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全球金融危機影響背景下大力發展消費信貸的意義與作用
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波及到世界各地,也給中國經濟帶來一定的影響。這對於資金本來就不十分充裕的中小型企業來說,真的是冬季的到來。目前情況下,解決好中小企業融資的問題,對於我國經濟形勢的穩定、勞動力就業、擴大內需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金融危機對中小企業融資的影響
1、銀行貸款條件相對更加苛刻
受金融危機的影響,銀行加大風險控制,貸款條件要求更加苛刻。目前雖然國家施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但是中小企業融資依然面臨「寬貨幣、緊信貸」的問題。而銀行又是我國中小企業進行貸款的主要渠道,銀行的「斷供」往往會成為壓死中小企業的最後一根稻草。
2、抵押物價值被低估,中小企業貸款能力下降
一些中小企業反映,目前評估機構對抵押物價值評估普遍存在低估現象,一般只評到70%,這樣一來,銀行的風險系數微乎其微,但與此相對應的卻是企業貸款能力大幅下降,資金需求愈趨緊張。
3、擔保公司受到很大沖擊
擔保機構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貢獻不小,但在危機中,一些擔保公司「自身難保」,受到很大沖擊,擔保機構和銀行合作幾率不高,代寫論文很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4、全球性的金融危機下,民間借貸成本迅速上升,風險急劇放大
民間借貸在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方面是把雙刃劍,在解決中小企業急需資金的同時,也使它們負擔起了更高的融資成本。同時國家對民間借貸活動也缺乏有效的監管,它對經濟的負面影響難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從銀行難以貸款時,企業不得已轉向社會和民間借貸,高利吸收資金維持經營,一旦資金鏈斷裂必將引發嚴重後果,目前已有極個別這樣的例子。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成因
1、我國中小企業面臨的資本市場缺乏層次,直接融資存在結構缺陷
我國目前債券和股票市場的發行和流通雖然已經具有一定的規模,但是,廣大中小企業仍然難以躋身其中,大型企業依然占據優勢。加之在債券市場投資者的構成當中,機構投資者一直是絕對的主力,當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偏小、流動性受限時,對機構投資者的吸引力通常有限。
2、間接融資體系存在制度缺陷,大企業對小企業形成明顯的「排擠效應」,縣域中小企業融資出現真空
由於歷史沿革和現行的管理體制,四大行的主要客戶群體依然為國有大企業,中小企業很難得到貸款。從金融體制方面分析,與眾多的中小企業相比,我國中小銀行不僅數量嚴重不足,而且進一步發展面臨著諸多障礙,無力滿足縣域經濟中廣大中小企業對於金融服務的需求。
3、缺乏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正規制度安排和相應配套措施
(1)法律制度和實踐對信貸人權利保護不利。在我國的整個法律制度安排中,缺乏對信貸人權利的保護,嚴重影響到中小企業融資的有效性和可得性。加之金融機構債權保護手段嚴重不足,通常運用的追償、行使抵押權、訴諸法律等手段的運用效果不佳。2000年以來,雖然金融機構將90%以上的債務企業破產案件訴諸了法律,但通常法律保護的也只是賬面債權,債務企業的財產已經被轉移,金融機構債權實際上被懸空。形成了在一些產權保護差的地區,借款企業逃廢債嚴重,銀行惜貸、被動防守、信貸結構進一步惡化,中小企業融資更為困難的惡性循環局面。
(2)大多數中小企業對信息披露重要性的意識淡薄,徵信體系尚未建立。近年來,我國中小企業對於信息披露重要性的認識雖然有所加強,但遠未達到完善的程度,大多數中小企業沒有形成重視對外信用度和企業道德的商業習慣。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對於「市場交易」的前景和重要性還缺乏認識,「市場交易」的場所制度很不完善、全國性的徵信體系尚未建立。
(3)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實力較弱,風險補償機制缺位。我國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呈現出多樣化特徵,但其總體實力較弱、擔保風險累積,一定程度上妨礙了其在中小企業融資中作用的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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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建立個人信用制度的作用有哪些
個人信用制度實際上是一種社會機制,它結合了與信用相關的各種社會力量,共同促進信用體系的完善和發展,制約和懲罰失信行為,從而保障社會秩序和市場經濟正常的運行和發展。可以說,市場經濟就是建立在信用關系之上的經濟,而現代金融業就是信用關系高度發展的產物。信用體系可以比作市場經濟的神經,是經濟交往主體之間的聯系紐帶。對於一個國家,只有它的信用管理體系比較健全,有信譽且公平的徵信服務在全國普及時,才能保證以信用交易為主要交易手段的成熟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個人信用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對於拉動需求、刺激經濟增長、擴大我國市場規模、間接增加就業、防範交易風險、指導企業賒銷、方便消費者等諸方面具有重大意義。總之,個人信用體系不僅是一個道德問題,同時又是一個經濟問題、法律問題,對於一個管理國家事務的執政黨和政府來講,它又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政治問題。
③ 貸款消費(提前消費)的好處與壞處
任何事物都有其兩面性,提前消費也不例外。在當今這個依舊處於危機背景下的世界經濟環境中,其壞處往往被世人所關注。提前消費透支了我們的未來,他讓貸款人背上了沉重的經濟上的和心理上的負擔。甚至有人說,當今的經濟危機,或者說是泡沫的破裂其根源就在於貸款消費。但在我看來,這一切不過是這一切罪魁禍首對於其責任的轉嫁。但就提前消費的初衷而言,他只不過是把將要得到的提前應用。他並沒有想像的那樣寬泛。提前消費也有其優點:這是一個匯率波動的時代,貨幣的貶值以成為常態。而提前消費通過轉換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值的作用;提前消費在某種程上減輕了年輕人的負擔,通過貸款,他們完成了人一生中的一些大事:車,房,這能使他們在這樣一個社會找到前進方向,我們不能忽略其對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貢獻;同時通過提前消費,拉動了全行業的發展,帶動了經濟發展。這也是西方社會雖飽受其害卻始終無法決裂的原因。而在拉動消費的三駕馬車中,我國的消費無疑處於劣勢。而在這樣一個保護主義盛行的背景下,拉動我國消費無疑將成為我國是否能平穩度過經濟轉型期的重中之重。因此就目前而言,提前消費,對於當代中國,其價值依舊存在,不能因噎廢食。
④ 消費信貸對消費的影響
