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积金还消费贷款可不可以
公积金是不可以提取还消费贷款的。
公积金的用途:
一.公积金的基本作用:购房
1、 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来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
2、 如果申请商业贷款开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做为购房的首付款,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
3、 如果购房过程中不需要贷款,也可以一次性取出公积金。
二、儿女购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公积金不仅仅可以用于自己购房,也可以用于儿女购房。
1、 如果申请公积金房贷款买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来偿还本息;
2、 如果申请商业贷款来购买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作为首付款。
三、遭遇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
家庭成员(不只限于职工本人)如果遭遇重大疾病,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这里需要以下两点:
1、 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
2、 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四、销户时可提取公积金
以下情况下可销户并且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1、 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2、 离、退休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4、 离开大陆且在外定居;
5、 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
6、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
7、 领取失业保险金;
8、 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
9、 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低保或者特困家庭可以提取公积金
如果职工被纳入低保或者特困救助范围,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是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较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
六、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可提取公积金
农村集体土地翻建、建造或者是大修自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是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七、租房可提取公积金
1、租赁经济房可提取公积金;
2、租赁普通住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⑵ 住房提取公积金与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有什么区别
公积金有很多提取条件,还贷只是其中的一个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⑶ 偿还住房商业银行贷款如何提取公积金
本人持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提取公积金的申请单、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打印的贷款对账单、自己的储蓄卡直接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⑷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
可以。你看一下《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乌公管委字[2006]3号)
第六条
职工符合以下住房消费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或建造、翻建、大修工程批准立项1年以内的,其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金额或建修房费用;
(二)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账户余额归还借款,也可以按月提取本人或产权共有人账户公积金归还住房借款。采取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的,应为能够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职工。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需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很多地方都可以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用自动转帐的方法,很方便。乌鲁木齐是否请询问当地公积金中心。
⑸ 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
可以。你看一下《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乌公管委字[2006]3号)
第六条 职工符合以下住房消费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或建造、翻建、大修工程批准立项1年以内的,其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金额或建修房费用;
(二)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账户余额归还借款,也可以按月提取本人或产权共有人账户公积金归还住房借款。采取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的,应为能够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职工。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需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很多地方都可以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用自动转帐的方法,很方便。乌鲁木齐是否请询问当地公积金中心。
⑹ 以偿还商业贷款为理由把公积金提取出来,可以随便花吗
可以的,只要你提取公积金的手续是合法合理的,拿出来的公积金你可以用在任何的用途。
⑺ 偿还住房贷款可以提取多少公积金
偿还住房贷款可以提取全部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贷款。
以上海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后,其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不受影响。
(7)偿还消费贷款提取公积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