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東要拿我所租的房子向銀行抵押貸款,需要到銀行跟他重新簽署一份租房合同嗎
一般情況根據個人意願進行簽訂,看清合同條款以確定自身利益不受損。可以簽訂
一、自願協商一致依法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在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房東將租賃房屋向銀行抵押貸款,系房東行使房屋所有權權利的表現,承租人不得干涉。由於用房屋抵押貸款只需要抵押權登記即可,而無需轉移房屋的佔有使用和改變目前的租賃狀況,承租人按合同約定租賃使用房屋是不受影響的。
三、房東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銀行有權對房屋進行變賣或折價來償還借款債務,讓抵押權得到優先實現。
在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情況下,租賃合同繼續對新的所有人繼續有效,直至租賃期限屆滿。
同時,在房屋發生所有權變動的過程中,房屋承租人還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B. 房東貸款需要租房人簽字嗎
法律分析:1、看情況的,有可能承租人簽字表示同意在貸款到期以後出租方不能償還貸款時,在碰到拍賣的時候同意配合搬離手續。2、 如果簽字的話,租賃合同時間較長,貸款到期後,如果出租方不能還清貸款的話,你可能存在需要搬離的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賃物無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賃物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賃物權屬有爭議;(三)租賃物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於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情形。
C. 房東貸款需要租房子的人簽合同嗎
房東貸款需要租房子的人簽合同才可以完成抵押貸款的合同,承租人有權拒絕簽字。
① 具體看租費合同是否有對房貸使用房產抵押貸款的約定,如房產抵押後無力償還,租房時間未到如何賠償的;
② 對銀行來說,承租人不簽定協議,在承租期內,房貸抵押貸款無法償還,銀行收取抵押房產,但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權;
③ 在正常情況承租人拒不簽字,房貸抵押貸款合同無法成立,或需同銀行商定特殊情況的處理方法;
④ 簽字或者不簽字,決定權在承租人手中,建議以承租人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為最優考慮。
D. 房東跟銀行貸款要拿租戶合同跟租戶身份證復印件給銀行租戶需要提供嗎
不需要。房東貸款只是他個人行為與租戶無關。如果你提供了租戶合同和身份證給銀行證明貸款是你貸的,你就和銀行形成了借貸關系。所以不能提供,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