首先,要建立社會化的個人信用制度體系。社會化的個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是順利拓展消費信貸業務的必要基礎條件,也是有效防範消費信貸風險的一項重要措施。個人信用制度體系包括個人信用登記、個人信用評估、個人信用風險預警、個人信用風險管理及個人信用風險規避等多項制度。當前我國應從如下方面入手,致力於建設社會化的個人信用制度體系。一是逐步建立個人資信檔案登記制度。個人資信檔案的建立是建立個人信用制度的基礎工作,在個人信用制度還不完善的情況下各有關金融機構要先從銀行信用記錄做起,對每一位消費貸款客戶建立個人檔案,登錄包括個人收入、居住、婚姻、財產、職業及其他基本情況、貸款和擔保情況、還款記錄等信息作為歷史資料留存,還應包括有關金融機構和專門的資信評估機構對其調查核實的補充材料。目前,應當以現有信用卡持卡人的信用資料為基礎,建立個人基本賬戶,同時結合對持卡人的資信調查,初步建立起小范圍的資信檔案,並在實踐過程中逐步完善,最終形成個人信用的完整動態記錄。二是建立並完善個人信用評估制度。個人信用評估,是在建立個人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對每一位客戶的授信內容進行科學、准確的信用風險評級,為消費信貸的決策提供依據。這就要求我們研究並完善消費信貸信用分析技術,其核心是全社會統一的、硬性的消費信貸准則,同時,以此為基礎,建立消費者信用的評價指標體系。三是建立個人資信的調查制度。要有意識地培育和扶植提供個人信用信息服務的社會中介機構。銀行可以通過向這些機構進一步了解消費者的信用狀況,來決定是否可以提供信貸,並會將信用記錄差或是沒有記錄的個人列入拒絕往來的客戶名單。四是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個人破產制度是個人信用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要詳細規定申請破產的條件,破產後消費者的資產處理辦法、債務償還及免除辦法以及相應的懲罰措施。其核心是當消費者確實不能償還到期債務的時候,只應承擔有限責任而不必承擔無限責任。通過申請破產,消費者可以在不影響其工作和家庭生活的情況下終結其債務關系。對社會而言,它起到一種"減震"作用,既減輕了消費信貸債務過重給社會帶來的影響,又保障了消費信貸的健康發展。
其次,政府積極參與,建立消費信貸擔保體系。目前我國消費信貸業務的擔保主要有抵押、質押、第三方保證和抵押(質押)加保證四種方式,在實際操作這些擔保形式對消費信貸的健康發展存在著較多的阻礙作用。從而使擔保成為了消費信貸發展的"瓶頸"。政府的介入是突破擔保"瓶頸"的有效措施。不少發達國家的政府在本國消費信貸的發展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20世紀30年代的世界經濟危機後,美國政府介入了住房抵押貸款市場。先後成立了聯邦住房管理局(FHA)和退伍軍人管理局(VA),給住房抵押貸款提供相應的保險和保證。這兩家機構的成立,消除了提供抵押貸款的金融機構的不安全感,增強了它們在一級市場的信心,從而推動了消費信貸的發展,使眾多的中低收入的家庭獲得子住房抵押貸款,擁有了自己的住房。我們可以借鑒他們的經驗,建立專門對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抵押貸款提供擔保。此外,也可考慮由政府部門出資或參股,建立擔保基金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擔保基金公司,專門為消費信貸,尤其是期限較長的消費信貸提供擔保,以解決當前消費信貸發展中存在的擔保問題。
⑤ 消費貸款給人們生活帶來那些好處和壞處
好處就是能夠提前消費,壞處就是提前消費,還不起
成都身份證貸款,當天拿錢,沒有前期費用
成都短期電子產品抵押
⑥ 建立健全社會信用信用制度的意義
市場經濟是以貨幣為媒介的信用經濟,它的運作是以信用為基礎的,穩定可靠的信用關系是現代市場經濟正常發展的前提和保證,沒有信用機制就不可能有完善的市場經濟。失信將會動搖經濟社會發展的根基。產權是信用制度的基礎,將信用度建立在產權約束的基礎上充分體現了責權利對稱的原則。我國目前信用所存在的問題,也說明要建立健全社會信用制度,就要從道德、產權、法律等方面全面推進。
[關鍵詞] 社會信用;市場經濟;產權;法律;道德
市場經濟從某種意義上講是信用經濟,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信用作為重要的社會資本,是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石。信用之所以重要,在於它是一切制度和規則得以確立和運作的基礎,是良好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根基,是一切文明的立足點。離開了信用,市場經濟就寸步難行。
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石
信用是立人之本,成事之基,也是國家興盛的基本因素之一。國家富強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便利的地理位置,健全的法制和民主,以及成熟的市場經濟等等。在市場經濟中,生產自由、交換自由、價格自由,而信用正是維系這種自由的紐帶。信用是人們之間的一種承諾關系,是人們信守自己的承諾不予改變的行為選擇,也是人們利用承諾來達成某種交換關系的社會活動方式。作為一種承諾關系,信用的實質和核心是誠實,是誠實道德在人們交往中的重要體現。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諾思說過:「自由市場經濟制度本身並不能保證效率,一個有效率的自由市場制度,除了需要有效的產權和法律制度相配合之外,還需誠實、公正、正義等方面有良好道德的人去操作這個市場。」[1] 一個社會中人們相互信任,社會信用環境好,經濟社會就會持續健康發展。在市場經濟社會,信用的價值雖不能用金錢衡量,但信用卻是重要的無形資產。貨幣是傳統的市場信用手段,它實際上就是一種信用擔保,保證賣者在出讓自己的產品後可以從市場上取回等值的產品。銀行就是最典型的信用機構。要讓儲戶把自己的錢存入銀行,必須讓人們確信銀行的存單可以保證自己在約定期滿後取回本息。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不僅在自己的產品交易中需要建立起社會化的信用關系,而且需要在資源的聚集上建立起社會化的信用關系。在資本市場上公開發行的債券、股票實際上都是以社會的制度信用為基礎的。無數事實證明,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離不開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而沒有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經濟發展最終只能退回到物物交換的原始狀態。
要構建市場的信用制度就必須尋找到一個有形的載體和基礎,這樣才可以更好地衡量信用。而產權制度恰好起到了衡量信用的作用。產權是信用存在的基礎,如果當事者根本不具備產權,就失去了談信用的載體,信用就無從談起。因而,只有建立在產權之上的信用才有意義,只有建立在產權之上的信用才穩定。市場經濟下的逐利原則,是市場行為主體違背信用原則的強大內在驅動力量。如果沒有懲罰,或者得大於罰,或者僥幸逃過懲罰,人們就可能拋開道德原則,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明晰的產權界定是建立明確信用關系的基本前提,有效的產權保護是維護信用體系的必要條件。只有明晰了產權界定,才能明確交易主體之間權責利關系,才能確定誰來做出承諾,誰對承諾負責,誰應該獲得承諾的利益,只有這樣才會形成人們講信用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如果產權不明確,信用就難以維持。同樣,如果產權得不到有效保護,人們可以通過侵害他人的權益來獲取利益,一些具有機會主義行為傾向的人就不會守信用,而是採取巧取豪奪的方式去謀取利益。
