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分析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金融消费者的发展与现状,有关案例分析,以及建议
最主要的要提高人民的金融保护意识,让人民意识到通货膨胀等对财产的掠夺
B. 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大权利,分别是:
1.悉真实情况权。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方式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决定的权利而不受强制。
3.身财产安全权。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商品如果人身、财产受到威胁。
4.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无误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5.法求偿权。求偿权是指在当权利、资源等因个人或集体而遭受侵害、损失的时候,所具有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6.得知识权。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权要求国家建立代表消费者利益的职能机构;二是有权建立自己的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监督批评权即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特别是消费者有权参与国家消费政策和相关立法的制定,并对其实施加以监督。
9.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C. 给一个银行的公众号写一篇关于3.15金融消费者维权的软文。大致框架,比如从哪几个方面这样提点一下也可以
个人觉得
首先这个是一个银行的公众号,所以最后落点需要落在银行保护消费者权益上面。
首先唤起消费者对自己金融方面维权意识(因为绝大部分人不懂什么侵害了他们的利益也不知道维权通道和相关法律)
其次近些年的一些危害金融消费者的例子
然后再是如何预知危险、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如何防护
最后点题到银行,预防危险,可以选择银行这样的正规的企业这样。
D. 央行出手!这些贷款套路凉了
3月最后一天,央行就贷款利率重磅发声!
中国人民银行3月31日发布公告称,为维护贷款市场竞争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近几年,贷款市场乱象频发,除了数据安全、暴力催收等,利率的标准不一、不透明等也是问题之一。”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表示,对于分期偿还类借贷产品利率的计算方式,业内也存在争议,有的采用是名义利率(APR),有的采用内部收益率(IRR),一般来说,IRR的标准更加严格。后续,在利率信息透明的基础之上,借款人对于利率的关注和对比性会更强,同类产品中,利率高的产品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
苏筱芮表示,公告标注了IRR方式来计算成本,并给出了一次还本付息、分期偿还两类方案,既能够统一贷款利率的计算方式,也为机构在后续实践中提供有效参照。
另外,公告称,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等。
业内专家也提醒,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或成监管“洼地”,部分互联网平台的贷款业务来源十分多样化,后续是否能够依规执行仍有待考量。
原题:《央行出手!这些贷款套路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