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男女雙方婚前各種公積金貸款買房,婚後可以各自用自己的公積金還貸嗎
如果房產證上不寫你男朋友的名字,屬於你的婚前財產。
❷ 婚前用住房公積金買房如何證明是兩人的
法律問題:我和我男朋友現在還沒有領結婚證,但是雙方都掏錢買了一套房子,現在想用公積金貸款,但據說公積金貸款的話,購房合同上只能寫一個單身的名字,怎麼才能證明房子是兩個人的,或者怎麼才能讓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呢?還有就是購房合同和房產證上的名字是不是一定得一致。公積金貸款確定購房合同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 趙律師:只要是貸款是以一個人的名義貸款買的房,肯定是房產證上登記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只要證明是你們共同出資的話,可以把出資的錢要到的。 胡律師:首先保存好你自己出資證明票據之類的,以免以後的麻煩,可以寫份購得該房屋屬於雙方財產的協議,雙方簽字按手印,公證一下會更好。 如果您需要更專業的解答,請進入首頁進行在線律師咨詢,撥打免費法律咨詢電話。 相關知識——離婚房產分割的主要類型和法律規定 在實踐中,離婚房屋分割主要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這是最簡單,也是最好處理的一種情形。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購買價是50萬元,首付15萬元,貸款35萬元,現值60萬元,未還貸款 30萬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60萬元的現值減去30萬元貸款後的30萬元,每人可分得15萬元。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15萬元,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二)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如何分割? 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也是如此的。 (三)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如何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四)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如何分割? 該問題實際上就是,房產證的取得與房屋產權歸屬有無關系的問題。筆者認為,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畢竟,財產權益在婚前簽訂購房合同後就已經取得,房產證是婚前訂立的購房合同及付款行為的結果而已。 (五)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六)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1)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2)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七)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採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八)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在實踐中這樣的情況主要是,男女戀愛期間感情覺得不錯,婚前商議買房子。後雙方共同出資,出於各種原因,購房合同及房產證上只寫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沒有寫進去。兩人結婚後因感情破裂決定離婚,此時,一方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另一方的前提下,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一方真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另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❸ 夫妻在結婚前各自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結婚後有什麼影響
貸款還清是可以再繼續貸款的。
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❹ 婚前女方用個人公積金貸款買房,婚後屬於共有財產嗎
婚前一方付了首付,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登記在誰名下房子就歸誰;
但是婚後共同還貸部分,要按比例給另一方補償。至於補償多少,沒有規定。
❺ 結婚前公積金貸款買的房子,結婚後夫妻可以共同用公積金償還貸款嗎
請問你:這套房子是以誰的名字貸的款?
如果是以夫妻中任一一個的話,那麼,恭喜你!
根據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相關規定,提取公積金還款的參還人必須是主貸人的配偶和直系血親。所以,就算房產證上沒有配偶的名字,只要對方願意,是可以用他(她)的公積金共同還貸的。並且我們這里是規定只能用於沖不貸款而不能提取現金的。
如果對方願意與你共同用公積金還貸而不在房產證上增加自己的名字,那麼,我更要恭喜你!因為你找到一個很好的愛人。
❻ 請問婚前男方用公積金貸款買的房,婚後夫妻可以共同還款嗎
婚前的財產,歸男方,除非當時公證婚前購房有女方的份。
如果沒有,那婚前男方交的,全是歸男方。
婚後共同還款其實也需要公證,如果不需要的話,女方幫男方出錢,房子還歸人家。
共同還款的方式為,你掏錢出來,存到扣貸款的卡上。。貌似
❼ 我自己婚前用公積金貸款買的房子,婚後用我的公積金還貸。這個房子屬於我自己的,還是夫妻共有的財產
沒有結婚可以用辦理共有房產兩套資料,這樣可以一起貸一起還。
我與我老公就是這樣的,我們是結婚前買的房,辦的是共有財產,所以是兩本房產證,兩本土地使用證。
現在結婚了,就是用兩個人的公積金在還貸款。
❽ 夫妻雙方其中一方在婚前用公積金貸款買了一套房子,婚後另一方是否還可以用他本人
不能。只能用她的名義以公積金買房。但是不能加你的名字。
只能等你們結婚後把房子改成共同財產。
你兩現在不算一家,屬於相互獨立的
❾ 結婚前雙方都用公積金貸款(滿額)買房,婚後會取消一方的公積金貸款資格嗎
二套房認定:
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詳解: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