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房產證上為2個人得名字,沒有離婚,房產證怎麼能過戶到一個人名下
去房產交易中心,出錢把一個人的名字去掉,相當於換本房產證。夫妻雙方一起去,帶好身份證房產證。
② 夫妻共同貸款購買的房子,但是只辦理了購房合同,房產證還沒辦,現在能改名字嗎
在購房合同還沒有在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以前,可以和開發商協商改名,如果已經備案,則只能等房產證辦妥後才能辦理過戶更名手續。
根據2005年4月30日國家七部委頒布的《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中明確規定:「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
因此,合同備案後不能通過更名來進行交易。
③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 房產證上寫了我和老公的名字 離婚後房子更名到我名下,老公再購房算首次購房嗎
拿出你們的離婚協議,協議中約定原房歸女方所有,如果他沒有其它房產的話,他就可以憑上述原件認定為首套房!
④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貸款未還清,現離婚要將房產過戶給一人,如何辦理
二手房上市交易,必須徵得房產所有人或共有人的同意。如果你愛人不同意過戶,那麼就意味著你們的房產存在爭議,有爭議的房產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如果你要過戶房產,應該先補償一半的房產產值給愛人,然後由夫妻雙方去公證處公證,證明這套房子是可以過戶
⑤ 離婚後夫妻共同貸款房產未還清,怎麼變更到一人名下
離婚後夫妻共同貸款房產未還清的情況下,
可以夫妻倆協議好住房歸誰,貸款誰還,另一方得到什麼補償,雙方認可後,把分割細則寫入離異協議,雙方簽字,按手印,最好做個公證,注意保管,以防止以後扯皮。
然後,在住房貸款還清之後,無抵押,辦理完畢購房合同標注名義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之後,再依據離異協議的預定,兩人到房管,。辦理離異住房析產過戶給一方,重辦這一方名義房產證辦理析產。
(5)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房產證更名擴展閱讀: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後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⑥ 共同貸款,共有產權的房屋如何過戶到一個人名下
購房合同上有兩人名字,房子還在還貸中,房產證還沒拿到手。
想過戶到一個人名下必須到公證處公證,男方將自己的房屋份額贈與女方。現房產局要求銀行出具一份同意變更抵押人的證明,才給變更過戶
⑦ 夫妻貸款買房,關於房產證名字的問題
1.我和老公准備貸款買一套房,我沒有正式工作,我老公有正式工作,請問可以以我的名義貸款,共同還款人是我們夫妻2人,房產正上寫我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只要你老公給你擔保就可以.
2.如果不能貸款,只能以我老公的名義貸款,是不是房產證上就必須寫上我老公的名字?
可以寫你們兩個人的名字.
3.是不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必須是貸款人?合法夫妻也必須嗎?
首先,購房合同上是誰的名字,房產證才會是誰的名字.
你就寫你的老公的名字就行了.法律規定,你天然就佔有一半的產權.
⑧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房產證上為2個人得名字,現在離婚,房產證怎麼能過戶到一個人名下。
首先需要辦理離婚房產析產,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達成協議,過戶時就可以免徵契稅,然後到房管局辦理離婚過戶手續。
如果房貸沒有還清,則需要攜帶以下材料到房管所辦理相關業務:生效後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書、《離婚證》、雙方《身份證》、不動產權證書或他項權利證書。
如果離婚時,按揭貸款已還清的或者全款購房的:只需攜帶生效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離婚證》、《身份證》、不動產權證書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辦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明;
2、財產分割協議文本;
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據。
(8)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房產證更名擴展閱讀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後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離婚財產分割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產過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離婚財產分割協議
⑨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房產證上為雙方名字,按揭是我還、離婚協議書上是我所有、現在怎麼變更為一個人名字
這種情況首先進行公證,然後到房管部門變更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