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汽車貸款屬於什麼信貸,銀行信貸還是消費者信貸啊
屬於消費貸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
Ⅱ 汽車消費信貸與汽車融資租賃之間有什麼區別
一、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信貸的總體比
A、共同點
1、二者都表現為債權債務關系
債權債務關系的基本特徵是欠債還錢,即到期時要償還本息,就這一點來說,二者是相同的。融資租賃方式下,購車人以定期支付租金的方式償還本息,而在銀行信貸方式下,購車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還本付息。因此,二者盡管在購車的實際償付金額上存在差異,但就債權債務關系的實質來說是相同的。
2、緩解需求和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汽車消費信貸和汽車融資租賃這兩種分期付款的購車方式,將緩解潛在需求和消費者實際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3.二者的回報都高於一次性付款購車
汽車作為一宗大額消費品是需要分期付款的。盡管租金總額和本息總額要高於汽車售價,但汽車並不像買房(購買房產一般是一項增值投資),其折舊很快,一般4年後的折舊是50%。假設汽車價款為20萬元,如果購買者付完首期車款後,將其餘款項用於其他高於存款利率的投資,其回報率遠高於一次付款購車所節省的利息及手續費。因此即使富裕如美國,80%-85%新車也是通過分期付款購買。
B、形式上的差別
a.交易載體:融資租賃是以汽車為主的實物,消費信貸則是以貨幣為主。
b.租期內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是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消費信貸在商品交付或合同生效時商品所有權就被轉移給購買方。
c.交易的結構:融資租賃是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消費信貸是買賣雙方、買賣合同。
d.對象不同:融資租賃轉移資產使用權,且不受出租人所持租賃資產限制;消費信貸則限於賣方所持有的資產。
e.籌資額度:融資租賃是100%融資;消費信貸一般相當於購車款的70%-80%。
C、汽車融資租賃的特點
一、風險保障程度較高
首先,在融資租賃方式下,汽車承租人直到足額交付完租金後,才可以擁有汽車的所有權,所以,在整個租賃期內,汽車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一旦承租人違約不按期繳納租金,則出租人可以憑借汽車所有權的身份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收回汽車。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式下,貸款的風險較高。拿我國情況來說,由於汽車抵押主要依賴於房產抵押、票據質押和第三方保證,但由於相關法規制度不配套,這三種擔保質押的適用范圍十分有限。以房產抵押為例,不僅私有房產較少,而且抵押需要專業機構評估,個人需要支付過高的額外費用。因此我國汽車消費信貸還存在貸款回收困難的問題。期次,如果承租人在租期內破產,汽車並不屬於破產財產,出租人可以對抗第三人,而在貸款方式下,借款人一旦破產,其所購汽車也要作為破產進行清算。
二、有助於促進汽車銷售
具有超前消費意識、喜歡分期付款買車的往往是青年人。這些人盡管具有可觀的收入前景,但由於受目前收入所限,他們可能很難湊足消費信貸首付款,也不符合嚴格的貸款條件,這將使他們很難通過消費信貸來滿足購車需求。而融資租賃全額融資以及直接以汽車為抵押物的便利條件使青年人,尤其是剛剛畢業的年輕人的購車需求得以滿足,從而促進了汽車的銷售。
三、可以使購買汽車作為生產資料的企業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1、利用消費信貸的方式購買汽車,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利用融資租賃方式購買汽車,可以在租賃期內計提折舊。由於租賃期一般都小於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這樣企業每年計提折舊費用將比購買時多,企業的應稅利潤減少,從而納稅金額減少。
2、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將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中的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未確認融資費用將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分攤入財務費用,從而產生節稅作用。
Ⅲ 簡析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信貸的區別
一、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信貸的總體比
A、共同點
1、二者都表現為債權債務關系