信用是以社會利益的多元化、社會財富歸屬的多層次為前提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最值得開拓、最有價值的信用資源是資產信用。以產權對等為基礎建立起來的信用制度,無形中就將所有市場中參與者的信用程度,按照其擁有產權的大小進行了劃分。當事者所擁有的產權大小,實際上代表了其承擔信用失效的能力。誰擁有的產權多,誰就擁有更多可利用的信用度。只要自覺地堅持正確的道德理念,就可以充分的使用其產權所代表的信用度。產權范圍之外的信用,一旦當事者違背,損失將難以彌補。信用制度以產權約束為基礎,就要增強產權的約束力。這種約束力要有完整而明確的產權約束依據,體現在現實中主要是指當事者之間的契約,當事者雙方主動地將自身信用限制在產權約束之內;同時要有良好的產權約束機制,體現在現實中就是實施產權約束的手段及方式。在構建信用制度的過程中,產權清晰問題,主要是強調產權的歸屬要清晰、權責要明確。只有產權清晰了,當事者才能對自己享有的權力部分,實施信用。相反,如果產權是模糊的,對於某一事物的使用和處置權不明確,就可能出現多方當事者對同一事物實施處置權,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每個當事者都是以信用原則出發,也會造成其中部分當事者的信用失效。
目前社會信用存在的問題
經濟社會中的所有失信行為,本質上都是對他人權益的侵犯。我國正處在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階段,信用缺失目前已成為嚴重障礙市場經濟發展的「瓶頸」,不僅造成經濟關系扭曲,社會交易成本增加,而且敗壞社會風氣,直接影響了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加快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信用體系,已經成了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必要前提。據統計,近年來我國每年訂立的合同約40億份,而履約率只有50%,經濟合同失效問題嚴重,由於企業間不講信用,互相拖欠貨物構成連環債的資金總額達3000到4000億元,佔全國流動資金的20%。同時,社會整體缺乏信用風險防範手段,特別是信用傳遞、披露機制不健全,致使假冒偽劣現象猖獗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億元。市場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經濟秩序問題造成的無效成本已佔到我國GDP的10%至20%,每年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高達達5855億元。[2]雖然我國勞動力成本相對低廉,但信任危機導致社會成本相對高昂,致使在我國投資的總成本(包括各種「顯成本」和「隱成本」)無形之中加大了,從而削弱了我國的競爭力。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從長遠看,最缺乏的不是資金、技術和人才,而是信用,以及建立和完善信用體系的機制。因此在全社會范圍內,從道德上、制度上確保信用「升值」,消除欺詐和失信,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環節。目前,企業內部普遍缺乏基本的信用風險控制和管理制度,缺乏信用信息的社會共享機制,失信懲罰機制不健全導致失信成本過低和未形成有效的信用監管體系。現代市場交易是藉助一定的契約、貨幣等信用工具和通過諸多代理關系來實現的,所有的交換活動都是建立在一定的信用關系基礎上的,離開了信用,市場經濟就無法運轉。作為通過人們一定的承諾來實現交易關系的行為方式,信用是建立在一定的產權界定和有效保護基礎上的。現代市場條件下,信用屬於市場經濟范疇,信用產品是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特殊商品,支撐著信用交易額的擴張。現代信用制度需要新型的信用理念,新型的信用理念衍生出對信用產品的即期需求和潛在需求,對信用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必然要求整個社會對失信者行為予以嚴懲,整個社會形成的公眾信用理念形成信用交易的秩序,信用交易的市場秩序產生新的市場體系和現代營銷方式。由於我國處於市場經濟轉軌時期或市場經濟體制的初建時期,人們的借貸理念、消費理念、信用理念、破產理念等與信用制度關聯度極強的理念,受信用薄弱環節的影響還遠遠沒有建立起來。消費貸款還沒有成為人們的普遍行為,借錢消費還沒有被普遍接受,我國的儲蓄率一直保持在37%至42%之間,消費需求對GDP的貢獻率比美國低20個百分點,對國民經濟的拉動作用還遠不夠。而且人們為了防範市場風險,習慣於現金交易,信用交易的規模還很小。支撐信用交易的信用服務行業仍處於發展的初始階段。
完善社會信用制度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社會信用制度是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要條件,也是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增強全社會的信用意識,建立健全社會信用制度,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要求。因此,在進一步完善市場體系的過程中必須重視社會信用制度的建設。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高度評價了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在完善市場體系的作用,並強調要形成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信用體系是由一系列與信用有關的、相互聯系、相互促進、又相互影響的信用道德文化、相關法律法規、制度規范、組織形式、技術手段、運作工具和運作方式而構成的綜合系統。針對目前信用存在的問題,完善我國社會信用體系應著重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
⑦ 貸款消費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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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求商業銀行開展個人消費貸款的積極意義,負面影響及制約措施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從起步到今天,已經基本上走完了它的磨合期,克服瓶頸的制約進入加速發展的階段,讓其對擴大內需產生強大的拉動力量。為了引導居民正確認識並逐步接納個人貸款消費方式,實現拉動內需的目的及銀行拓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領域以實現自身利益的需要,銀行業應積極向社會推廣個人消費信貸模式。
一、商業銀行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意義
個人消費信貸是引導消費、推動我國經濟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經濟政策,也是金融部門提高服務質量,與國際業務接軌和適應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重要舉措。
