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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还清

发布时间:2021-07-20 05:20:15

Ⅰ 成都首套房贷款还未还清,买第二套房有影响吗

申请二套房贷款对于贷款成数和贷款利率有影响。

1)贷款成数

①商业贷款:

市区房首套最高可贷7.5成,二套最高贷6.5成;郊县房首套最高可贷8成,二套房最高贷款7成。

②成都市公积金贷款:

1996-2005年的房屋,首套可贷7成;二套6成;2006年以后的房屋,首套可贷8成;二套7成。

③四川公积金贷款:

1996-2005年的房屋,首套可贷7成;二套5成;2006年以后的房屋,首套可贷8成;二套6成。

2)贷款利率

①商业贷款:

首套房贷款,执行现基准利率4.9%(5年期以上,征信无任何逾期记录,最高可申请85折);

二套贷款,现基准利率4.9%,上浮10%。

②成都市公积金贷款/四川省公积金贷款:

首套房贷款,执行现基准利率3.25%(5年期以上);二套房贷款,执行现基准利率3.25%,上浮10%。


Ⅱ 成都首套房是商贷未结清,可以买二套房吗二套房可以贷款吗,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规定】
(一)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所购再交易住房楼龄在十年以上的,则相应提高一成的首付款比例。
(二)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贷款。
(三)对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认定,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因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未及时更新等原因,显示借款人有未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需借款人提供名下住房贷款银行的结清凭证作为佐证。
公积金和商贷的二套房认定有区别:
目前在二套房认定上,公积金贷款与商贷存在一定差异,公积金“认房不认贷”,商贷“认贷不认房”。
公积金贷款买房“认房不认贷”的意思是:只要你名下有房,不管是否结清,是否全款,都算二套房。
商业贷款买房“认贷不认房”的意思是:只要你还有贷款未结清,就算二套房,结清了或是全款买的房,再买房就按首套房来算。

Ⅲ 成都买二套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Ⅳ 成都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多久后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

还清即可,没有时间限制。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07]4号)规定,职工在申请贷款时应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因此申请并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只要结清了贷款,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Ⅳ 成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我这种情况是二套房不

根据成都公积金办的文件规定: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国家部门规定不明,认房认贷是笼统的商贷规定,参考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二套房的认定(沪公积金(2010)57号):
四、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及由借款人提供经房管部门认定的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
因此跟商贷是否还清无关,只要把房子卖了无登记房产,并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就还认定为首套。
商贷的二套房认定则很严格,只要有过商贷或公积金贷款任意一种贷款(无论是否还清),或名下有房,就不可能认定为首套,即所谓认房认贷,很多人把这个认房认贷乱用推广到纯公积金贷款是不准确的

Ⅵ 成都首套房商贷未还清,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算首套还是二套

现在公积金贷款都是认房又认贷的,只要夫妻双方名下有一套房,不管是不是付清了房款,再买房子都算是二套房。

Ⅶ 成都能否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首套商贷未还清)

每一套房子对应公积金一种状态,之前你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现在购买第二套是可以使用你公积金贷款的。能否贷款主要就看你公积金目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否,个人征信有无不良记录,还有就是你公积金能贷款额度。若夫妻俩都有公积金,只要贷款额度满足,随便哪个主贷均可。

Ⅷ 2016年的政策成都市公积金贷款一套房未还清,还可以再用公积金贷二套房吗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话不能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

在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具体首付款比例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客户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请您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求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因此,各地具体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请详询当地网点。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的。

(8)成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还清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更重要的是,《通知》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也进行了更强的限制,即实行公积金贷款金额与职工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政策。

此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的20倍。

新政实施后,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设为0.5;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设为1。

Ⅸ 我已用公积金买了一套房已还清贷款还能再用公积金买第二套房吗

可以.
只要清贷以后有一个间隔期,一般就是满一年以后,其实就是再连续缴纳满12个月。
再买第二套房子时,与第一套相比没有额外项目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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