債權債務關系的基本特徵是欠債還錢,即到期時要償還本息,就這一點來說,二者是相同的。融資租賃方式下,購車人以定期支付租金的方式償還本息,而在銀行信貸方式下,購車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還本付息。因此,二者盡管在購車的實際償付金額上存在差異,但就債權債務關系的實質來說是相同的。
2、緩解需求和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汽車消費信貸和汽車融資租賃這兩種分期付款的購車方式,將緩解潛在需求和消費者實際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3.二者的回報都高於一次性付款購車
汽車作為一宗大額消費品是需要分期付款的。盡管租金總額和本息總額要高於汽車售價,但汽車並不像買房(購買房產一般是一項增值投資),其折舊很快,一般4年後的折舊是50%。假設汽車價款為20萬元,如果購買者付完首期車款後,將其餘款項用於其他高於存款利率的投資,其回報率遠高於一次付款購車所節省的利息及手續費。因此即使富裕如美國,80%-85%新車也是通過分期付款購買。
B、形式上的差別
a.交易載體:融資租賃是以汽車為主的實物,消費信貸則是以貨幣為主。
b.租期內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是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消費信貸在商品交付或合同生效時商品所有權就被轉移給購買方。
c.交易的結構:融資租賃是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消費信貸是買賣雙方、買賣合同。
d.對象不同:融資租賃轉移資產使用權,且不受出租人所持租賃資產限制;消費信貸則限於賣方所持有的資產。
e.籌資額度:融資租賃是100%融資;消費信貸一般相當於購車款的70%-80%。
C、汽車融資租賃的特點
一、風險保障程度較高
首先,在融資租賃方式下,汽車承租人直到足額交付完租金後,才可以擁有汽車的所有權,所以,在整個租賃期內,汽車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一旦承租人違約不按期繳納租金,則出租人可以憑借汽車所有權的身份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收回汽車。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式下,貸款的風險較高。拿我國情況來說,由於汽車抵押主要依賴於房產抵押、票據質押和第三方保證,但由於相關法規制度不配套,這三種擔保質押的適用范圍十分有限。以房產抵押為例,不僅私有房產較少,而且抵押需要專業機構評估,個人需要支付過高的額外費用。因此我國汽車消費信貸還存在貸款回收困難的問題。期次,如果承租人在租期內破產,汽車並不屬於破產財產,出租人可以對抗第三人,而在貸款方式下,借款人一旦破產,其所購汽車也要作為破產進行清算。
二、有助於促進汽車銷售
具有超前消費意識、喜歡分期付款買車的往往是青年人。這些人盡管具有可觀的收入前景,但由於受目前收入所限,他們可能很難湊足消費信貸首付款,也不符合嚴格的貸款條件,這將使他們很難通過消費信貸來滿足購車需求。而融資租賃全額融資以及直接以汽車為抵押物的便利條件使青年人,尤其是剛剛畢業的年輕人的購車需求得以滿足,從而促進了汽車的銷售。
三、可以使購買汽車作為生產資料的企業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1、利用消費信貸的方式購買汽車,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利用融資租賃方式購買汽車,可以在租賃期內計提折舊。由於租賃期一般都小於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這樣企業每年計提折舊費用將比購買時多,企業的應稅利潤減少,從而納稅金額減少。
2、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將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中的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未確認融資費用將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分攤入財務費用,從而產生節稅作用。
Ⅳ 銀行向消費者提供的汽車貸款屬於什麼信用
消費信用,不是銀行信用。一般消費貸款屬於消費信用。
Ⅳ 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信貸的區別
一、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信貸的總體比
A、共同點
1、二者都表現為債權債務關系
債權債務關系的基本特徵是欠債還錢,即到期時要償還本息,就這一點來說,二者是相同的。融資租賃方式下,購車人以定期支付租金的方式償還本息,而在銀行信貸方式下,購車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還本付息。因此,二者盡管在購車的實際償付金額上存在差異,但就債權債務關系的實質來說是相同的。
2、緩解需求和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汽車消費信貸和汽車融資租賃這兩種分期付款的購車方式,將緩解潛在需求和消費者實際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3.二者的回報都高於一次性付款購車