從西方大多數國家的經驗看,在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時期,通常會產生消費萎縮導致經濟不景氣的問題,採用個人消費信貸的方法能有效地解決這個難題。
在我國現階段,發展個人消費信貸,能夠剌激消費者的需求,對於拉動經濟增長具有決定作用,只有當消費佔GDP的比重達50%以上的時候,才能維持經濟的高速增長。目前,我國國內產品生產勢頭旺盛,特別是年初受到「非典」疫情的影響形成了大量庫存,出口渠道又屢屢受阻,在此背景下推出個人消費信貸,鼓勵和引導個人消費頗具現實意義。「享受現在,投資未來」的理念正逐漸喚起人們新的消費的意識,而目前「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的個人消費信貸方式未能獲得社會的普遍認同,受銀行業自身在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工作過程中所存在的諸如:業務品種單一;手續繁瑣;貸款利息超出居民實際承受能力的范圍等等問題所制約。因此分析和研究上述問題產生的原因及解決方案成為推廣個人消費信貸的當務之急。
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存在的問題
2.1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品種單一,經營面窄,影響了商業銀行經濟效益的提高。目前,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僅限於個人住房貸款等少量貸款服務品種。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中除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稍高外,其它消費業務的貸款余額就很少了,發展很不平衡。就拿工商銀行最早開辦的個人住房貸款來說,全國銀行系統大、中、小城市之間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量和貸款余額差別很大,一方面是經濟發達地區、中心城市相對發展較快,以廣東省為例:至2003年1月底,僅廣東農行系統全省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已突破150億元,比上年初增長50%,成為全國農行系統住房消費信貸總量最大的分行;另一方面是經濟欠發達地區、中小城市消費信貸業務仍處於落後狀態,據調查,目前湘、鄂、贛3省每2萬元消費品零售額的實現,僅有1元來自貸款。從總體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業務的發展仍處於初級階段,有的單位或地區此項業務尚處於醞釀階段或萌芽狀態,目前各家銀行似乎都是「雷聲大,雨點小」,雖然貸款品種很多,但除了住房、汽車消費貸款,這兩種人們已經漸漸接受的業務以外,其他各項貸款數量並不是很大。就拿光大銀行來說,雖說為中關村西區拆遷戶辦理住房貸款數目最大的一天竟達2000萬元人民幣,但旅遊貸款、大額耐用消費品貸款等卻幾乎無人問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軸心的服務方式的轉變,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已經成為各家商業銀行新的經濟增長點,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廣闊前景是不容忽視的。
2.2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手續繁瑣,降低了消費者的借款意願。在我國,由於目前尚沒有中介機構能夠提供有關個人完整的信用記錄,商業銀行可調查消費者個人的資信渠道又不暢通。所以為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加大審查力度,完善貸款辦理手續,這都是必要的。商業銀行在辦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方面自上而下制定了一套信貸管理方法,但從實踐效果來看,並不能完全使客戶滿意,對客戶而言,誰的服務優、價格低、效率高、方便快捷,就購買誰的服務和產品。就拿工商銀行已經開辦的個人住房貸款、汽車和個人小額抵押貸款而言,辦理一筆貸款要涉及銀行、保險、商家、企業、公正、房地產交易管理、個人擔保等多個部門,其手續繁雜不亞於跑一個項目。如此繁瑣的環節對辦理少量消費信貸業務的個人增加了心理上的負擔和麻煩。大部分有意辦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個人卻因此望而卻步,在加上個人消費信貸運作的市場組織尚未健全,商業銀行又缺乏其他完善的確保安全的防範措施,從而導致辦理個人消費信貸環節過多,這在客觀上令消費者產生了借錢找麻煩的心理。
2.3消費者的消費觀念滯後,有待於進一步改變。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剛剛起步,同國外相比我國絕大部分居民消費觀念仍然落後,人們對其接受能力尚需一個認識過程,不願意「寅吃卯糧」,保持「勤儉持家」和「興家立業」仍是中國人的消費觀念。同時,即無外債又無內債,有多少錢辦多少事是中國人崇尚的治家之道,不願意或者不習慣借錢消費。認為借錢消費違背傳統。由此看來,轉變消費觀念,顯得十分迫切。目前,我國的社會福利保障體系落後於西方發達國家,各項保障制度也不健全,加上住房、醫療、教育、就業等改革不斷深化,使人們對遠期消費信心不足。西方國家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之所以發展較快,其主要原因有四:其一,西方國家有一套健全的個人消費信貸法律體系;其二,西方人一味追求個人價值,崇尚消費享受;其三,西方國家幾百年的商品經濟積累,經濟相對發達,個人收入相對較高;其四,西方國家有其健全的福利及個人保障體系,人們可以大膽消費。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商業銀行在目前這種情況下,若不從實際出發,追求金融創新,一旦外資銀行進入消費信貸領域,那麼,這塊高效益市場很可能被外資銀行佔領。因此,如何改善經濟環境,改變居民消費習慣,研究和指定個人消費信貸的營銷策略,是目前商業銀行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急需解決的重要問題,也是金融業乃至全社會所關注的問題。
2.4個人消費信貸的貸款利息特別是中長期貸款利息,超出大部分消費者的實際支付能力。目前,我國居民個人收入相對分布不均勻,東西部地區之間收入差別較大,東部地區人均收入為7145元,中部地區為4837元,西部地區為5123元;人均收入最高的地區是上海(10932元);人均收入最低的地區是山西(4343元),兩地相差6589元,加上近兩年企業制度的改革,亞洲出現的金融危機對我國的影響,居民收入提高不大,人們用於個人消費的多餘資金相對較少,而在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業務中,真正能把貨幣資本轉化為消費需求的是普通的居民,這就增加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推廣的難度。在消費者對經濟發展前景分析不清楚、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的情況下,消費者無法形成准確的收入、支出預期,他們對自己將來是否有足夠的財力來承擔還貸義務把握不準。
