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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有貸款如何簽買賣協議

發布時間:2021-08-02 01:25:56

『壹』 買方貸款,賣方應該簽什麼合同

二手房按揭貸款: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在合同中約定買方通過二手房貸款的方式支付房款並約定首付款及貸款的比例在這個環節買方一般應在現場看房的同時查驗賣方的《房屋產權證》水電氣費記錄等憑證有時賣方會要求買方繳納一定的定金;2、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市場現場列印《房產買賣協議》(協議上應明確註明房屋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萬元作為首付款其餘資金申請貸款等)並且同時由買賣雙方到當地房管局現場簽訂《私產房屋代收代付協議》用以明確交易資金代收代付的委託關系;3、由於二手房的特殊性買方需要先找評估公司對所購房產進行評估銀行會根據房屋交易價和評估價中較低者作為放貸的依據需注意的是有些銀行會只接受指定評估公司的評估報告而有些銀行則沒有要求因此購房者在評估前要先咨詢貸款銀行;4、為了保證貸款的安全性一般銀行會要求買方提供擔保擔保人可以是有經濟能力的個人也可以是專業的擔保公司需注意的是目前有些銀行已經推出了無擔保的二手房貸款因此購房者在辦理房貸前要明確所在銀行對擔保費的收取;5、買方持《私產房屋代收代付協議》到貸款銀行交存首付款並取得交存首付款的證明同時可向該銀行申請二手房貸款並提交全部貸款申請資料;6、銀行審核通過後買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銀行通知賣方貸款可付;7、買賣雙方帶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買賣契約及復印件買賣雙方的身份證等資料到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並帶舊土地證到土地局辦理換證手續;8、買方帶上房產證土地證過戶收據經鑒證的買賣契約契稅發票等材料到房產局辦理房產的抵押手續;9、銀行收到抵押證明後放款貸款發放完畢買方人向房管部門領取新的房產證。10、購房者按照規定的還款方式按時歸還借款在還清所有貸款後購房者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二手房銀行商貸情況一覽:多家銀行目前貸款政策:首套房房貸利率95折,首付最少3成;二套房房貸利率1.1倍,首付比例最少7成

『貳』 二手房有按揭貸款,請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你的法律有誤區,你只要對該物業有處置權或你是產權人,你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等合同關於該物業的,都是合法的!

『叄』 按揭未還清的房子簽訂的買賣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1、房屋買賣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雖然房貸沒有還清,但那隻是說你有欠款,有外債,不能否定的是,你具有房屋所有權,所以,你就有處置房屋的權利,你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3、這里涉及的是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給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買賣是商品交換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償合同。只要是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依法簽訂的合同,除了採取欺詐、脅迫、惡意串通等手段簽訂的合同以外,都具有法律效力。現實生活中,可以說99.9%以上的買賣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
4、《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5、《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6、《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於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
7、《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肆』 房屋買賣的合同及協議怎麼簽訂

簽訂前
一、購房者一定要對售房者有較為全面的了解。
1、查看產權所有人的身份證件。

2、房屋產權證上的產權所有人是一位還是幾位?如果是幾位共有,則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出售房產時,房屋的產權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時,也要全部到場。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由委託代理人替其簽章。

二、對即將進行交易的房產進行必要的了解。
1、售方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是否屬實?
2、房產面積多大?

3、該房產用途是什麼?是辦公還是居住,或是其他?

4、該房產有沒有被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

5、該房產是否已設定抵押?

6、該房產是否已設定租賃?

如果該房產已經出租,則需要售房者提供該房產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同時購房者還要查詢售房者與該房產的承租方所簽訂的租賃合同是否登記備案?

簽訂時
一、需要准備的證明材料。
購置房地產,購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數人。無論哪種情況,都需要購房者准備好如下材料:1、身份證原件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2、未成年人的戶口簿或出生證明;3、有委託代理人,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購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證材料是外文的需到上外翻譯公司翻譯。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託書、同意書等必須經下列境內外機構公證、認證後方為有效:

1)香港地區:經國家司法部授權的香港律師公證;

2)澳門地區: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
3)台灣地區:經台灣地方法院公證後由海基會將副本寄送深圳市公證員協會,當事人憑正本前往深圳市公證員協會核對蓋章;
4)外國: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並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

二、看清楚合同中的約定內容。
盡管二手房交易當中使用的《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是由深圳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與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的規範文書,但其中也有很多地方需要填寫,所以要仔細些,尤其注意以下幾點的填寫(如果正文寫得不夠全面,可在補充條款中加以說明):
1、房款的金額是否寫清楚?