汽車作為一宗大額消費品是需要分期付款的。盡管租金總額和本息總額要高於汽車售價,但汽車並不像買房(購買房產一般是一項增值投資),其折舊很快,一般4年後的折舊是50%。假設汽車價款為20萬元,如果購買者付完首期車款後,將其餘款項用於其他高於存款利率的投資,其回報率遠高於一次付款購車所節省的利息及手續費。因此即使富裕如美國,80%-85%新車也是通過分期付款購買。
B、形式上的差別
a.交易載體:融資租賃是以汽車為主的實物,消費信貸則是以貨幣為主。
b.租期內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是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消費信貸在商品交付或合同生效時商品所有權就被轉移給購買方。
c.交易的結構:融資租賃是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消費信貸是買賣雙方、買賣合同。
d.對象不同:融資租賃轉移資產使用權,且不受出租人所持租賃資產限制;消費信貸則限於賣方所持有的資產。
e.籌資額度:融資租賃是100%融資;消費信貸一般相當於購車款的70%-80%。
C、汽車融資租賃的特點
一、風險保障程度較高
首先,在融資租賃方式下,汽車承租人直到足額交付完租金後,才可以擁有汽車的所有權,所以,在整個租賃期內,汽車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一旦承租人違約不按期繳納租金,則出租人可以憑借汽車所有權的身份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收回汽車。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式下,貸款的風險較高。拿我國情況來說,由於汽車抵押主要依賴於房產抵押、票據質押和第三方保證,但由於相關法規制度不配套,這三種擔保質押的適用范圍十分有限。以房產抵押為例,不僅私有房產較少,而且抵押需要專業機構評估,個人需要支付過高的額外費用。因此我國汽車消費信貸還存在貸款回收困難的問題。期次,如果承租人在租期內破產,汽車並不屬於破產財產,出租人可以對抗第三人,而在貸款方式下,借款人一旦破產,其所購汽車也要作為破產進行清算。
二、有助於促進汽車銷售
具有超前消費意識、喜歡分期付款買車的往往是青年人。這些人盡管具有可觀的收入前景,但由於受目前收入所限,他們可能很難湊足消費信貸首付款,也不符合嚴格的貸款條件,這將使他們很難通過消費信貸來滿足購車需求。而融資租賃全額融資以及直接以汽車為抵押物的便利條件使青年人,尤其是剛剛畢業的年輕人的購車需求得以滿足,從而促進了汽車的銷售。
三、可以使購買汽車作為生產資料的企業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1、利用消費信貸的方式購買汽車,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利用融資租賃方式購買汽車,可以在租賃期內計提折舊。由於租賃期一般都小於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這樣企業每年計提折舊費用將比購買時多,企業的應稅利潤減少,從而納稅金額減少。
2、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將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中的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未確認融資費用將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分攤入財務費用,從而產生節稅作用。
Ⅵ 買車貸款是屬於消費貸款嗎
目前中國各大銀行所推出的消費貸款名目很多除了你說的外還有什麼購房貸款,旅遊貸款
助學貸款
裝飾貸款....很多很多
但是真正實行起來的各個銀行基本都是圍繞著
買房子和車子(助學貸款另說).買車貸款是屬於消費貸款
消費貸款是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指定消費用途的人民幣擔保貸款。消費貸款具有消費用途廣泛、貸款額度較高、貸款期限較長等特點,是個人實現「預支未來財富,享受超前生活」的理想選擇。
Ⅶ 我公司主營個人汽車消費貸款的 其它融資性擔保業務還未開展 現求有關車貸的業務流程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
我公司也打算開展車貸業務,我們現在做的是融資性和工程擔保,車貸直了解一點。
Ⅷ 汽車融資租賃跟汽車貸款有什麼區別
汽車融資租賃跟汽車貸款區別如下:
1、交易載體和交易結構不同
融資租賃是以標的物,即汽車,為主的實物;消費信貸則是以貨幣為主。融資租賃是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消費信貸是買賣雙方、買賣合同。
2、前期費用和成本不同。
貸款買車需要首付,稅費,上牌費用等。而以租代購不需要。以租代購是以時間換空間,自然付出的總成本要高於貸款買車。
3、所有權和籌資額度不同
融資租賃是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消費信貸在商品交付或合同生效時商品所有權就被轉移至購買方。融資租賃最高可以做到100%融資;消費信貸一般相當於購車款的70%-80%
