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购买二套房的二手房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流程
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 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担保申请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㈡ 想继续买第二套房请问买二手房能贷款吗
所在城市有招行,可通过招行尝试申请贷款,具体以当地监管政策为主,建议详询当地分行客户经理。请您致电95555选择3个人客户服务-3-3-8进入人工服务提供所在城市查询贷款经理电话。
㈢ 请问几个二手房购买的问题(关于二套房认定和贷款)
现在的政策是认房又认贷,以家庭为单位,只要曾经有贷款,不管是否还清,或者是你现在这套房卖掉都属于二套房。
关于放贷的问题,如果实在放不下来,那就要看你当初的购房居间合同是怎么签的了。现在很多人都会在上面写清楚一些免责条款。如果没有,就看谁有关系了。
㈣ 买了套二手房,办按揭贷款,这是二套房了,怎么办贷款可以办二手房装修贷款吗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按揭流程还是:先签订购房合同,付定金和首付,然后预约你要贷款的银行进行面签,然后银行会对你进行审核,评估公司也同时会对所购房屋进行贷款评估,二套房是4成,银行确定你们能够贷款之后,只要去房交所过户就可以等银行放款了
㈤ 主城区内买一套二手房,但我是二套房请问还能贷款吗
各地政策不同,若当地有招行,建议联系贷款客户经理确认。
若在招行申请住房贷款,需满足当地购房政策,具体政策您可以咨询当地招行贷款部门,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明、用途证明、收入证明等,具体联系贷款经办行咨询。
若您是需要申请一手楼贷款,您可先与开发商确认,是否与我行有合作关系,若有您可直接与楼盘驻点工作人员联系,将资料交由工作人员。如果没有一般就需要您直接联系当地柜台个贷部门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所购房产情况办理申请。
若您是需要办理二手楼贷款,一般是在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前,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您通过联系当地柜台个贷部门提供您的具体信息以及所购房产情况,由柜台个贷部门这边审核您的综合情况后确定能否办理。
㈥ 想买第二套房怎么贷款
贷款流程:
⑴ 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⑵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⑶ 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⑷ 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⑸ 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⑹ 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⑺ 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⑻ 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⑼ 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⑽ 借款人按月还款;
⑾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6)二手房二套房贷款好申请吗扩展阅读: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