2.5現有法規、制度不健全。我國目前尚未建立完備的信用制度,銀行沒有調查和征詢借款人的信用手段和有關資料,使得銀行對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憂慮較多,因而出現重安全防範而輕業務發展。再者是銀行監督個人信用的有效機制和環境還沒有形成,個人信用違約後出現執行難、擔保抵押難和金融機構處理資產難等一系列棘手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當管理部門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時,給消費信貸的推行帶來了負面效應。
三、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出現問題的原因
3.1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城鄉之間發展不平衡,使規模經營難以開展。長期以來,由於農村經濟相對落後於城市,加上商品流通渠道不暢等因素,商業銀行都把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重點放在了城市,而忽視了全國廣大農村這塊消費信貸市場,據農業部副部長張寶文透露,今年前三季度我國農民人均現金收入1802元,實際增長3.8%,預計全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可以達到4%。農村經濟發展呈強勁上升勢頭,農民順應市場經濟的社會潮流,出現崇尚新奇、崇尚都市化生活的消費觀念。農村開始追求都市化消費趨向,這樣就出現了城市與農村發展的不平衡,造成了農民急需更新換代生活消費用品,而沒有消費市場的環境和條件,形成求貸無門。而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已經飽和,新的消費熱點尚未形成而出現消費斷層,造成了消費品種單一,在全國還沒有形成普及和規模經營態勢,影響銀行經濟效益的提高,但是其市場前景有巨大發展潛力和後勁。
3.2銀行對消費信貸申請者個人信用方面的信息掌握非常有限。個人消費信貸申請者個人收入水平、財產數量、負債狀況以及過去有無不良信用記錄等個人信用信息,是銀行決策是否發放貸款的重要依據。在國外,以銀行存款實名制、個人財產所得稅制為基礎的個人信用體系十分完善,加上客觀、可靠的信用評估制度和開放的信息交換制度,藉助計算機網路,銀行了解這方面的信息非常容易,因而決策的科學性、准確性很高。我國實行存款實名制剛剛二年多,財產申報登記制度尚未建立,社會信用評估制度還是空白,信息交換制度又十分落後,銀行要獲取消費者個人資信的真實信息,成本太高或是幾乎不可能,這就迫使銀行在進行個人貸款時不得不制定一連串的繁瑣手續。
3.3消費者對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相關問題不夠了解。個人消費信貸對於消費者來說是一項陌生的消費信貸業務 ,絕大部分消費者對它知之甚少。如個人消費信貸有哪些品種?信貸條件是否合理?有無選擇餘地?有關消費品的質如何?相關手續的辦理是否容易?銀行能否給予消費者必要的尊重?等等。還有一個重要問題就是消費信貸的成本,作為消費者來說,消費信貸的成本不僅包括銀行貸款利息,而且還有與之相關的額外費用,如:財產評估費、抵押費、合同公證費、銀行手續費等。銀行貸款利率現在很低,短期貸款年利率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5.04%、六個月至一年(含一年)5.31%;中長期貸款年利率一至三年(含三年)5.49%、三至五年(含五年)5.58%、五年以上5.76%,但由於是浮動利率,將來會不會升?要升多高?額外費用在總成本中佔多大比例?哪些費用該收?哪些費用是不合理的?這些重要的信息消費者很難得到,這些都造成了消費者對新生事物認識的落後,導致了個人空間認識觀念的狹小,消費觀念的滯後。
3.4消費者的工資水平未達到還貸范圍,還款能力低於實際承受能力。以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為例,可作初步估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貸款8萬元,期限為5年的個人住房貸款,月均還款1333元,付利息117元,總計月付利息及本金1450元。根據統計資料,1999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收入5160元,月均430元,從1999年以來我國城鎮居民收入仍處於低水平狀態,這樣的工資水平除滿足居民基本生活及基本需求外,略有節余,但不可能達到還貸范圍。所以,任何理性的消費者在決策是否申請消費信貸時,首先就會考慮自己將來的還貸能力。
3.5個人消費信貸在我國正處於起步階段,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是很完善和配套。目前,有關規范銀行放貸方面的法律制度比比皆是,但對於制止個人信用違約、欠貸不還等方面的規定卻少之又少。銀行和消費者對個人消費信貸的相關法律、法規方面的信息獲取較難,消費者擔心銀行和經銷商違約時,自己的合法權益能否得到保護,銀行也擔心,自己能否對借款人的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借款人違約時,能否真正可以按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物,另外,由於抵押物二級市場的發育程度不高,有的甚至還沒開放,這又加大了抵押物的處置難度,導致銀行對個人信用貸款的憂慮較多。
四、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對策
4.1確立正確的市場營銷策略,逐步推出多種新型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品種。一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銀行,必須有一個縱觀全局、高瞻遠矚的大市場營銷策略。就商業銀行而言,在制定新產品策略上,要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廉、人廉我變。在新產品開發上,要充分開展市場調研,充分了解消費信息,制定出不同產品和服務的消費信貸營銷措施來滿足不同客戶的消費需求。
4.2建立個人信用制度,簡化信貸受理環節。建立一個社會共享、合法公證的個人咨詢、資信網路是推動個人消費信貸的重要信用基礎,目前,應抓緊建立個人收入申報制度,認真實行居民儲蓄實名制,建立完善的擔保制度,盡快建立「個人信用檔案」中心,為個人消費信貸健康發展創造條件。商業銀行應著手建立自己的個人信用制度檔案,其內容由自然人身份證和個人社會檔案、個人社會保險、個人銀行帳戶、收入來源、個人支配的用於抵押的資產組成。商業銀行個人信用制度檔案資料實行信息共享,以形成一個社會共享、合法公證的個人資信、咨詢網路,從而增強對借款自然人咨信狀況評價的准確性、科學性,增加貸款的安全系數,切實防範和化解消費信貸的風險。
4.3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增強消費觀念,提高居民負債消費意識。實踐證明宣傳工作是能夠為企業帶來豐厚利潤的重要手段。要正確理解勤儉節約的時代內涵,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作為一種傳統的道德觀念,勤儉節約不再表現為節衣縮食,而主要體現為一種精神,一種以合法的勞動手段換取更多的正當的勞動報酬的奮斗精神。輿論界要倡導人們敢於消費、善於消費、科學消費,積極享受自己的勞動成果,提高生活質量,增強人們的即期消費意識,把遠期消費需求轉變為即期消費行為,使「用今天的錢,圓明天的夢」成為一種時尚。
