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为什么青岛房子的贷款还清了也算二套
是这样的,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2010年7月15日出台,银行在放贷前,不但要查询借款人的贷款记录,还将登录房管部门的房屋权属系统查询借款人家庭的住房数量,严格按“认房又认贷”原则界定二套房。“认房”指的是北京名下的房,“认贷”指的是全国范围内的70年产权的住宅贷款记录,还清了也算。所以,您青岛名下的房屋贷款记录算二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㈡ 二套房如何界定
根据北京现行的新政策,商业贷款的认定:只要家庭名下有房或者家庭名下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是否结清,不论是北京还是外地)都会按照2套政策执行。(正在还款的住房贷款超过2次,有些银行是拒贷)。公积金目前只认房,只要名下在京有住房,就是二套政策,贷款8成,上限80万。针对于混合贷款流程时效比较长,大部分业主不接受此方式。
㈢ 青岛二套房认定标准 买房一业要弄清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3、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算)
2 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算)
3 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算)
4 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不算二套算首套。(不算)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算)
第一种: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
第二种: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
第三种: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此时不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再买房,均视为三套房。
第四种: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第五种: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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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青岛二套房认定标准及贷款政策是什么
目前北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已提至七成,那么青岛二套房贷政策有没有变化?据了解,目前青岛二套房贷政策没有变化,仍按首付比例不低于六成,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目前青岛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为:认房又认贷。具体情况为: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作二套房;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也算作二套房; 3.全款购买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同样算作二套房; 4.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再买房也算作二套房处理。
㈤ 贷款时银行如何判定二套房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的,则属于算二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二套房以上。(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的。若贷款已还清,则银行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灵活把握贷款的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的,则认定两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