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第二套房贷款政策
现在很多人为了子女的婚姻和生活都会选择在有能力的条件下再次购买一套房,相信大家都知道中国是一个人口比较众多的国家,在中国还有非常多的人买不起房子,而房子的市场几乎被有钱人垄断。国家为了保护大部分人的利益而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比如说经济房和商品房购买的政策。购买第二套房也是有一个贷款政策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购买第二套房子的贷款政策。
一、第二套房贷款政策
1、购买房子的的套数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多少和家庭人口的多少进行判断的,如果家里的子女比较少,而且已经拥有一两套房子,那么是不允许在使用个人的名义去贷款购买商品房的。
2、借款人需要提交申请,需要出具自己的身份证明和家庭的人口数量。需要有抵押物和稳定的收入作为前提。
3、借款人如果是第一次进行申请贷款买房,是需要进行房屋登记的,需要出具合同证明。购买第二套房的借款人,需要填写原因和申请书,贷款人如果没有通过查询的征信记录和其他的调查,是不允许贷款的。
4、需要提供超过1年的纳税证明或者本地居民证明。
二、贷款对象
贷款的对象一般是购买和建造自住的住房职工,要求是在职的。商业使用的购买房子是需要更多的证明和手续的。
三、贷款条件
1、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的行为能力的。
2、必须具有本市或者城镇的正式户口以及有效的居留身份。
3、收入也是需要比较稳定的,信用要达到良好,而且有偿还贷款和本息能力才允许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子。
4、购买第二套房子之前,要查实一下公积金的交纳,如果没有超过半年,是不允许进行购买第二套房子的。
5、购买的时候一定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合同,如果无法提供,不允许购买第二套房子。
以上,就是第二套房子购买的新政策。购买第二套房子的要求是比较多的,要有比较齐全的证明和申请才可以进行购买。以前没有这些政策的时候,很多人都会买好几套房子,这导致的问题就是,有钱的人房子越来越多,穷苦的人越来越买不起房子。所以政府出台了这个新的政策,这个第二套房子的购买政策可以很好的打压那些拼命买房子的有钱人,对打工族是有好处的。
B. 最新政策,二套房是怎么界定的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一、买二套房的要求
1、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2、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3、是已利用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二、首付比例和利率
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肯定比首套房比例高,通常首套房最低可以做到20%,利率上浮在10%-20%;而对于购买二套自住房的家庭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二套房贷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三、二套房贷款流程
二套房屋贷款本质上与第一套贷款类似,差别只是贷款成数及贷款利率;其流程与第一套房贷是一样的,大致分为十步:
1、交易双方签房屋买卖协议或合同;
2、购房人准备资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3、买卖双方到银行指定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银行审批;
5、房屋过户,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6、签订贷款合同;
7、办理抵押登记;
8、等待放款;
9、还本付息后解除抵押。
(2)最新二套房政策购房贷款扩展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