 名字是你們兩個人的就是共同財產 不羅嗦的 記得採納
『貳』 貸款的房子是否可以加名有貸款的房子結婚後還屬於共同財產不
首付是領證以後購買的,就是共同財產的
不管上面寫了誰的名字
『叄』 你好 我是結婚前貸款買的房子 貸款是婚後辦理的 但是貸款是我一個人還 如果離婚的話怎麼分
房產婚前支付的部分屬於婚前財產,全部屬於你;房產婚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離婚的話,一人一半。
因為,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一般婚後用於還貸款的工資實際就是你們的夫妻共有財產,也就是說你婚後還貸用的就是夫妻共有財產。
但是,離婚後的實際分配你們是可以約定的,也就是說,只要對方願意放棄該房產還貸部分的產權,你可以擁有全部房產。這點你可參考「《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肆』 婚前買的房子房產證做出來了,貸款在婚後下來的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婚前個人買的房,婚後房產證才拿到,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個人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定了啊
婚前個人貸款買房,誰付的首付,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個人財產,雖然婚後共同還貸,但是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能按照另一方還貸的數額進行補償,這就是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