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後婆婆付首付,貸款買的房子,當然貸款需要一家人來還
婚後婆婆付的首付給你們買了房子。貸款。就應該是你們校為什麼呢?老人能有多少錢呀?跟你媽付了首付,你們還讓他們再給你們交貸款,這有點兒說不過去,但是你交了那啥你們應該有協議以後房本的問題。
❷ 用租金還房貸劃算嗎
我個人認為:
第一、房地產一直是一種既保值、又有巨大增值空間的投資方式。盡管現在國家和各地區制定了各種政策措施,對房地產投資進行了限制,但投資房地產還是有一定空間的,仍然具有投資價值。
第二、很早以前就聽過這樣的話:如果一個沒有房子的人,購買一套房子,交了一定的首付款後,每月向銀行償還一定數額的貸款,若干年後,這個人償還完了貸款,擁有了一套自己的房產;如果一個沒有房子的人,不購買房子,而是租賃別人的房屋,就需要每月向房東交納租金,若干年後,這個人只是租用了房東的房子居住了而已,什麼也沒有。這說明了購買房屋的重要性,也說明了分期付款的重要意義。
第三、房地產投資之所以受到青睞,一是房屋需求是生活必需品,房價基本都是只漲不降的,安全穩妥;二是可以在交納購房首付款後,用房租償還貸款,緩解了資金壓力。
第四、綜上,我的建議是:用租金還房貸是劃算的,我支持這種方式。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❸ 我有一個想法,買房付個首付,然後租出去收房租還房貸,可以嗎
當然是可以的呀,但是一般收的房租是不夠還貸款的,還是需要個人工作來還貸款,並且還要選擇好的地方買房。
❹ 為什麼很多人貸款買了房子,卻把房子租出去還房貸有必要嗎
再有不少朋友都非常羨慕那些包租婆、包租公的生活,認為他們每天只要躺著在家裡就能賺錢,他們還可以開展一份自己的副業,賺錢的同時享受生活,非常安逸和舒適。因此有不少人都動了買房子出租的念頭,但大家的積蓄不夠,只能勉強付完首付,然後再用房租還房貸,有必要這么做嗎?
況且通過房屋租金的方式來償還貸款,也需要計算你首付所花去的成本,因為通過租房的方式來賺錢是一個很緩慢的過程,假設說你在買房子的時候首付了100萬元,而你租房的這五年的時間房屋的價值上漲幅度不大,再減去你維護房屋質量所耗費的成本,最後得到的結果就是你這筆錢拿去買房出租還不如拿去其他的地方投資獲利。因此對大多數人來說,通過租金來償還貸款並不是一個很穩妥的選擇,而且有些時候你的房子沒有人租住的話,你依然需要償還銀行的貸款,因此投資房產用於出資需要慎重。
❺ 貸款買房,刷信用卡付首付,把房子出租還房貸,行得通嗎
投機行為最終都是要付出慘痛的代價,別以為銀行的錢會這么順利拿到。要知道本身就是貸款買房,還要刷信用卡付首付款,這種方法行不通的。
如果按照這個做法,將會面臨三大件不可預測的事,而且還會冒很大的風險。
1、刷信用卡付房子首付,未必會付款成功;再度加上信用卡本身就是一個信用消費,屬於個人提前消費的習慣;
貸款70萬,月供是3926元,而四線城市三房兩廳一般都是在2000元~2500元一個月的租金,完全是不夠月供的,還需要自己每個月墊1500多元還房貸。
即使在一線城市的房價也是一樣,房價與租金相差的距離會更加大,房子每個月的租金是肯定不夠月供的。
總結分析
綜合分析得知,真正刷信用卡付首付,而且又貸款買房,靠房子租金來幫助自己還房貸,這種方法在之前也許行得通,很多人都是靠這樣發家的。
現在2020年今非昔比了,繼續採用這種投機行為,冒風險太大了,可以說已經行不通了。
❻ 想買一套房子,首付最低多少,每月還貸多少
一、百萬套房子
在現在的高房價下,買房子的大多數都要依靠銀行貸款。
如上所述,如果你想買一百萬套房子,用公積金貸款的話,首付至少二成是二十萬元。這種情況下,必須償還20年的貸款,每月償還4964.15元。償還30年貸款後,每月必須償還3949.64元。如果使用商業貸款的話,一開始最低支付三成就是30萬元。這種情況下,必須償還30年的貸款,每月償還3865.42元。償還20年貸款,每月必須償還4716.9元。
❼ 男朋友說要買房子。他付首付,然後剩下的我去貸款,貸款一起還。
很不錯的打算,你們最好有一個協議,規范一下貸款買房子的屬性,就是房子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❽ 首付各一半,租金還貸款,貸款算誰還的
你們屬於個人合夥債務,你們之前約定了還貸的方式是你們內部約定,肯定算你們兩人還的貸款,粗略分析下,你岳母肯定是把貸款錢還清了還有所筆不少的利潤,剩下的利潤(租金—還款金)應該是你們均分(在沒有協議的情況下)或者按你們之前的利潤分配協議,如果你岳母不和你協商你只有向法院起訴了,口說無憑,你得舉證上述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