4.4制定靈活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還款策略,滿足不同承受能力的消費者。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要考慮居民的實際承受能力,在執行國家政策的同時,在允許浮動利息的范圍內,對低收入階層人員實行優惠政策,通過制定靈活多樣的還貸方式,以適應不同階層的消費者的需求。對個人收入相對穩定的企事業單位,如公務員、國家工作機關工作人員、教師、醫生等可按工資水平的高低掌握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可靈活掌握,還款方式可選擇分期付款;擔保方式可抵押,也可選擇個人所在單位或具有資產證明開發商提供第三方擔保;對收入不穩定的貸款對象,可使其提供不動產作抵押,這樣做可以減輕低收入社會階層的壓力。
4.5加強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健全個人消費信貸方面的法律體系,減少因個人信用意識差而給銀行造成損失。目前,在我國辦理個人消費信貸的個人信用證及徵集渠道不暢通,具體的法規制度還不健全,特別是對失信、違約的懲處還不具體,在辦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中,既要遵守金融法規,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又要盡量簡化手續,嚴格執行貸款審查、審批程序;對保證人或保證單位的信用記錄進行嚴格的審查;嚴格限制貸款人之間的相互擔保;對抵押類貸款要嚴把審查與評估關,建立一套措施完備、獎罰分明的激勵機制、約束機制,把資產風險管理降低到最低限度。
綜上所述,爭取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和贏得社會的普遍認可,營造一個良好的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成為推廣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首要問題;而政府有關部門通過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鼓勵個人消費信貸,對不合理收費進行嚴格控制,建立和完善個人抵押貸款制度,在信貸規模、資金運用、貸款利率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適當延長個人消費信貸的償還期限,成為推廣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關鍵問題;而得到立法部門的配合,盡快建立規范的個人消費信用關系的法規,大力爭取新聞媒體的支持,加大對此項業務的宣傳報道,使全社會都知道並關心個人消費信貸,為其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和社會氛圍,成為推廣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重要問題。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育,資本市場的成長,收入分配格局的變化,居民個人金融資產的不斷增加,特別是面臨中國加入WTO後外資銀行進入帶來的挑戰,國有商業銀行適應市場的變化紛紛將業務領域由傳統的儲蓄業務轉向面向居民個人,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除了儲蓄以外,代理收付、結算、保險、匯兌以及個人外匯買賣、個人消費信貸等產品不斷得到開發,業務種類日益增多,其產品的科技水平不斷提高,向居民個人提供的服務日趨多樣化,個人金融業務正走向全面發展的軌道。本文從分析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個人金融業務發展的現狀出發,特別是針對我國商業銀行個人金融業務發展中遇到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以期推動我國商業銀行個人金融業務的全面、快速、健康發展。
⑨ 建立信用體制對金融發展有什麼重要作用
近年來,金融環境中信用缺失的現象越來越嚴重.據統計,我國每年因為企業和個人逃廢債務蒙受的直接經濟損失約1800億元,信用經濟成了"賴賬經濟";因為三角債和現金交易,增加財務費用約2000億元,三角債和多角債的大量存在直接阻滯了信用鏈條。
金融信用缺失的表現和危害
金融信用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金融市場的有序性、公正性和競爭性,給金融發展環境造成許多不利影響。我國的金融業在建章建制上不比國際同行差,缺少的只是理解、支持並最終貫徹執行的信用環境、信用文化。
(一)金融信用缺失的表現
_是金融服務的承諾與實際工作存在較大差距。由於一些金融機構缺乏現代金融服務意識和信貸營銷理念,某些基層網點人員服務意識較差,致使金融服務與承諾之間出現了較大落差。
二是規范和穩健經營意識比較淡薄。少數金融機構為了逃避審計、財稅及人民銀行的監管,人為偽造、變更會計憑證和賬簿,人為調整會計報表,虛報或瞞報經營業績,造成會計信息失真。個別金融機構為表現政績,提供的各類資產負債數據失實。
三是少數機構不能嚴格執行國家的政策。如:少數商業性金融機構基層網點結算紀律鬆弛,匯票到期後,拖延付款或無理拒付,造成銀行承兌匯票違約。同時,信貸資金違規進入股市。個別金融機構擅自放寬條件,違規對企業簽發的無真實貿易背景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貼現致使部分資金違規流入股市。
(二)金融信用缺失的原因
金融信用缺失更重要的原因來自於金融制度缺陷。金融的發展需要完善的金融信用體系,而信用的相互給予,需要相應的法律和制度做保障。這種保障體現在當不講信用的人損害他人的利益時,他受到的處罰要大於他的所得,但是由於目前我國的信用體系還不完善,違約不能得到懲處,有時雖然受到懲處但所付出的成本很小。這樣等於助長了不講信用的行為。
金融部門內部普遍缺乏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也是誠信缺失的原因之「。我國金融企業很少設立專門的信用管理部門或人員,這易導致因授信不當使合約不能履行以及授信企業對履約計劃缺乏管理而違約現象的頻繁發生,會因對合作客戶信用狀況缺乏了解而受騙上當。目前我國個人信用基本屬於空白。
企業內部普遍缺乏基本的信用風險控制和管理制度。企業內部的信用管理是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對應收賬款和商品銷售的管理、對企業主要客戶信用狀況的調查、徵信和管理。這是企業財務部門連接各業務部門的橋梁,也是企業篩選客戶,並與誠信客戶保持長期聯系的有效機制。但在我國企業內部,普遍缺乏健全的信用風險管理制度,由此帶來因授信不當導致合約不能履行,以及授信企業對履約計劃缺乏管理而違約的現象頻繁發生;因對客戶的信用狀況缺乏了解也使許多企業屢屢受騙上當,造成大量的經濟糾紛和交易損失。同時,由於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不徹底,內部治理結構不規范,也導致企業信用管理制度難以真正建立起來。
徵信立法步伐緩慢。由於缺乏健全的徵信體系,信息不流通,即使債務人在甲銀行有不良記錄,也不會影響其在乙銀行獲得融資。這樣,債務人違約獲得的收益往往要高於違約的成本。當前,大量逃廢銀行債務的情況莫不與此相關。相比之下,已建立較完善徵信體系的西方發達國家則違約率很低。缺少一個健全的徵信體系,嚴重影響到商業機構的經營成本。從金融實踐來看,我國商業銀行缺少評估客戶,尤其是個人客戶風險的有效手段,已經成為信貸業務進一步健康發展的"瓶頸"。以個人消費貸款為例,招商銀行的個人消費貸款在貸款總額中佔比約為12%,這在我國銀行業已屬較高比例,但相比歐美發達國家40%至60%的佔比數字,仍然有很大差距。在信用體系不完善的前提下,我國商業銀行無法全面掌握借款人的信用,逐個審查貸款人的資信需要付出相當高的零售業務經營成本。於是,在相當多的情況下,貸款的利息收入尚不足以彌補業務經營成本。
