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溫州再出「新政」:首套房首付比例20%,推進房票全域流轉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唐韶葵 上海報道
溫州樓市仍亟需提升信心。趕在6月17日最後一分鍾,溫州市住建局在官方公眾號「溫州住建」發布了《溫州市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階段性政策》(簡稱「《政策》」)。
《政策》從降低個人住房消費負擔、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進一步放寬落戶政策、加速房票全市流轉等多個方面落實多項措施,以加快市場回暖。
《政策》涉及的多項措施中,力度較大的有首套房首付比例20%,並享受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利率優惠,二套房首付比例30%;對居民家庭在溫州名下無房但有已結清貸款記錄的,或在溫州有一套房但無貸款記錄、或已結清貸款記錄的,再買房均按照首套首貸優惠政策執行;在市區購買首套房,給予購房款0.6%的消費補助;喊停安置房,推進房票市區全域流轉等。
其中部分措施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給予購房款0.6%的消費補助」則自《政策》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有效。
溫州是為數不多的不限購、不限貸、不限售的三線城市。相對全國多個此前已被限購、限售的城市,在出台穩樓市政策方面,溫州政策優化的空間不大。但近期溫州仍然密集出台樓市新政,可見市場低迷。《政策》的效果,或許很快便可以得到驗證。業內人士認為,6月可看作是檢驗溫州優化調整樓市政策是否有效的「關鍵期」。
實際上從5月開始,溫州樓市調控便進入了寬松周期。彼時市場傳言要出台「溫十五條」,主要針對購房者、開發商買賣雙方,以降低購房者、房企資金壓力,提升消費者購房信心與房企拿地積極性。
5月24日、5月25日,溫州連續兩天掛牌5幅地塊,不難發現,土拍規則已改變:瑤溪南地塊出讓條件明確提及「競得人可自主選擇是否全裝修銷售」,甌江口地塊、橫瀆地塊、七都地塊明確執行「地價封頂搖號」等。
實際上,在《政策》出台前,溫州市場中已有部分新盤執行20%的首付比例,也有商業銀行對優質客戶首套房按揭利率最低可至4.25%。
6月7日,浙江省溫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從助力企業紓困、助力職工紓困、支持住房消費、提升服務水平等四個方面制定若干政策措施,比如購買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二套房40%;個人貸款增至65萬元,夫妻貸款可增至100萬元。
6月10日,非溫州市區戶籍的新居民在鹿城區買房,可獲10%購房補貼。
6月15日,溫州發布「安居貸」,首套房貸款前三年可只還息緩付本金。
6月16日,溫州市人民政府網發布關於《溫州市區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公告,提及非市區戶籍家庭滿足條件下可購買共有產權房,購房家庭可根據支付能力在50%至80%間選擇產權份額比例,可以自主選擇一次性付款、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商業貸款及住房組合貸款等付款方式。
密集的溫州樓市調控新政,意在抑制市場供需的雙雙下行。公開數據顯示,今年前5月,溫州全市商品住宅累計供應170.01萬平方米,同比下降48.7%;銷售面積為161.4萬平方米,同比下降60.8%。
單看5月,溫州出讓6幅地塊,成交5幅,成交溢價率1%。4月溫州市區二手房交易備案套數為1610套,環比下降15.26%;5月成交1550套,繼續走低。
近年來,溫州人口流入逐年下降。溫州素以鞋業聞名,但也擁有設備製造、電氣機械及器材、通信、生物醫葯、現代農業、新材料和新能源等快速發展的高新技術產業。近期,溫州正泰、德力西集團、青山控股集團等高新企業也在裁員,這對樓市購買力減弱有一定影響。此前溫州有大量人才房入市,對市場產生一定沖擊。種種原因導致溫州樓市缺失流動性,《政策》的出台雖有有效期,但效果可期。
附:溫州市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階段性政策全文
1.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對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請商業貸款的,執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規定,並享受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利率優惠。
2.舉行人居節、房展會、月光經濟周等活動,大力宣傳本市城市建設成果和生態宜居環境。開展「溫暖安居」優惠活動,滿足合理住房需求。
3.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
①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繳存職工租賃住房力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無房,申請無房租賃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每月提取額度由最高1200元提高至1400元。
②支持職工高剛性住房需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政策執行期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單位繳存的提高15萬元,雙人繳存的提高30萬元。
③加大繳存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支持,貸款額度計算辦法中繳存時限倍數提高至5倍作為基數,最高倍數增至11倍。 ④加大繳存職工購買首套剛需住房和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消費能力,降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繳存職工家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調降至20%。繳存職工家庭已擁有一套自住住房,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40%。
4.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商業銀行審核按揭貸款應以溫州市域范圍的住房和貸款信息為准,對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已結清住房貸款記錄的,或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但無住房貸款記錄的,或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但住房貸款已結清的,購買普通住房執行首套首貸優惠政策。
5.降低個人住房消費負擔。對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請商業貸款的,執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規定;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鼓勵銀行進一步降低居民家庭首套剛需住房貸款利率,以更優惠的利率和更快的速度加強商品房抵押貸發放。合理確定利率水平,在堅持底線原則的基礎上,推動利率下調,向底線靠攏。保持溫州住房貸款利率在全省乃至長三角地區處於較低水平。