4、優點不同
融資租賃除了融資方式靈活的特點外,還具備融資期限長,還款方式靈活、壓力小的特點。融資租賃雖然以其門檻低、形式靈活等特點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解決自身融資難題。車貸的貸款利率低,銀行傳統車貸基本覆蓋所有品牌和車型,其利率以人民銀行為基準,利率低於其他渠道利率,還款方式靈活。
5.缺點不同
融資租賃資金成本較高;不能享有設備殘值;固定的租金支付構成一定的負擔;相對於銀行信貸而言,風險因素較多,風險貫穿於整個業務活動之中。車貸下款時間長,申請銀行傳統車貸條件嚴格,難度比較大。申請者需向銀行提供一系列證明資料如身份證、工作證明、銀行流水、社保證明、房產證名或房屋買賣合同證明或購房發票證明等材料。有的銀行還需要第三方擔保和質押物等。
6、運營模式不同
融資租賃屬於小眾消費,對客戶群有一定局限性,所以以精準營銷為運營模式的根本。汽車貸款屬於大眾消費,客戶群體比較廣泛,包含新車汽車貸款客戶和車貸客戶(質押、抵押、雙壓等具體模式),所以營銷方面以品牌宣傳為主。行業領先者例如:各大商業銀行、各大廠商金融公司、其他第三方車貸公司
7、風控手段不同
以租代購主要風控手段為「控物」,輔助「控人」。因為以租代購的汽車是登記在公司名下,簽署的是租車合同,一旦客戶出現違約,公司可以及時收回車輛並及時處置。所以風控手段一般以控制車輛為目的,輔以客戶資質審核。
汽車貸款主要風控手段為「控人」,輔以「控物」。因為汽車貸款的汽車登記在客戶名下,簽署的是貸款合同,一旦客戶出現違約,只能盡量尋找客戶,車輛回收比較困難和處置困難。所以風控手段以控制客戶為主,輔以客戶車輛抵押等手段。
8、風控工作方向不同
融資租賃的汽車利潤率和利潤額都比較高,客戶數量少,客戶區域集中,線下交易為主等特點,所以以租代購更適合一對一上門實地考察,風控可靠性更高。而汽車貸款因為利潤低,客戶數量大,客戶地域面積廣,線上交易為主等特點,所以無法負擔上門考察的費用和人員成本,所以被迫只能主要查詢客戶徵信信息為主的工作方向。
9、表現形式不同
融資租賃表現形式是「融物」。是以「融物」為手段,最終實現「融資」的目的。汽車貸款表現形式是「融資」。是以「融資」為手段,輔以抵押手段,而實現的「融資」目的。
(8)汽車消費貸款是不是屬融資性擴展閱讀:
通過上述的異同可以看到,對於債權人而言,在融資租賃模式下,汽車承租人直到足額交付完租金後,才可以擁有汽車的所有權,故在整個租賃期內,汽車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一旦承租人違約,則出租人可以憑借汽車所有權的身份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收回汽車。其次,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內破產,汽車並不屬於破產財產,出租人可以對抗第三人。因此,在汽車融資租賃模式下,實際債權人的風險較低。
對於汽車銷售商而言,選擇分期付款買車的往往是具有超前消費意識的年輕人。這類人盡管具有可觀的收入前景,但由於受目前收入所限,也不符合嚴格的信貸條件,這將使他們很難通過消費信貸來滿足購車需求。融資租賃主要注重的是租賃標的物的選取,對消費者的資質條件較為寬松,能夠滿足當代年輕人的需求,從而促進了汽車的銷售,增加了汽車銷售商的收入。
對於消費者而言,融資租賃汽車可以實現零首付,並且相較於消費信貸的期限(一般為3年以內),在分期付款年限上相對靈活,最長可達10年。但從費用方面來看,比起銀行推出的車貸產品,總費用要多一些。如果消費對象為以汽車作為生產資料的企業,由於租賃期內可加速計提折舊;最低租賃付款額入固、差額費用化等會計處理,可為企業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Ⅸ 為什麼中國汽車金融公司屬於中國銀監會管理
因為汽車金融公司,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銀監會)批准設立的。
根據《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第四條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汽車金融公司實施監督管理。所以中國汽車金融公司屬於中國銀監會管理是有法律依據的。
其目的是為加強對汽車金融公司的監督管理,促進我國汽車金融業的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辦法。
(9)汽車消費貸款是不是屬融資性擴展閱讀
中國銀監會系統在全國有四級組織機構,其中:銀監會機關在北京市金融街,內設27個部門。除會機關外,銀監會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會城市以及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等5個計劃單列市設有36家銀監局。
在全國306個地區(地級市、自治州、盟)設有銀監分局,在全國1730個縣(縣級市、自治縣、旗、自治旗)設有監管辦事處,基本覆蓋了全國各層級行政區域,全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Ⅹ 汽車消費貸跟汽車融資租賃有什麼區別哪個更好
汽車消費貸跟汽車融資租賃主要區別是汽車消費貸買車使用權是你自己,二汽車融資租賃使用權需要是租賃公司還清後你才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