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何查询
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目前中心在认定二套房方面的政策是:因为在国家政策出台时烟台市房屋交易登记信息系统没有实现全市联网,所以对住房套数认定非常困难且信息不准确不全面,如果要确认的话需要购房者提供非常繁杂手续且中心要采取多种形式的调查,处于这方面的考虑中心在执行该政策时放宽了条件,仅以贷款次数(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来认定是否属于二套房,待全市房屋交易信息系统联网之后,中心会严格执行国家既认房又认贷的政策规定。 贷款(包含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执行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② 福建宁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新变化
记者4月14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4月起,宁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启用新的政策条款,内容涉及首付比例、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及商转公贷款等多个方面。 首套首付区别对待 新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宁德市保持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 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 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限二套房停三套房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所购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 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普通住房。属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且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同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 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额度提高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为3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或单身职工可贷额限制在20万元以下。为支持缴存职 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2011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进行调整,属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可贷额为40万元,属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或单身职工 最高可贷额为30万元。 商转公贷款减轻 借款人利息负担 新政策规定,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且具备宁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经贷款银行同意,可以申请将其在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申请贷款30万元购买一套商品房、分20年付清为例,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少付了8.6万元利息。商转公贷款将大大减轻贷款人的利息负担。 ” 此外,为了解决借款人在办理商转公贷款过程中,无足够资金事先结清原商业购房贷款余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引进了具有相应资质的担保机构为本市商转公贷款业务提供担保, 以实现直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原商业银行购房贷款,避免了个人到处借款垫还原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难题。
③ 购买第二套房 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但存在限制,可以分三种情况:
①对于首次购房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且还未还清的,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购买二套房;
③对于首次购房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且已经还清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但是首付比例要按照二套房算;
③对于首次购房使用的是商业贷款的,不论是否还清,不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但是首付必要按照二套房算。
④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如何确定
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方面:
1、首先是看是否曾有过贷款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买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时将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对于曾有过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将视为第二套。
2、以家庭为单位,即需要查询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贷款购房情况,如果其中有人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您申请贷款购房时也将视为第二套。
3、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内。即如果以前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将视为第二套。但是如果以前申请的是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其他商业性个人贷款品种,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将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4、包括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在内。即对于曾有过购置住房贷款记录的,无论其是否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置住房的,都将视为第二套。
⑤ 买第二套房不在一个地区能查出来吗第二套拿住房公积金贷款
你好,现在进行不动产登记后无论你名下有多少套房都是有记录的,但是如果你的首套房已经还清贷款,那第二套房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标准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