2、付款方式該如何?是一次性付款還是分幾次?每次付款是什麼時間?這與購房者自己的資金流轉是否有沖突?避免向售房者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3、購房者如需按揭貸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經註明?(這里需要提醒購房者,要先了解貸款銀行的操作程序及規定,一定不要使自己的貸款額度超過貸款銀行的規定額度,造成貸款審核不能通過,目前深圳大多數銀行可以貸款七成);

4、何時交房?交房時還有哪些物品(傢具、電器等設備隨房產一並轉交購房者,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細清單);

5、交房前與交房後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等費用由誰來承擔?一般是交房前由售房者承擔,交房後由購房者承擔;

6、房地產的風險責任何時轉移給購房者?

7、違約責任是否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是否約定清楚?

8、房地產買賣合同何時生效?(這對購房者是否能夠很好地履行合同是至關重要的)

『伍』 房屋買賣協議怎麼簽

簽訂前

一、購房者一定要對售房者有較為全面的了解。

1、查看產權所有人的身份證件。

2、房屋產權證上的產權所有人是一位還是幾位?如果是幾位共有,則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產時,房屋的產權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時,也要全部到場。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由委託代理人替其簽章。

二、對即將進行交易的房產進行必要的了解。

1、售方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是否屬實?

2、房產面積多大?

3、該房產用途是什麼?是辦公還是居住,或是其他?

4、該房產有沒有被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

5、該房產是否已設定抵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在這里,如果該房產已設定抵押,那麼抵押方即為售房者,抵押權人就是售房者將該房產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銀行;受讓人就是購房者。這個規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將該房產抵押給第三方,在轉讓該房產時,並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購房者此房已設定抵押,那麼轉讓行為無效。只有在抵押登記注銷或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此房產方可進行買賣。

6、該房產是否已設定租賃?

如果該房產已經出租,則需要售房者提供該房產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同時購房者還要查詢售房者與該房產的承租方所簽訂的租賃合同是否登記備案?

簽訂時

一、需要准備的證明材料。

購置房地產,購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數人。無論哪種情況,都需要購房者准備好如下材料:1、身份證原件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2、未成年人的戶口簿或出生證明;3、有委託代理人,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購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證材料是外文的需到上外翻譯公司翻譯。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託書、同意書等必須經下列境內外機構公證、認證後方為有效:

1)香港地區:經國家司法部授權的香港律師公證;2)澳門地區: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3)台灣地區:經台灣地方法院公證後由海基會將副本寄送深圳市公證員協會,當事人憑正本前往深圳市公證員協會核對蓋章;4)外國: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並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

二、看清楚合同中的約定內容。

盡管二手房交易當中使用的《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是由深圳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與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的規範文書,但其中也有很多地方需要填寫,所以要仔細些,尤其注意以下幾點的填寫(如果正文寫得不夠全面,可在補充條款中加以說明):

1、房款的金額是否寫清楚?

2、付款方式該如何?是一次性付款還是分幾次?每次付款是什麼時間?這與購房者自己的資金流轉是否有沖突?避免向售房者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3、購房者如需按揭貸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經註明?(這里需要提醒購房者,要先了解貸款銀行的操作程序及規定,一定不要使自己的貸款額度超過貸款銀行的規定額度,造成貸款審核不能通過,目前深圳大多數銀行可以貸款七成);

4、何時交房?交房時還有哪些物品(傢具、電器等設備隨房產一並轉交購房者,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細清單);

5、交房前與交房後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等費用由誰來承擔?一般是交房前由售房者承擔,交房後由購房者承擔;

6、房地產的風險責任何時轉移給購房者?

《深圳市房地產轉讓辦法》的規定是:房地產的風險責任,自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由轉讓人轉移給受讓人(即購房者);但轉讓當事人約定自房地產轉移佔有之日(交房之日)起轉移風險責任的,從其約定。大多數的購房者會選擇使用在房地產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風險責任;

7、違約責任是否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是否約定清楚?

8、房地產買賣合同何時生效?(這對購房者是否能夠很好地履行合同是至關重要的)

1)如果交易雙方沒有特別約定,則交易雙方簽字後合同即為生效。

2)交易雙方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加條件,附加條件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3)交易雙方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加期限,附加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時生效。

4)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或雙方是境外人士,交易雙方在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應經過公證,此時合同方才生效。
菁英地產員工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陸』 二手房有按揭怎麼簽訂買賣合同範本

出售的二手房不管有沒的按揭,其簽定買賣合同的內容都是一樣的,只是需要加入還款贖樓、解押的約定。
一般約定如下:「賣方產權抵押中的,需方需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X個工作日內,備齊相關手續、資金向甲方原貸款機構申請提前還款,在原貸款機構對甲方提前還款約定的最短時間內完成還款並領取《房產證》、解押資料等相關手續,於領取後的1個工作日內遞交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柒』 急!!!賣二手房,買方貸款,賣方應該簽什麼合同呢