(三)金融信用缺失的危害
信用缺失增加了金融風險。信貸是信用的基本方式,由於社會信用環境較差,企業惡意騙取貸款,逃廢銀行債務的現象比比皆是,致使我國銀行不良貸款居高不下。逃廢債行為不僅使經營特殊商品的銀行經營風險突出,而且使銀企關系趨於緊張,銀企資金鏈出現斷層。
信用缺失導致社會風氣日下。金融業與社會的方方面面都有直接或間接的聯系,金融信用秩序的混亂,不僅對金融、經濟生活產生不良影響,而且對社會安全和穩定產生了一系列的不良影響。由於金融信用缺失增加企業生產成本和投資風險,提高了投資預期的不確定性,使企業對社會經濟未來的發展缺乏信心,也削弱了企業和個人的投資信心,造成投資滑坡,有效需求不足,從而對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形成瓶頸制約。金融信用的缺失,還使普通百姓的生活陷入混亂,從而直接影響整個社會的穩定,嚴重的甚至會導致整個經濟危機的發生。
完善金融信用體系的思路
(一)銀行業要嚴格規范經營,帶頭維護信用秩序
一是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建立和完善誠信的金融服務體系。隨著銀行向現代化企業的轉變,一方面,銀行作為企業也要"重合同、守信用",做出的承諾,一定要兌現;另一方面,要提高銀行服務的質量和水平。二是建立誠信的經營考核體系。建立誠信體系就要求銀行端正經營意識與經營行為,擯棄不合理的以規模、總量為主的考核體系和考核指標,努力消除誘發各種制假造假的因素,要堅持依法經營與穩健經營相結合的原則。三是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和守信增益機制。一方面,銀行要繼續依法對逃廢債企業採取懲戒措施,在落實債權基礎上,加強迫償力度。另一方面,通過大力支持守信企業發展等方式,提高企業及整個社會的信用意識。四是建立以防範風險為主要內容的內控制度和工作業務規程。這包括貸款和對外交易支付的授權授信制度、財務成果分配和圍繞以防範風險而設計的會計核算制度等,要把各個業務處理環節都置於制度監督之下。五是要發揮銀行在信用體系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快改革的步伐與力度,引入競爭機制和破產機制,進行股份制改造,明晰產權主體及其權責利;進一步推進銀行公司治理結構的改革;在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後,分期分批上市,運用資本市場強化銀行的內部激勵機制和風險約束機制,促進商業銀行在良好的信用環境中盡快發展壯大。
(二)強化央行外部監管,增強服務功能
一是加強人民銀行的風險監管。要嚴格完善監管法規規章,盡可能避免制度缺陷。嚴格依法監管,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應嚴把機構的市場准入關,建立一套機構設置的考核體系,把業務量、成本、經濟效益、資本金或營運資金、內控制度及主要負責人的擬任資格等因素都納入該體系之中,加強機構的業務監管,建立一種平等的競爭機制,使其在界定的業務范圍內合法、穩健經營與發展。二是要繼續發揮金融債權聯席會議的作用,嚴厲打擊各種惡意逃廢銀行債務行為,堅持系統內貸款企業信用狀況定期通報制度,加強對企業信用狀況的監督。三是繼續加大商業承兌匯票的試點工作,重構良好的銀企關系,讓更多的企業充分認識到"信用就是財富"、"信用就是無形資產",從而真正建立起銀企雙贏的格局。四是要完善和增強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的功能。進一步提高信貸咨詢系統的科技含量,不斷優化和完善系統功能。建立企業、個人徵信系統。督促商業銀行憑貸款卡放貸,進一步建立完善還款記錄制度。進一步充實借款企業信息,主動為金融機構提供信息服務,通過內部通報等方式加強風險提示。
(三)注重實效,完善農村信用社內控機制
一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信貸管理制度和辦法,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和監督制約機制,防止"人情貸款"、"干預貸款"等現象的發生,有效提高信貸資產質量;二要建立風險預警預報制度,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防止出現金融風波,確保農村經濟、金融安全、穩定,樹立農村信用社的"信用"品牌,做農村信用環境的守信楷模;三要建立優質服務制度,為農村經濟提供全方位的服務,處理好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和防範金融風險的關系,在積極有效的信貸運作中,與政府、企業及相關部門重塑良好信用關系,共同促進農村信用環境的根本好轉。
(四)制定、修改、完善金融信用行為法
金融信用行為法是規范市場主體在金融信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系列行為的法律、法規,它包括信用交易前的社會徵信法,信用交易過程中的信用控製法和信用交易完成後的失信懲罰法。
徵信法。具體而言,就是建立企業資信制度和個人信用制度。由於信息不對稱,導致金融機構在交易中對交易對手信用狀況不了解,因此需要有關企業、個人的信用信息以資決策。企業、個人的信用制度可以幫助降低交易成本,促進銀企合作為整個國家信用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良好的基礎。我國目前關於企業、個人信用信息的法律、法規比較零散分布在不同的部門法中。涉及到工商、公安、稅務、保險、銀行、法院等十幾個部門,因此迫切需要一部統一的徵信法來規范信用信息的記錄徵集、調查的范圍、程序以及傳播方式、對象及時限等問題。此外,還應注意保護在開展徵信活動中可能觸及到的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信用控製法。信用交易往往涉及到時間間隔,因此容易產生合同欺詐,不正當競爭等行為,信用控製法就是對交易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預警、控制,從制度源頭上堵住漏洞。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經濟交往和金融交易活動范圍更加廣泛,加速了資源和要素的配置與流動。互聯網虛擬市場通過虛擬空間構建的關系進行交易,在網上,金融信用關系正突破地域限制在更大范圍內建立起來,逐步成為被廣泛接受的行為規范。由於虛擬交易空間里交易雙方的身份模糊化,交易主體之間的關系也隨之多維化。所以急需網路金融資信管理向制度化法律化邁進,以防網上金融詐騙行為。同時,由於網路糾紛是新的法律現象,知識產權法、稅法、廣告法等也需作相應的修改和完善。要建立網上資信數據,建立有效的交易行為的信息傳遞,使金融機構能夠清楚誰有信用,誰沒有信用,並依此信息決定扶持誰,制約誰。
失信懲罰法。建立對失信企業、個人的懲罰機制,是金融信用體系鏈條中關鍵的一環,對於一切以利益為導向的"經濟人"的制約,最有效的措施莫過於抓住一個"利"字。只有通過利益導向--激勵約束機制,才能從根本上激活企業、個人的守信行為。失信懲罰機制實質上是增加失信的成本,使市場主體經過理性衡量後自覺選擇守信。我國的失信懲罰辦法還沒有形成體系,應盡快建立一整套失信懲罰制度,同時完善官員的政績考核機制,將官員政績考核和企業逃廢債務的失信行為聯系起來從根本上阻斷地方政績考核的"利益驅動"。
此外,還要完善社會監督網路,加強社會對銀行信用的監督。主要是建立舉報制度,鼓勵社會各界對違反國家金融方針政策的行為進行舉報。強化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強化市場約束。發揮會計、審計事務所及信用評估等中介機構的作用,委託其開展對金融機構的審計、檢查和評估。
⑩ 消費信用發展的意義及如何發展.
