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贷款未还清,房子能买卖吗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买卖:
一般有两种方法
一是转按揭,就是把自己的房子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银行重新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二是提前偿还房贷,也就是大家说的赎契。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B. 贷款没到期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可以买卖
如果新的买房人不办理按揭,原购房者可以用其支付的购房款提前还款
新的购房人可以办理二手房贷款,还可以办理转按揭,转按揭就是说新的购房人也向银行办理按揭,银行用这笔钱先归还原购房者的贷款
二手楼按揭贷款流程:
A、 买卖双方提供资料并签署银行的相关法律文书;
B、 银行审查后向售楼方出具《贷款承诺书》;
C、 买卖双方办理过户;
D、 过户后买方与银行(中介)到国土部门领取过户后的《房地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
E、 银行到国土部门领取抵押登记资料后放款;
F、 将贷款划到售楼方指定的帐户;
二手楼按揭贷款流程:
A、 买卖双方提供资料并签署银行的相关法律文书;
B、 银行审查后向售楼方出具《贷款承诺书》;
C、 买卖双方办理过户;
D、 过户后买方与银行(中介)到国土部门领取过户后的《房地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
E、 银行到国土部门领取抵押登记资料后放款;
F、 将贷款划到售楼方指定的帐户;
3、交易转按揭贷款流程;
A、 买卖双方提供相关资料并签署银行相关的法律文书;
B、 买卖双方提供相关资料并签署担保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书;
C、 银行及担保公司受理并审查该笔购楼贷款业务;
D、 银行受理无误后出具《贷款承诺书》;
E、 售楼方与担保公司一同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全权委托担保公司办理购楼及过户等手续;
F、 担保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贷款承诺书》、《公证书》等资料向银行出具《保证担保合同》;
G、 银行根据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合同》及买卖双方签署的相关资料,审查后发放购楼贷款;
H、 贷款发放后立即根据借款人签署的《划款委托书》将贷款划到担保公司指定的帐户;
I、 担保公司持《公证书》及售楼方提供的存折等资料到原按揭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贷;
J、 原按揭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并将《房地产证》到国土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K、 担保公司持《公证书》到原按揭贷款银行领取注销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证》;
L、 担保公司持《公证书》及已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房地产证》与购楼方一同去国土部门办理过户,过户后担保公司持《过户回执》;
M、 办妥过户后担保公司持《过户回执》与购楼方一同去国土部门领取办妥过户后的《房地产证》;
N、 银行与购楼方到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持《抵押回执》(一般情况下与领取过户后的《房地产证》同步进行);
O、 办妥抵押后银行持《过户回执》到国土部门领取办妥抵押的贷款合同及《房地产证》(如果属提前向购买方发放贷款购楼的则到此时业务已完结);
在向售楼方发放购楼贷款情况下,银行发放二手楼贷款,收回购楼贷款。
P、 银行根据办妥抵押登记的贷款合同及《房地产证》发放二手楼按揭贷款;
Q、 银行根据购楼方签署的《划款委托书》将贷款划至售楼方指定的帐户;
R、 银行从售楼方指定的帐户收回购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