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结婚前买房男付首付以后俩人一起还贷款,写谁的名字
你们应该考虑婚姻变故的这个结局,那就应该有一个书面协议,把婚前买房首付作为男人的投资证据,做个法律公证,此时首付的部分就作为男性的财产 。而一旦变故就可以不受损伤,写谁的名字都是不重要的,只要你同意写谁都可以 。
Ⅱ 结婚后买的房子贷款是两个人的名字还是男方在还
领证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该共同偿还
Ⅲ 结婚新房的贷款应该谁来还
1、要是已经领了结婚证再买房,房子就是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平分。
2、付了首付款,不能拿房产证,只能押在银行,所有贷款还清后再拿回来。
3、要是还没领结婚证。而你一分也没出过钱,还要求他父母来偿还贷款的话,这房子就是人家的婚前财产。就算房产证也是写上人家父母的名字,而你离婚时得不到补偿。
4、建议你出一部分钱付首付,婚后一起还贷款(留下证据),这样离婚时你就拥有这房子的合法拥有权。
Ⅳ 结婚买房还房贷
根据2001年颁布的最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一方独立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购买人独自所有。也就是说,只要没领证,他买的房子就是他的。
如果买了房子在结婚,婚后一起还贷,房产依然属于他个人所有。但你所负担的相关贷款额度,属于你。假设出现离婚情况,则,房产是他的,但他必须补偿你所承担的所有共同还款中你付款的部分。房屋升值部分,属于他个人所有。从实际角度看,你是不吃亏的。
婚后两人一起还房贷,和婚前一人还房贷,在还贷数额上没有差别。开发商和银行只认钱,不认人。你们几个人一起还,和他们没关系。
给你的建议:
1,婚后再买房。
2,或者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作为共同拥有人。因为大家一起还款,又不是他一个还。我想作为男人,都会同意的。
3,如果共同还款,建议保留还款依据。万一出现问题,可以为凭证。
同时,还是祝福你们能共同信任。假如两个人感情好了一辈子,房子是谁的都无所谓。反正以后都留给孩子了。何必呢。
祝婚姻幸福。
Ⅳ 离婚了是不是谁还房贷房子就是谁的
如果该房产的购买时间是发生在双方结婚以后,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与谁还房贷没有关系,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还房贷的钱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也就是说,确定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不能用还款方式确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Ⅵ 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我们一起还房贷,请问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是属于房产登记一方的财产,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是属于债务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6)结婚买房子贷款谁还扩展阅读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