1、在中介簽三方買賣合同及網簽買賣合同。

2、配合買方在銀行簽貸款合同。

不要全權委託公證:

如果賣房人的房子存在貸款按揭,在賣房錢又不能自己還貸解除抵押,一般需要委託中介,以及擔保公司全權處理的,以達到贖樓以及賣樓的目的。而賣方在這個中間出現的問題是多的,因為全權委託,中介可以不經賣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買賣該房屋。

同時也常常違背賣方的一些口頭意見,不按照賣方的意願控制房產,而按中介自己的意願控制該房產。而深圳市公證處要求撤銷公證,需將的公證書收回,而中介常常卡住公證書,不返還給賣方。常常賣方無法控制自己的房產。

(7)房子有貸款如何簽買賣協議擴展閱讀:

還款方式:

1、等額本息

這是最為普遍,也是大部分銀行長期推薦的方式。把按揭貸款的本金總額與利息總額相加,然後平均分攤到還款期限的每個月中。作為還款人,每個月還給銀行固定金額,但每月還款額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遞增、利息比重逐月遞減。

2、等額本金

所謂等額本金還款,又稱利隨本清、等本不等息還款法。貸款人將本金分攤到每個月內,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還款日之間的利息。這種還款方式相對等額本息而言,總的利息支出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較多,還款負擔逐月遞減。

舉例來說,同樣是從銀行貸款20萬元,還款年限15年,選擇等額本金還款,每月需要償還銀行本金1111元左右,首月利息為918元,總計首月償還銀行2200元,隨後,每個月的還款本金不變,利息逐漸隨本金歸還減少。

『捌』 房屋買賣合同怎麼簽

以正式房屋買賣合同為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准、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按照雙方意願,雙方在合同下方簽字即可。

由於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託代理人的話,那麼還包括委託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註明實得建築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准。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後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後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

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

(8)房子有貸款如何簽買賣協議擴展閱讀:

房屋買賣合同在雙方協商後,按照起草的合同文本簽字即可。尤其是房屋買賣合同需要採用書面形式,買賣雙方需將買賣房屋的位置、面積、價金等約定於書面。在城鎮買賣房屋之所有權須經房屋登記機構登記後,才發生轉移,如未登記,即使交付,也不發生權利轉移效果。

出賣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時,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為體現雙方自願的原則,本合同文本相關條款後留有空白行,供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

合同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列印或印刷文字視為雙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屋買賣合同

『玖』 房產證抵押貸款給銀行,可以簽買賣合同嗎

可以購買的的。
未還清貸款的房產再交易,可採用三種方式:提前還貸、資金監管、轉按揭。
提前還款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由房東自籌資金,一次性提前歸還尚欠銀行的全部貸款余額,待銀行釋放抵押權後再由房地產交易中心注銷抵押登記。如此,房東取得了該房屋的完全產權,雙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買賣流程完成交易。
優點:在房東取得完全產權之前,買方沒有支付房款,因此買方資金的安全性高。
缺點:完全由房東籌錢還貸,就要求房東具有很強的資金實力或融資能力。

資金監管買方將支付的首期房款用於幫助房東歸還貸款余額,運用這種方法的關鍵是要找到一個雙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如信譽良好的中介公司、律師事務所或其他擔保機構等),全程式控制制每一個環節,消除由於雙方互不信任或房東缺乏誠信而可能導致的交易風險。如果買方首期房款不足以全部償還房東的貸款余額,房東還可以委託一家擔保機構提供墊資的服務,補足差額。如此,僅需支付一筆墊資服務費,就可以實現融資,進而完成交易。
優點:雙方合力解決了交易資金障礙。
缺點:如果沒有第三方全程監控資金動向,買方的首期房款存在一定風險。

辦理轉按揭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雙方共同向房東的原貸款銀行申請辦理轉轉按揭手續。
優點:無須籌措資金提前還貸,沒有融資的壓力,而是將房東原有的還貸義務轉由買方承受,通過變更抵押登記,將抵押人從房東變更為買方。
缺點:轉按揭手續較為繁復,且不是所有銀行都有這項業務。如果買方需要到另一家銀行辦理貸款,則會出現跨行轉按揭的問題,兩家銀行之間是否能順暢地配合,將是交易成敗的關鍵。因此,買賣雙方在准備採取轉按揭的模式解決上家購房抵押問題之前,必須向相關方進行充分咨詢,明確銀行的具體要求和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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