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银行贷款结清证明一定要盖章吗
银行贷款还清后,可以到银行开具贷款结清证明,不同的银行领取结清证明的时效不同,一般一个星期左右,民生银行5个工作日可拿,最慢可能要十天半个月了。
银行贷款结清证明的用处一般有两个:一是,证明贷款已还完,减轻个人负债率;一是,用于解除贷款抵押。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清偿三个工作日后,借款人可以前往银行领取结清证明;商业贷款清偿七到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借款人可以前往银行领取结清证明。打印结清证明的时候,借款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借款合同。
银行结清证明
当银行贷款还清后,借款人可前往相关银行开具贷款结清证明,不同的银行领取结清证明额度时间不同。一般银行规定,借款人清偿贷款后,七个工作日内前往银行领取结清证明。
还有部分银行规定,借款人清偿贷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前往银行领取结清证明。借款人可以联系相关银行的客服,咨询领取结清证明的具体时间,借款人应当以银行规定的时间为主。
借款人凭借贷款结清证明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也可以凭借贷款结清证明到相应的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借款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拿到贷款结清证明,需要向银行索要贷款结清证明。
结清证明只能在还款后拿到,银行是正规的金融单位,不存在中介快速领取结清证明这种说法。借款人还是需要前往相关银行,按照正规流程领取结清证明。
提醒大家,银行结清证明在还清欠款后一般不能立马拿,也不要相信中介能帮你立马拿到,都是为了骗取你的手续费。
银行的结清证明怎么开?
银行作为人们储蓄和贷款的机构,在客户完成业务办理之后,都会开设各种单子保证业务有据可查。
银行的结清证明需由银行盖章确认并开具结清证明,开具证明条件要求信用良好,并且没有逾期行为,而且信用卡欠款已经结清。
有些银行要求比较严格,如果出现过两三次恶意逾期行为的,就不会给于开具相关的结清证明。
因此我们在申请结清证明是一定确定好自己是否还清欠款,而且没有逾期上征信的情况,这样银行才会开具不结清证明给你。
Ⅱ 还清贷款后,不动产权证上没有解抵押盖章,也没有解押盖章,正常吗
我也遇到一样的情况,贷款还清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解压手续,也没有盖章,但是,我当场就打了个产调,显示那个抵押没有了
Ⅲ 公积金贷款买房然后结账还清需要房产证需要到房管局去盖章吗
不需要,你只要到贷款银行去,拿着房本,房本后面有个抵押贷款,改成已解押就行了。就说明你这个房子已经还完贷款了。
Ⅳ 购房贷款结清后 房产证上面要有什么专门的印章或标记么
有问题啊,除非他给你换了一个新的本,不然应该有抵押登记的章和一个注销抵押登记的章
Ⅳ 房屋贷款提前还款的回单需要盖章吗
柜台会直接出的。
Ⅵ 贷款没还清不动产要不要拿到银行去盖章
原件在银行是一种担保行为,银行为了保证你在无力偿还贷款是可以收回自己的贷款而要求贷款人提供的一种担保,因为你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了,但是你依然可以卖房啊,为了限制你卖房的权利,其实就是限制你对房子的处分权,来保障银行自己的抵押权能够在将来顺利实现。
当然,房子的所有权还是你的,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你,你是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人,不是银行,你大可以放心。
同时,这不影响办理户口迁移,你可以要求银行出具证明或者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去开个证明即可,不受影响。
银行扣押房产证是根据协议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贷款者恶意处分,使得银行贷款成为不良贷款,保证其贷款的收回,因此,除了你处分权受到一些小小限制外,没有任何权利被侵害!
不用担心,你想转卖房子都可以的,就是要经过银行,先还贷款而已,呵呵!
当然,有一点希望你注意:如果你还不清贷款,那是要出问题的,银行有权将房子拍卖来实现自己的抵押权,收回贷款的,当然我相信你不会产生这样的事情,从你的提问就知道你是个老实人了,加油还贷吧!
Ⅶ 贷款还清后房管局没在房产证上盖章这样做对吗
你好,住房贷款还清后:
1、带着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以及贷款的还款记录,到还款银行开具贷款已经还清的证明;
2、带着银行开具的证明、原来的产权证、房屋他项权利证书、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换证业务。
3、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左右就能拿到新的房产证了。
望采纳,谢谢。
Ⅷ 银行贷款以房产作抵押房产证上面一定要盖章吗
要订立抵押合同,需要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8)房子贷款还完需要盖章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法条:
第四十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