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消费贷款逾期后罚息能否通过做回同行减免
个人消费贷款如果逾期了,罚息是可以通过做回同行减免的,不过你一定要有评估证明,然后向银行申请就可以。
㈡ 个别银行已经暂停批贷是为了严打消费贷挪入楼市吗
消费贷资金挪入楼市遭严打 个别银行暂停批贷。
监管部门已启动针对个人消费贷和经营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等乱象的排查和打击。广东等地建立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月度监测机制,要求各商业银行自2017年10月起报送个人消费贷款产品月度监测信息。
个别银行暂停批贷
多位银行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坦言,今年以来,在国企、地方融资平台等对公贷款政策收紧的背景下,各家商业银行都将信贷资源转向了个人贷款、零售贷款等领域。尤其是针对公务员、企事业单位高管等人群的对个人消费贷款、个人信用贷款、信用卡现金贷款等成为各家银行比拼的焦点。
“之前基本上提交资料以后,一周内贷款就会到账。现在不仅是消费利率上浮,批贷时间也拉长了。目前我们给到的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50%,30万以上只能走受托支付。”一家全国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如是表示。
北京地区一城商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消费贷对外宣称还在做,但基本暂停批贷,总行不给额度我们做不了。”该行此前个人信用贷产品一度可以授信到100万,但在监管部门相继下达严查消费贷款的要求后,总行立即收紧了各地分行的消费贷额度。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正在对存量和增量的个人消费贷、信用贷等进行再核查和调整:对已发放、未还清的贷款,要求补交消费证明材料(发票、发货单、转账凭证之类的),并进行贷后回访;对于再核查后发现疑点和问题的存量贷款,银行会立即进行收贷、罚息等。
银行业人士坦言,要完全识别贷款人的真实意图或者完全掌控贷后资金流向,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贷款客户直接从自己的贷款账户中将资金转账、刷卡到某个开发商的账户,否则作为银行来说,很难识别。客户只要把资金取现了,这条资金链基本就断了。更不用说现在有专门帮贷款客户腾挪资金的中介公司,他们太熟悉银行的流程,规避手法也很多。”
警惕居民部门高杠杆
国庆期间,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江西、海南、陕西等地银行业人士发现,尽管监管政策层层加码,但银行的消费贷业务仍旧不算冷清,反映了老百姓的旺盛需求。
多地银行业内人士坦言,“个人消费贷、信用贷的额度一般就是30万至50万元,这笔钱在北京、上海这类一线城市买房可以说是杯水车薪,但在许多二、三、四线城市就可以付一套甚至几套房子的首付。”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报告显示,全国多个地区都有消费贷款异常增加现象,其中广东、福建、江苏、上海、四川、河北等地区月度新增个人消费贷款5月以来明显攀升。按照其估算的3700亿元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来看,九成新增异常贷款出现在上述地区。
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姜超近日称,这三年中国居民部门加了20万亿的杠杆,居民部门的总负债已达42万亿,居民负债占居民收入的比重超过90%。
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中心最新发布的《二季度中国去杠杆进程报告》指出,需警惕短期消费信贷或成变相房贷所产生的风险。由于消费贷款与按揭贷款的性质有所不同,其利率与风险也相应大于按揭贷款,目前不少消费信贷是通过向用户提供现金贷款的形式投放的,特别是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的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放大了未来可能的违约概率,由此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应引起监管当局的足够重视。
中信证券分析师章立聪指出,9月以来,北京、江苏、深圳、广州等地监管部门先后发文要求严查消费贷,接下来消费贷将是整治重点,会导致房地产市场短期内流入资金减少。更重要的是,长期来看,居民部门杠杆继续增加的空间不大。我国居民部门杠杆在经历快速增长后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居民继续加杠杆的难度较大。
肖远企此前强调,银行发展消费贷业务必须按规定规范运作,全面真实评估消费者的偿还能力,不能为了业务而推高债务杠杆率,更不能助长房地产领域的泡沫。
㈢ 对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的,如何计收罚息
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从逾期或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遇罚息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希望对你有帮助!
㈣ 个人信用消费类贷款申请下来一周时间,现在需要提前还款,银行收取大额罚息怎么
这个具体得根据贷款合同来,如果银行有违规违纪行为,可以直接举报银保监会就可以了!
㈤ 光大银行“个人助业贷款”罚息如何执行
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合同约定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计收罚息。目前除特定产品外均执行在贷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第一种:罚息比率为(30-100),即为执行利率上浮(30-100)%;第二种:特定产品执行特定罚息比率,如“公积金委托贷款”执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罚息利率,“委托贷款”执行委托方规定的罚息利率。“个人助业贷款”是指中国光大银行发放的,用于补充社会自然人经营活动所需周转资金的人民币贷款。办理个人助业贷款的经营单位实行准入制,由各分行个贷业务分管行长和风险总监于每年一季度前进行核准。光大银行“个人助业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经营活动所需周转资金,不得用于股票投资、经济实体注册资本金或其他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禁止的经营项目和用途,不得办理借新还旧。
㈥ 如何判定挪用贷款用途
借款人挪用贷款,是指取得贷款以后,没有按照借款申请或借款合同约定的资金用途使用,挪作他用的行为。
借款人挪用贷款是个普遍的问题,通过目前的受托支付、资金监管很难有效,债权人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实施监督,对借款人提出要求。
挪用信贷资金危害严重,即掩盖了真实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又迷惑了债权人的审查监督。实践中,债权人可以通过调查并验证真实的借款用途来判断,以及近期(借款前后3-6个月)有没有大额投资、有没有大额资产采购、有没有大额将到期或已经到期的负债,同时,还要以通过审查借款人的银行流水(企业对公流水、企业主个人银行流水及主要股东或财务人员的个人流水)发现蛛丝马迹。
一旦发现借款人有上述迹象(如存在近期大额采购资产又不能说明采购资产的资金来源),债权人就立即停止借款流程。
如果是借款发生之后发现借款人有挪用资金的行为,一般是采用实施罚息的办法,同时要求借款人整改,归还挪用的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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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银监会为何要严查挪用消费贷款资金的行为
据报道,日前,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在“今年以来银行业运行及监管情况”通报会上指出,监管层将严厉严查挪用消费贷款资金,防范房地产泡沫风险。
但是实际上有不少金融机构对消费贷款资金管理不严格,导致消费贷款资金最终流向了股市、房地产等领域的现象,严厉严查挪用消费贷款资金,也是确保金融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要防止居民杠杆率过快的上升。
希望类似的情况可以早日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