(1)消費信貸可能促進國家經濟調控政策和控方式發生重大改變。
(2)消費信貸不僅有助於商業銀行調整信貸結構、分散風險,而且能夠敦促商業銀行轉變老的經營思路和套路,通過業務創新,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
(3)消費信貸可以通過消費的市場導向作用,引導企業加快技術技術改造和新的產品問世。
(4)消費信貸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促進國民消費意思的轉變。 目前我國的消費信用尚在起步和探索階段,與國家擴大內需、拉動國民經濟增長的宏觀調控方針不適應。宣傳不力,觀念保守,居民預期消費心理嚴重,消費體制影響,消費信用制度和運營機制的不健全,是造成現有狀況的基本因素。要改變這一現狀,應普及消費信用對發展社會經濟、改善個人生活的積極意義,採取適當的收入分配政策以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增強消費者的信心,引導和鼓勵消費需求,實施完善的消費信用制度。金融機構宜研究消費群體,確定目標,介入市場,銀企聯手,擴大資金營運和避免投資風險,改善居民生活和帶動經濟生產發展。我國消費信用的發展:中國的信用消費始於 20 世紀 50 年代, 隨後信用消費一度被取消。銀行以住房為突破 口開展的信用消費起步於 80 年代, 但在當時短缺經濟佔主導地位、市場經濟尚不發達的情 況下, 信用消費並不具備充分發展的經濟基礎和市場條件, 因此信用消費品種單一、 范圍窄、 規模小, 僅處於萌芽和摸索階段 20 世紀 90 年代以來, 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 在住房、 汽車等領域 出現了比較旺盛的需求。同時, 隨著買方市場的形成, 消費需求不足成為制約經濟增長的主 要因素, 政府採取多種措施擴大內需, 信用消費作為刺激消費需求的有效手段得到重視和 推廣, 各項旨在鼓勵個人信用消費的政策、法律、法規相繼出台。截至 2003 年末, 全國各 商業銀行人民幣消費貸款余額 15736 億元, 較 1997 年末的 172 億元增長 90 倍, 其中個 人住房貸款余額 11780 億元, 信用消費占各項貸款的比例也由不足 0.13%上升到 10% 。 從提供信用消費的機構看, 目前國內所有商業銀行及信用合作社都已不同程度的開辦了 消費信用業務, 而工、農、中、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是消費信用市場的主體, 其消費信用余 額佔全部金融機構提供的消費信用總額的 88%。從信用消費的品種看, 經過近幾年的發展, 形成包括個人住房與住房裝修、汽車消費與信用卡消費、大額耐用消費品與教育助學、旅遊 與醫療貸款、 個人綜合消費與個人短期信用貸款及循環使用額度貸款等十幾個大類、 上百個 品種的信用消費品種體系 。 我國消費信用的現狀:〈一〉我國商業銀行目前推出的有關信用消費的各種服務 我國目前存在的信用消費主要是各種信用貸款和信用卡服務。信用貸款是無需抵押,無 需擔保, 銀行根據你的信用情況或還款能力提供的貸款, 目前我國的信用貸款主要有個人住 房貸款、個人消費類貸款、個人助業貸款。 住房貸款主要包括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公 積金貸款、個人再交易住房貸款(二手房)等;個人消費類貸款主要有國家助學貸款、個人 耐用品貸款、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等。 信用卡是指由銀行或專門公司發行給持卡人,用於在各地金融機構取現,辦理結算或在 商場、飯店、賓館等消費場所直接消費的一種信用憑證和支付工具。所謂信用,這里有兩個 含義,一是指持卡人本身能守諾言,講信用,本身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在經濟活動和消費活 動中有支付能力。二是指信用卡本身具有金融機構的部分信用功能。目前在中國大陸,已經 發行的信用卡包括三種:借記卡、准貸記卡、貸記卡。 〈二〉我國消費信用中存在的問題 1.信用市場培育不足,信用體系建設亟須法律規范 在西方發達國家,消費者信用早已成為金融和商業活動的重要業務活動內容,以之相適 應,西方各國都有消費信用法,並在不斷發展和完善。例如,美國早在 1969 年 7 月就頒布 和實施了《消費者信用保護法》 ,並在此後十年裡進行了 5 次修改,內容得到不斷充實和完 善;英國也於 1974 年頒布了《消費者信用法》 ,瑞士、日本都有類似的立法。而在我國,目 前對商業信用、銀行信用、國家信用都有法律規范,如《票據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 業銀行法國庫券條例》 等。 但在消費者信用方面僅 1997 年 4 月 28 日由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 《個人住房擔保貸款管理試行辦法》 ,目前尚無統一法律,信用市場上的法律關系主要依靠 《民法通則》等一般性法律規范進行調整。而消費者信用作為一種特殊的法律關系,僅靠一 些一般法的調整,是很難達到保護消費者的目的。 2.現行銀行卡制度不利於信用消費 目前,調整中國銀行卡業務的主要規范性文件是中國人民銀行 1999 年 1 月 27 日發布的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 。該辦法雖在 2000 年做了跨行交易收費條款補充規定的通知補充, 但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還有很多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風險責任的承擔上,消費者承擔了過高的責任,消費者合法權利得不到明確保 證各商業銀行現在發行的各種銀行卡, 將持卡的風險完全推給消費者, 由持卡人自行承擔經 授權的支出的責任。銀行業這樣做的依據是《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五款的規 定, 「發卡銀行可以在章程或協議中自行與持卡人約定發卡銀行與持卡人之間的掛失責任的 承擔。 」這個條款名義上是規定發卡銀行向持卡人提供掛失服務的「義務」 ,實際上是變相賦 予了銀行權利,致使消費者的利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 (2)商業銀行向透支的持卡人收取高額利息。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貸記卡透 支按月計收復利,准貸記卡透支按月計收單利,透支利率為日利率萬分之五,並根據中國人 民銀行的此項利率調整而調整。但事實上,自《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發布以來,銀行逾期 付款違約金的比例隨著降息一降再降, 現在日息只有萬分之二點一, 但是實際上銀行一直按 日息萬分之五收取透支利息。 (3)各商業銀行信用卡收費名目繁多、缺乏統一標准。現在各商業銀行基本上都在開 展信用卡業務, 但各行的收費標准卻很不一致, 例如一張工行牡丹信用卡年費只要 25 元, 民 生銀行一張普卡主卡年費就要 100 元、另外還有普卡附屬卡年費 50 元,各種銀行信用卡還 規定有各式各樣的優惠。在這之後,你只要在本年度刷卡 6 次,或者消費滿 3000 元,或者 去國外刷卡 2 次,在滿足這些條件的第二個月,銀行會將返還年費 120%的金額,而事實上 消費者能每年都滿足條件的情況並不多,結果只是支付了高昂的費用。 3.銀行對消費者提供貸款的差別待遇 根據《商業銀行法》第 5 條規定: 「商業銀行與客戶的業務往來,應該遵循平等、自願、 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因此,從理論上來說銀行對於相同信譽度和償還能力的消費者應 當給予公平的待遇,但在實務操作中,由於銀行承擔貸款的風險,消費者不承擔風險,銀行 有權認定相同信譽和償還能力的個人的信用差別。 而銀行在認定個人信用級別時, 往往又會 考慮到其收入來源、工作是否穩定等問題,從而造成對消費者實質上的不公平待遇。 4.缺乏健全的個人信用評估機構和法律 首先要說明的是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必要性。對於向消費者提供信用資金的金融機構來 說, 防止不良貸款的供給是有必要的, 這就要求在信用供給的前期階段, 對消費者的信用度、 償 還能力作出調查、判斷,進而判斷是否進行信用供給;另一方面,要確立消費信用交易秩 序,設立消費者保護措施,也必須建立健全個人信用評估機制。西方國家一般都有專門的信 用評估機構和健全的相關法律,例如美國的信用局就是美國成人的信用資料檔案庫和清算 所。 信用局並不進行資料的評估, 更不參與信貸決策, 他們只是在金融機構審查信貸申請時, 對借款人的還款意願(willingness to pay)和還款能力(ability to pay)進行風險評估,也就 是評估借款人的「三 c」 ,品德(character) 、能力(capacity) 、以及抵押(collateral)並及時 提供資料,負責資料的准確性。美國還於 1966 年制定了《情報公開法》 。1971 年美國聯邦 議會把 1971 年《消費者信用保護法》第六編規定為《公正信用報告法》 ,根據這兩個法律, 個人擁有對自己情報的控制權、支配權,信用情報機關必須保證所提供情報的公正、真實。 對比而言,國內目前基本上還沒有統一的個人信用評估機構,相應的法律也有還未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