6.切實保障購房人徵信相關權益。對受疫情影響失去收入來源的購房人,靈活調整住房按揭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落實好受疫情影響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等有關惠民舉措。
以上措施,有效期截止2022年9月30日。
7.加大對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在本意見發布之日(2022年6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個人首次購買市區(含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洞頭區、海經區、經開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以網上簽訂浙江省商品房、存量房買賣合同時間為准),在取得房屋不動產證後,給予購房款0.6%的消費補助,領取不動產證後3個月內申請,逾期視同放棄補助。
8.加大金融創新支持解決住房困難問題。支持金融機構創新按揭貸款產品,為上述第7條購房人,辦理中長期按揭貸款,可採取在前3年內還息不還本等創新型貸款方式。
9.加大對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按照國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上浮50%。(註:該政策與階段性政策不疊加,結合人口發展政策長期執行)
10.加強房地產風險監測預警。及時開展融資違約的風險排查,制定方案防範化解風險。壓實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責任,確保監管賬戶內的資金用於工程建設。開戶的金融機構要落實預售資金賬戶監管主體責任,開展風險合規自查。
11.積極協調逾期交付項目。對房地產風險項目進行全面排查,加強房企與購房者的溝通協調。因疫情、亞運會導致停工的,可作為項目工期延誤的不可抗力因素,延誤具體時限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
12.加快人口集聚。進一步放寬落戶政策,在市區具備合法穩定住所或合法穩定就業的人員,可向居住地公安機關申報落戶;具備大專以上或相應學歷的人員,可在市區先落戶後擇業。暫無居住地落戶條件的,可遷入公共集體戶。
13.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加大聯合整治執法力度,營造主體誠信、行為規范、監管有力的市場環境。
14.利用房票加速拆遷安置等住房政策落地。原則上全面停止安置房新建,推進房屋徵收房票政策全覆蓋。落實政府商定房票購買商品房優惠項目目錄。推進房票市區全域流轉。推進房票在人才購房補貼、政府項目支付、土地出讓金支付等領域的應用。
15.加快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范圍,由國有企業以優惠價格收購商品房,優先收購商品房項目配建的政策性住房。
② 2021上海買房貸款細則
法律分析:1、離婚3年內按照離婚前家庭套數計算
2、不滿5年一律是全額增值稅
3、銀行開始放貸慢,明確按揭貸款利率上浮
4、新房搖號,無房者優先。
5、從2021年1月22日起實施,立即執行
法律依據:《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
一、進一步發揮好聯席會議作用。發揮好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聯席會議平台作用,指導、協調、推進全市房地產市場監管工作,落實部門管理責任,增進聯動協調,加強信息互通,強化政策執行力,提高政策實施效果。
二、完善土地市場管理。優化土地供應結構,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應,特別是在郊區軌道交通站點周邊、五大新城(南匯、松江、嘉定、青浦、奉賢新城)加大供應力度。堅持房地聯動機制,引導企業理性拿地,穩定土地價格。
三、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四、調整增值稅征免年限。將個人對外銷售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從2年提高至5年。
五、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實施好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審慎管理,指導商業銀行嚴格控制個人住房貸款投放節奏和增速,防止突擊放貸。引導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強審貸管理,對購房人首付資金來源、債務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嚴防信用貸、消費貸、經營貸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六、嚴格商品住房銷售管理。嚴格新建商品住房銷售方案備案管理。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銷售「一價清」「實名制」等各項管理制度。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選房制度,優先滿足「無房家庭」自住購房需求。加強預售資金監管,保護購房人合法權益。
七、嚴格規范房地產市場經營秩序。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代理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監管,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加大聯合整治執法力度,形成執法合力,嚴肅查處捂盤惜售、價格違法行為、虛假廣告、人為製造市場緊張氛圍、誘導規避調控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
八、堅持租購並舉。進一步完善住房租賃體系,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覆蓋面。通過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種方式,多渠道、多主體加快形成租賃住房有效供應。完善租賃住房發展配套支持政策,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
九、加快推進舊區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加快推進中心城區成片二級舊里以下房屋改造,積極開展「城中村」改造,確保徵收安置房源供應。加快推進舊住房更新改造,加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力度,啟動實施住宅小區「美麗家園」建設新三年行動計劃,多渠道改善廣大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和環境質量,有效提升市民居住品質。
十、加強政策宣傳。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正確解讀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穩定市場預期,引導合理住房消費。依法加大對編造謠言擾亂市場秩序、散布不實信息誤導市場預期等行為的查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